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染血的匕首
很快鄭欣那邊再次有了發現,她告訴我說從昨天開始,就沒有看到範明起來到千江公園。我將目光重點放到了兩天前的晚上,昨天範明起是在醫院,所以昨晚沒有去也很正常。
範明麗說,她是昨天早上接到醫院的電話,等她到達的時候,她的弟弟已經被推進手術室有些時候。
監控中,每天淩晨四點範明起都會離開千江公園,然後在城市裏繞上一圈,在早上六點到達家裏。
所以說,就是這兩個小時中發生的事故,可是這兩個小時我們根本查不到範明起的任何蹤跡,更不要說找到第一案發現場了。
我們根據打急救電話的電話號碼,鎖定了一名二十多歲的青年,他告訴我他當時剛剛從網吧通宵回家,就看到路邊躺了一個人,於是打了急救電話。
從監控中也能判斷的出來,他隻是路過而已。起初以為是他沒有錢了,於是起了搶劫的心思,範明起有自閉症,見到他的時候就會大喊大叫,他情急之下錯手殺了他。這樣的案子我們也遇到過不少,所以我才會第一時間想到這個方向,不過後來證明,我們確實冤枉了他。
根據他給出的路線,我們調出了監控,也在網吧調取了上網的記錄,他沒有作案的時間。他是一家公司的經理助手,每個月工資不高,但足夠他生活。並且他沒有不良嗜好,不抽煙,不賭博,遊戲也隻是充一些小錢,不存在作案動機。
排除了青年,我隻能親自到發現範明起的現場看一看。監控隻能看到小巷,卻看不到裏麵的情景,所以我們也不知道是誰將範明起拖到這裏的。
至於那裏是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我們還要到了才能判斷,不過我感覺應該不是,一個人被捅了一刀,不會立刻昏過去,而是會因為恐懼和疼痛尋求幫助。即便範明起有自閉症,他肯定也是第一時間往家裏走,尋求他姐姐的幫助,而不是待在原地。
到了現場我更加堅定了我的判斷,地麵上有一道拖行的痕跡,在不遠處留下了一灘黑褐色的已經凝固的血跡。血跡周圍聚集了一大堆流浪狗,已經將現場破壞的不成樣子,到處都是狗爪子的腳印。
我讓人把流浪狗的趕走,一手扶著額頭,有些頭痛。現場隻能看出來範明起的躺倒的位置,以及隱隱約約的拖行痕跡,地麵上的血跡已經被流浪狗幾乎舔舐幹淨,就算有線索也被破壞掉了。
順著拖行的痕跡往裏麵走,大約走了幾十米,我發現了一把匕首,還有雜亂的腳印,以及滿地血跡。這裏同樣被流浪狗破壞,不過還是能夠看出來發生了什麼。
應該是範明起走到這裏遭遇了搶劫,然後和歹徒發生了衝突,或者說激怒了歹徒,然後在驚慌之中被捅了一刀。
不過由此來看,歹徒應該是出犯,並且心理素質並不好,否則不會將凶器留在現場就匆匆逃走,現場也沒有經過處理,一眼就能看出來這裏發生過命案。
但是小巷中錯綜複雜,我也不知道凶手會從哪裏離開,低頭看了眼地上的匕首,我決定先回局裏做一下指紋比對。
很快技術科趕到,我把現場讓給了他們,他們做了指紋采集和腳印采集。
這次的案件異常順利,我們在匕首上發現了範明起的指紋和另一個陌生人的指紋。經過指紋庫比對,發現這個人還錄入了身份信息,名字叫做孫桐,今年二十三歲,大學生。
我當即派人去孫桐的大學將他抓獲,他當時正在上課,見到警察的一刻臉色瞬間就變了。
不過他也沒有反抗,任由我們的人將他拷上了手銬,帶上了警車。
回到局裏,我們開始了審訊,他對案情供認不諱,說範明起的確是他捅的一刀。不過他是正當防衛,是範明起要殺他,他才會反抗,錯手捅到了範明起的肚子上。
現場沒有監控,但我也並不認為一個對外界感覺到恐懼的孩子會主動去殺人,不要說他有沒有那個能力,單單是動機就沒有。
可是那把匕首上確實有範明起的指紋,根據範明麗的陳述,範明起見到陌生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喊叫,第二個反應就是跑。所以如果是孫桐帶來的匕首,上麵肯定不會留下範明起的指紋。
但如果說範明起帶的匕首也不成立,我可以理解為他帶著匕首防身,難道是他見到孫桐恐懼,所以就拔出了匕首?
