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長鶯飛,年少輕狂 第五十三章 離開唐京

“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紅衣少年閑適的斜躺在一張錦緞鋪就的大床上,手中捧了一本嶄新的線裝書,搖頭晃腦的樣子看起來騷包極了,“阿彙你說,你家少爺我是不是特別有文采?”

童彙苦著臉坐在床邊,手中同樣捧了一本書,不過看他的神情,似乎是完全沒有把心思放在書本上麵。聽到烈兒的詢問,童彙立即抬起頭來,一臉理所當然的阿諛奉承:“少爺自然是文采過人,這還用問嗎。”

童烈得意的揚眉一笑,剛打算說點什麼,房間的大門便忽然被人推開。

“烈兒,你們要走了?”來人正是不久前剛被封為謙王的李謙。雖然被封了王,但是李謙卻沒有任何的變化,甚至連衣著都是極其普通的樣式。

烈兒翻身下床,童彙站了起來,正好躲過了烈兒忽然橫過來的一腳。

雖未來得及行禮,但是烈兒恭敬地態度絲毫不減:“老師,您來了。”

李謙點了頭:“我聽宮人傳話說,今日你去向父皇辭行了?”

“恩,”烈兒應了一聲,麵對李謙,他可不會用應付唐皇的那一套冠冕堂皇的說辭,烈兒毫不掩飾的皺著眉頭解釋道,“唐京正是混亂的時候,雖然現在唐皇陛下封了您為謙王,算是暫時把您放出了唐京的政治圈,可是明年一到,一定又是一場腥風血雨,我可不願意在這兒蹚這趟渾水,要我說,老師應該將那個懷孕的妃子留在宮中,與我們一起遊曆大陸去,這樣還樂的輕鬆自在。”

“烈兒!她是我的妃子,肚子裏懷著的更是我的骨肉,在這樣的情勢下,我李謙身為一個丈夫和父親,怎麼可以就這樣隨意離開!休要再說!”謙王李謙的態度一如既往的固執腐朽。

要說烈兒最受不了李謙的一點就是他性格裏麵總免不了去不掉的腐朽成分。李謙在大部分時候都是很隨和脾氣很好的一個人,可是偏偏在一些小的方麵,在一些烈兒認為完全無關緊要的方麵,李謙卻表現得非常固執。

比如李謙常常強調烈兒卻很不以為然的四個字:“人命關天”,再比如這件事。

已經勸了他好幾天了,烈兒也知道已經勸不動自己這位固執的老師了,隻好幹脆的應道:“我們兩個明天一大早就走,薔薇宮門禁森嚴,距離唐華閣也甚遠,老師就不必前來送行了,今晚老師留下來吃個飯,就當是為學生踐行了,好不好?”

這樣的提議李謙自然是說好。師徒兩個相隔十年才相聚在一起,卻又要匆匆的分開,真可謂是緣分太淺。

烈兒舉杯敬李謙:“老師,烈兒這些年一直生活在老宅中,家中教條甚多,無法脫身。此次能夠出來遊曆,機會實在難得,還請老師諒解。”

李謙擺擺手拿過酒杯一飲而盡:“不怨你,走了也好,現在薔薇宮中一片混亂,父皇一心想讓你牽涉其中,不為別的,就是你背後的童家,就是一股強大的力量,父皇大概是想拿你當槍手啊。”

歉疚的表情不適合李謙那張幾乎代表著正義的臉龐,烈兒眯起眼笑道:“老師莫要介懷,烈兒這不是已經獲得唐皇的準許,可以離開唐京了麼?說到底,唐皇也不過是為了保住老師你,他不願意讓你親自動手,這個位置,我來的話,確實是最合適。若烈兒是隻身一人,這槍手當也就當了,隻不過,烈兒實在不願給家中帶來麻煩,隻有一走。”

“我懂,我都知道……”李謙的酒量實在是不好,才淺淺幾杯下肚,就醉倒在了桌子上。

烈兒淺笑了一聲,起身拉開房門。一左一右兩個侍衛立即迎了上來。

自從李謙被封為謙王之後,身邊便一直少不了有兩個侍衛緊隨,這應該也是唐皇的意思了。

“你們進來把謙王殿下扶回去吧,他喝多了。”

於是,在一個與往常無異的涼爽清晨,烈兒和童彙坐著馬車離開了這座繁華到遍地流金的唐京城。

朝陽還沒有完全升起,唐京城外的玉碎灘還像當年一樣流水潺潺。童彙在前麵駕車,看到玉碎灘的美麗不禁有些驚奇,口中輕輕吹了一個口哨。

“哇,唐京城真是個好地方啊,不僅城裏麵的花草樹木亭台樓閣別具一格,連城外也有這樣的景色。老大啊,這在咱們落霞山脈裏可是絕對看不到的啊。”

“哼,咱們落霞山脈才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好地方,唐京城算什麼,”烈兒安穩的坐在馬車裏麵,聞言掀開馬車側麵的簾子,有些了然道,“哦,這地方叫玉碎灘,我當年住在唐京城裏的時候,最喜歡的就是到這個地方來,站在灘中間的石頭上麵,在水流中搖搖晃晃的石頭,雖然沒有安全感,卻很難得的能夠讓我覺得很安心。之前老師剛剛要讓我拜他為師的時候,我就整天整天的在這個地方呆著。”

