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度田

南京城,裕民坊外的酒肆裏,現在那《皇明忠烈傳》的故事隻在啟民報上連載,各個酒樓食肆裏,除了將《忠烈傳》的故事外,也會讓人在大堂裏朗聲念報紙的其他部分,類似於新聞播報了。

比如那民間奇聞,講些什麼倭國、馬來亞、蘇門答那的見聞,就挺有意思,老百姓也很喜歡聽這些奇聞異事。

這一日,許是找不到念的了,那被酒肆雇來專門念報紙的先生卻是讀起了“百家爭鳴”的文章。

下麵食客立馬就皺起眉來

“念著文酸玩意作甚?可還有故事沒?”

那先生卻是一時沒啥內容,便解釋道

“也不能怎麼說啊,這次朝廷裏的老爺們可是吵作一團,是大事嘞,要不我給你們講講?”

於是就用起白話,將文章裏的意思大致概括了一下,其中深奧的自然直接略過。

老百姓天然對於政治八卦還是感興趣的,隻是過去他們也沒有渠道了解罷了。有一名行商的食客聽完後,當即拍案道

“什麼狗屁清流!不就是逃稅嘛,還說得光明正大!”

隨後馬上就有人附和

“就是,貪官斂財還有理啦?要說還是天子聖明,這種人,就該殺!”

“我看這什麼狗屁姓吳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還替貪官說好話。”

“這姓吳的狗兒叫啥來著?”

“吳偉業,聽說人家是東林的相公呢,中了進士的,那得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啊,可輕易說不得。”

“直娘球的文曲星!當年開城投降的不就是這些什麼勞什子文曲星、武曲星,有甚了不起的?真要神仙下凡,還用得著貪汙?”

老百姓看不懂什麼義利之爭,但他們樸素的道德情感至少懂得,貪官就是王八蛋,誰替貪官說好話,那他也是王八蛋。

隨著時間推移,報紙上論戰愈加猛烈的同時,朝堂內也風雲激蕩,新任禮部主事黃毓祺上書,認為朝廷“刑紀過猛”,就算要追查逃稅、貪汙問題,也不該如此激進,否則靠光複江南而積攢起來的士民之心,會因此而受挫。

但民心究竟如何,卻是很快給了眾人答案。

光烈三年二月二十八,此時從朝堂到文壇上的爭辯,已經蔓延至民間,一幫子不知哪來的江湖好漢,聽聞吳偉業替貪官辯護,竟是帶人去堵了人家門口,差點放火,好在衙役兵丁及時趕到,並未釀出後果。

但對於老百姓而言,這個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

更何況,到了三月初,一則重磅消息從內閣中傳來。

此次抄沒諸違法士紳,除府宅以外,浮財抄沒,合法、有地契,皇冊在案田土,分散給其餘族人,剩下隱匿田土,合計八十六萬畝,朝廷將招攬失地流民屯墾。

屯墾政策非常優惠,大概為六年製,前三年農戶除了按章納稅外,還要向官府交兩成租子,後三年降為一成,六年後,土地所有權完全歸屬該屯墾的農戶,照章納稅即可。

當然,烈士家屬和立功軍士家屬例外,不必交租,直接分田。

這其實就是在利用獲得的土地均田了,按照浙直總督陳邦彥的計算,這八十六萬畝大概能安置十八萬左右的失地農民,這個數字並不多,隻占浙江人口的八十分之一左右,但卻是一個模板。

因為誰都知道,既然天子和朝廷願意擔著這麼大風險嚴查浙江,鐵腕鎮壓,那清理田畝,便是勢在必行的事情,屆時,不隻是這兩百家“出頭鳥”,整個浙江,乃至整個江南,能清查出多少田畝?

這個數字,少說也是以千萬計。

這一過程中,必然會有人反抗,甚至曾經還是明王朝堅定支持者的某些士紳,馬上就會搖身一變,要“清君側”。

但朱由榔必須要做,不能不做。

這是每個王朝初期都要進行的使命,每個王朝新建立以後,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建構製度,而是“度田”。

當年朱元璋最重視的事情,便是清丈天下田畝,修訂皇冊。

和朱由榔比較類似的境遇,劉秀光武中興時,可謂順風順水,一路上無數郡縣倒戈相從,起兵三年便稱帝,十二年削平天下。

可就是這樣一位趁勢而起的帝王,坐穩位子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度田”,清丈田畝,於是,光武度田的過程非常艱難,可謂“天下皆反”,但劉秀寧願一縣一郡的平叛,也要推行度田。

因為對於一個封建國家而言,在冊田畝,就是根基所在,一旦縱容,不出,恐怕東漢最多數十年後,就要再次陷入農民起義的戰火。

由於光武度田並非完全成功,最後不得不部分妥協,劉秀死前才會有那句遺憾“朕無益於百姓”,即使如此,這次度田也為東漢爭取了一百多年的穩定基石。

朱由榔就算做得不如朱元璋那樣徹底,至少也不能比劉秀差,因為劉秀起兵過程中接受了太多大地主勢力的投效,所以最後才進行的如此艱難。而朱由榔的情況更類似於太祖朱元璋,手下這幫人大部分都是原農民軍和撿來的殘兵敗將,短期內缺乏和地主集團的利益紐帶。

也正因為如此,朱由榔才把鎮壓士紳的任務交給以順軍、西軍餘部為主的光複前軍、左軍,就是因為他們的立場更加堅定。

而且,湖廣、兩廣、閩南、雲貴的度田此時早已完成,當初之所以這些地方能夠較為順利,一方麵是由於局勢動蕩,正在戰時,地主集團力量分散,而且麵臨滿清的刀鋒,也沒得選。另一方麵,這些地方開發較晚,地主士紳相較於江南,沒有那麼頑固。

於是乎,此次主要注意力便集中在江西、福建、浙江、南直四省。

內閣文件明確界限,凡現有土地,以皇冊為準,隻要在官府沒有登記的田土,就屬於隱匿,朝廷予以沒收,當然,地主可以贖買,但價格不低。

而且朱由榔授意下,兩部正式法令傳達出來。

第一個是《土地兼購令》,規定凡人均名下,超過百畝土地,再行購買,就需要交兼購稅,兼購稅累積上升,一百畝到三百畝交一成半,三百畝到五百畝交三成,如此累積,最高達一倍。

其二,則為《常平糧令》,這是針對土地產出的,令各布政使司、府建立常平倉,秋收時收購糧食,春荒低價向農民賣糧,從而限製出一個最低糧價和最高糧價,並嚴厲打擊糧食投機,凡未在官府登記備案,私自囤積超過五千石以上糧食的,構成囤積居奇罪。

這左右兩拳,立刻將土地兼並的獲利幹沒了小半,再加上,等大量失地農民能夠直接分到田,可想而知的是,願意給地主當佃農的人越來越少,地主還得降低租子,否則便沒人幹活。

一招大棒打下,朱由榔還不急著掏出胡蘿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