我揉了揉發痛的太陽穴,無論怎麼樣推斷都不成立,一個人的性格不可能輕易被改變,或許是孫桐在說謊?
不管怎麼說,孫桐搶劫的嫌疑還是更大一些,我走訪了他的同學。根據他的同學敘述,他最近因為換了一部手機正好缺錢,並且他這個人平時暴力傾向也挺嚴重的,作案動機有了,證據也有了,這個案子就可以結案了。
可是我的在結案的時候,孫桐一直在大喊冤枉,說自己是冤枉的。他之所以將範明起拖到路邊,是因為他不敢報警,所以準備讓路人救助他。
這句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皺了皺眉頭,重新坐下開始審問:“說說事情的經過吧。”
孫桐如獲大赦,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將當晚發生的事情和我講述了一遍,從他的口中,我聽到了一個不一樣的範明起。
他說他那天淩晨剛剛從網吧出來,準備會宿舍,因為從小巷走比較近,平時也都沒有發生什麼危險,所以就抄近路了。
結果剛走到案發現場附近的時候,他發現一個十六七歲的孩子在小巷裏麵徘徊,看樣子好像迷路了。他平時也算是一個熱心腸的人,就走過去問範明起是不是需要幫助。
他的手剛搭在範明起的肩膀上,範明起就忽然轉過身,冷冷的看著他。他說他現在回想起來那個眼神還覺得害怕,於是就說認錯人了,快步想要離開。
結果範明起不依不撓,直接拔出匕首朝著孫桐通了過來,孫桐平時在學校就常常打架,並沒有慌亂,幾下就卸下了範明起手中的匕首。
奪下了匕首,他本想著報警處理,結果範明起再度撲了上來。他本能的想要伸出手格擋,結果範啟明一下子就撲到了匕首上,深深插入腹部。
說到這裏,孫桐的身子在顫抖,他說範明起好像感覺不到疼痛一樣,直接就把匕首從肚子裏拔了出來,朝著他衝了過去。
都說硬的怕橫的,橫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孫桐終於害怕了,他不斷的閃躲,好在範明起的身子比較瘦弱,他還有周旋的餘地。
很快範明起就因為失血過多而臉色蒼白,孫桐見此覺得範明起如果死了自己肯定要負法律責任,於是就從旁邊撿起一塊磚頭直接砸在他的腦袋上。
範明起的頭上確實有被石頭砸過的痕跡,縫了三針,輕微腦震蕩。不過也不能由此判斷孫桐說的就是事實,也有可能是他想要偷襲範明起,被範明起發現拔出匕首自衛。於是一石頭砸在了範明起的頭上,奪下匕首捅了他。
線索不足,證據不足,現在還無法定案,不管他說的是真是假,我姑且暫時相信,聽著他繼續往下說。
孫桐說範明起暈了後,他幫助範明起把傷口粗略的包紮上,因為到處都是血,他害怕極了,包紮的時候手臂上到處都是血跡,有些還濺到了衣服上。
這一點他室友也說了,在抓捕他的時候,我就讓小劉去他同學那裏了解情況。他的室友說範明起是早上六點多鍾回到的寢室,慌慌張張,衣服上全都是血,跑到了水房去。
他不敢報案,害怕警方把他當做凶手抓起來他,他也知道附近沒有監控,到時候連說都說不清。
於是他就將範明起拖到了小巷口處,確保路過的人可以看到他,然後獨自沿著小巷逃跑。
捅了範明起之後,他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以致於忘記了收拾現場,這才讓我們發現匕首和腳印。
他匆忙回到學校,去水房將血跡洗掉,衣服褲子全都扔到了洗衣機中。做完這一切後,他鬆了口氣,認為警方應該找不到自己,隻要那個孩子沒死,他就不會太大的心理負擔,畢竟是那個孩子想要殺他。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下午剛剛上課的時候,我們的人就到了教室。他見到警察的一刻,就知道了是來抓他的,身體在一瞬間被抽幹了力氣,被壓抑的恐懼全都被釋放出來,也因此失去了反抗和逃跑的心思。
直到被我們帶到審訊室,他才反應過來,不能就這麼認罪,他是正當防衛,不是搶劫故意殺人。
那把染血的匕首就被我放在桌子上,在看到匕首的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哪裏出來疏漏。證據確鑿,他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終於在我準備結案的時候他爆發了,大聲喊著他是冤枉的,他沒有要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