“啊?那時候你還不到一歲吧,在石頭上站得穩嘛,騙我的吧?”童彙抬眼仔細看了看湍急的水流中極其不穩的石頭,非常不相信。雖然烈兒從小就天賦異稟,但是一歲的小孩兒,再怎麼也才是剛剛學會走路的時候,怎麼可能在那樣的地方站得住。就算是他現在,也不一定能夠在上麵呆上超過半柱香的時間。

“那時候應該是一歲過一點吧。想我半歲定基,一歲多的時候,武力已經快將近一階,再加上我本身平衡力就很好,站在上麵自然是不成問題。”烈兒心情不錯,聽到童彙不相信的口吻,竟然少有的耐心解釋了一句。

“是是是,老大最厲害了,要不我們過去看看?”童彙大概是沒有見過像玉碎灘這樣的地方,一看到便有些隱隱的心動,如此靈動的灘塗地對於他這樣常年生活在落霞山脈裏麵的人來說,確實是有著不小的吸引力。

“好啊,那就過去看看。”

十年的時間嘩啦啦流過去,玉碎灘卻仿佛沒有變化似的,流水匆匆,就連灘中的石頭都還是十年前的那幾塊,烈兒毫不懷疑,如果去仔細找的話,一定可以找到自己當年留在上麵淺淺的小腳印。

烈兒走到一棵茂密的銀杏樹下,抬頭看向樹頂,忽然雙腳跺地飛身跳上了銀杏樹的枝椏,傾斜著靠在樹幹上,低頭看向玉碎灘中正在努力讓自己在不停晃動的石頭上保持平衡的童彙,忽然回憶起十年前,自己一動不動的站在石頭上的時候,二哥童承似乎就是以這個姿勢斜斜的靠在樹上,目光一動不動的注視著他。

那時候年紀太小了,即使爬上了樹,也因為身材太過短小的緣故,沒有理解二哥童承整天躺在上麵有什麼好看的,但是現在,他已經長得比二哥當年還高了,上麵的風光,他終於也看到了。

“老大,你確定你一歲的時候就能在這上麵站一整天?天哪,這水很急啊,萬一掉下去了,肯定會被直接衝走!”

“我當然不會一個人站在上麵,”烈兒大笑道,“當時二哥總是躺在我現在躺的這個地方,全神貫注聚精會神的盯著我,以確保我的安全。”

“族長麼?嘿嘿,可以想象。”

童彙自己玩了一會兒,終於無聊的跳了下來,踱步到銀杏樹的下麵仰頭喊:“老大,既然已經出了城,咱們到底要去哪兒啊,你有沒有計劃?”

烈兒身子一撐跳了下來,站到童彙麵前。

“說實話,我先想去夏國。咱們可以從夏國的離離草原出境,離得很近啊。而且我很想去看看沒蹄草原上那個聞名遐邇的亂花陣,族籍中記載著,我們童族中的許多前輩都曾經消失在亂花陣中,我很想去一探究竟。”

“唔……亂花陣,我好像也有一點印象,”童彙努力搜索腦海中模糊的印象,畢竟他以前很少看族中的藏書,即使看了,也很少記得其中的內容,不過從烈兒剛才說的話中,童彙再遲鈍也能了解到那個亂花陣不是一個觀賞美景的好地方,“我說,老大,那個地方聽起來好像挺危險啊,你確定我們的第一站就要去那個地方?你還想不想再去別的地方了?”

“既然出來了,自然是要先看看最想看的地方,”烈兒毫不在意的大步走回馬車旁邊,童彙跟在他後麵回去,跳上馬車的動作倒是熟練自然,隻是表情因為烈兒的下半句話變得不那麼的好看,“我決定了,就去沒蹄草原,你攔也攔不住我。”

童彙確實攔不住烈兒,其實他也沒真的想攔,童彙堅信,烈兒雖然不跟自己一樣惜命怕死,但是絕對不會單單因為要去看一個莫名其妙的亂花陣而喪命,那樣也太不值得了。莫族的長房小少爺十二年來被大家捧在手心裏精心嗬護著長大的金貴的性命可不是為了這樣浪費的。

不管怎麼說,總之,這輛不算很大的簡單馬車一路晃晃悠悠的駛到了夏國的邊境。一路上,烈兒塞進馬車車廂中的各種毛皮墊子多達數十次,據他的說法,這些毛皮實在是頂不住路上的顛簸。

當童彙終於忍不住開始抱怨他酸痛不已的腰背的時候,小馬車終於緩緩地行駛到了離離草原的邊界,童彙在馬車上站起來眺望遠處一望無際的的草原,生活在大山中的孩子第一次看見草原,總有些不由自主的莫名激動。

就像現在的童彙一樣,他雙手揮舞著蹦跳了幾下,很顯然,小馬車還算是結實,唐京城中的工匠果然如同傳言中的那樣優秀謹慎。

烈兒聽到歡呼聲,從塞滿毛皮軟墊的車廂裏艱難地探出半個身子,便遠遠的看到了離離草原的一線邊緣,作為同樣沒有接觸過草原的大山的孩子,烈兒的表現實在可以稱得上是淡定自然可圈可點。

烈兒一手砍在童彙的一條小腿的麻筋上,差點把正在蹦跳的童彙絆下馬車:“拜托,阿彙,你跳個什麼勁啊,既然看見了,就快點駕著馬車過去啊,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