一個家境優越的“富二代”在一次醫院的衝突中認識了一個美麗漂亮的護士。當他向那位護士發起追求時。那位護士卻向他提出了一個他怎麼也想不到的問題。就是做她的男友,首先必須就應該是一名軍人。所有的故事都圍繞這這一切展開。
他姓李叫小強,他很喜歡別人叫自己小強,因為他覺得這個名字有兩個好處,第一個好處就是知名度高,因為一部星爺主演的《唐伯虎點秋香》讓這個名字紅變了大江南北,還有港澳台。第二個好處就是好記,因為這個名字和小明小紅之類的名字差不多,普通的很。普通自然也就好記。
他在一個城市裏幹著最受社會爭議和鄙視,被各種新聞媒體“妖魔”化的職業“城管”並且還當上了一個小頭目——中隊長,管著一條街。
每天就是這條街上,幹著趕小販,收稱、扣三輪車、掀攤子、開罰單等各種得罪人的工作。進行著“李誌強”同誌未完的事業。
他很不喜歡自己的工作,因為基礎設施薄弱,而領導又要求政績。老百姓又要生存。就造成他們時常和小販“火並”看著那些為了生存,而不去“做奸犯科”的人們,他的心裏有一種深深的負罪感。
但是他又不的不從事這項工作,因為是公務員。福利待遇也不錯。雖然他很有理想很有抱負。但在實現理想和抱負之前,最重要的是要生存。通俗的說就是先要有個飯碗,其次再看夾什麼菜到碗裏吃。
“同誌們!為了創建全國文明衛生城市,根據市局的指示精神我們大隊決定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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