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你給我等著!

第五十一章你給我等著!

我伸過手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東西,不論什麼,譬如林大華,我,還有這世間的所有人,隻不過大家追求方式的差別在於對與錯罷了。

“以後不要再去犯這樣的錯誤了,這種錯誤不是小偷小摸,這關係著兩家公司的利益存亡,你還年輕,有大把的機會,不要毀了自己的前程。”我歎了一口氣,更多的是無奈,企業之間就是這樣,為了利益,可以不擇手段。

“謝謝你,經理,如果不是你,可能我已經進警察局了,你放心,我明天就會去辭職。”

餘浩如釋重負般吐了一口氣,看我的目光也變得感激起來,看樣子他確實想明白了不少,我笑笑,示意他趕緊吃飯,能將自己的秘密說給別人聽,就足以表示他對那個人的信任,我們都是可憐人,唯一不同的是,他有一個不愛他的爸爸,而我有一個愛我的爸爸,可他已經不在了。

吃過飯,餘浩本想幫我抱方便麵箱子,順便送我回公寓,我婉拒了他的好意,如果不是因為我接受和上盛之間的合同,餘浩也不會特意來接近我,既然話已說開,也就沒有再聯係的必要了。

“謝謝款待,我走了。”我抱著箱子,餘浩目光閃爍了幾番,想要說什麼,最終還是化為一聲歎息,朝我點了點頭。

我不再逗留,轉身離去。

眼下內鬼已被找出,可是起亞公司早就偷取了我們的產品技術,所以在他們之前,務必要和陸致簽合同才行。

第二日,我拿著打印好的文件親自給技術部的經理送了過去,他一邊刷刷簽字一邊忍不住朝我打趣:“你最近可是公司裏的大紅人啊,這些事交給底下的人拿過來就行了,還要你親自跑一趟。”

我嗬嗬笑了笑,說:“大家都忙得很,反正我現在手上沒活兒,順便就拿過來了。”

趁著他看文件的時候,我朝外麵環視了一圈,又裝作很隨意地說道:“你們部門裏有個叫餘浩的年輕人還不錯,那天下雨還好他幫忙捎了我一段路,我都沒來得及謝謝他,他人在哪兒呢?”

“噢,你說那個剛來的餘浩啊,也不知道怎麼了,剛轉正沒兩天,昨晚居然給我發了一封辭職郵件。”他頭也沒抬地說著,顯然這件事情對於他來說根本就無關緊要,若不是我剛好提醒,可能過兩天他就忘記有餘浩這個人了。

“噢,這樣啊。”我點點頭,看來他真的已經離開了。接過經理遞過來的文件,說了句謝謝我就走了。明天還要接待陸致,我得好好準備準備。

正忙著安排明天的工作,電話鈴突然響了起來,因為老式機的緣故,聲音格外的大,我被嚇了一跳,愣了愣才反應過來是自己新手機發出的鈴聲。是一串陌生的號碼。

“喂,哪位?”

“喂,沈清,你終於開機了!我日你大爺的……”

我剛說完,電話裏已經如炮彈似的開罵起來,要多難聽就有多難聽。將手機遠離了耳朵,看了看亮著的屏幕,這號碼確實陌生,不過這聲音倒是熟悉的很。

“林阿姨,我不是你的受氣包,有什麼問題你可以選擇去跳樓,撞牆,怎樣都好,但是不要無緣無故來罵我好嗎?”我悶悶地說完,就欲掛電話。

“都是你這個害人精,要不是你拐跑聰聰,他媽也不會不讓我帶聰聰了,我現在見不到聰聰,都是你害的!”

“林阿姨,聰聰說了,是你去打麻將,不給他做飯他才跑出來的,我把聰聰完好無缺地送回去已經是仁至義盡,麻煩你不要隨便張嘴亂咬人!”

沒想到幾天不見,婆婆都已經學會用手機了,看來日子過得挺滋潤的,她還有什麼不滿?非要來找我茬!

“我不罵你,我能解氣嗎?就是因為你,我們大華現在也不歸家,到處都找不到人,不就是和別個女人上床而已,你非要小題大做,鬧成這樣,好好的一個家都被你拆散了!你說你是不是害人精,禍害我們家……”

“好啊,既然這樣,你讓林大華回來和我離婚,那樣我和你們林家就徹底沒有關係了,也就不會再禍害你們了。”明明是受害者,在林淑芳的嘴裏,我倒成了害人精了。

“好啊,你給我等著!”林淑芳罵罵咧咧掛掉了電話。

我重重地舒了一口氣,還以為她要不依不饒罵上一個小時呢。真是搞笑,賣老婆的房子,背著老婆偷情,還家暴老婆,他們林家不拿著錢滾得遠遠的,倒是追著我不放,可勁地辱罵我。

憤然地將電話塞進抽屜裏,我無法抑製住內心的焦躁,連助理敲了好幾聲門也沒聽見。“清姐……”

“噢,什麼事?”我回過神來,立馬恢複到工作狀態中。

“十分鍾後會議室開會,針對明天與上盛之間的合同。”助理走進來,將開會所需的東西放在了我的桌上。

“我知道了,去忙吧。”我揉了揉太陽穴,深吸一口氣,助理看我皺著眉頭的樣子,問了一句沒事吧,我隨口兩句敷衍了過去,並沒有引起她更深一步的追問。

一下午的時間,全身心的投入到會議中,腦海裏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將林家那些糟心事拋擲腦後,用繁忙的工作去忘記他們一家人的嘴臉。

忙碌了一天,疲憊地回到公寓裏,整個人都快要垮掉,吃完一碗泡麵,洗了一把臉就爬到了床上,何止是身體累,心更累。我覺得自從遇到林大華開始,整個人生就變得不好了,扳著指頭數一數,竟然想不出幾件能夠感到快樂美好的回憶。

我甚至覺得,隻要能離開林大華,我就能過的好一些。

可是事與願違,林大華不僅不肯離,他們一家人反而變本加厲地欺負我。所以,我除了請求法律執行,似乎得不到很好的辦法了,但是這樣的話,又會麵臨著另一個問題。

那個時候我瘋狂地查資料,得知即使是法律解決,在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我的第一次請求會被駁回,再等到第二次,就要半年後了。半年,以我此刻的處境來說,一分一秒都是何其的煎熬。

我不甘心被林大華他們一家人牽著鼻子走,更不甘心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欺淩我。

可是……我又能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