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林錦風雖然對這個董回春抱有懷疑,但該給的銀子卻沒少給,還多了路費和一個陪著回九元堂的下人。
鑒於林錦風後事處理得不錯,董回春對他倒也沒那麼生氣了。
對他來說,林錦風不過就是個莽撞的小孩,還是孫子輩的,而且在他看來,這小孩的擔心焦慮也不是沒有道理。
“這幾服藥須得喝完,文火燉一個時辰,最好找個老藥罐,可以煮出藥性的,”董回春想了想道,“至於那姑娘……等喝完了藥,再看吧。”
林錦風皺眉,“先生可是看出什麼了?”
嚄,這就“先生”了?
董回春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卻是反問:“姑娘活了這許多年,不也沒發生什麼嗎?小子何必要將她過去的記憶找回?”
林錦風不語,半晌,才道:“她五歲時被蛇咬過,便也失了以前的記憶,忍不住家中父母。數月前落水後又壞了腦子,總以為自己借屍還魂,自五歲到現在的記憶是假的,不是我家之人。”
董回春一言難盡地看著他,怪力亂神,十瘋九病。
董回春還是頭一回聽說這樣的病例,瞬間來了興趣,玩笑道:“那你怎麼知道她就不是借屍還魂呢?”
“當然不是!”林錦風正色,竟是格外認真,“是不是我的妹妹,我這個做哥哥的豈會認不出來?隻是……唉。我想若是能夠讓她想起五歲之前的事,或許一切就能迎刃而解了。”
意氣風發的書生陡然這麼歎口氣,倒是歎得婉轉悠長,董回春眯了眯眼,也認真了幾分,“若你所說為真……那令妹恐怕的確伴有腦傷,還頗為嚴重。”
但這病例,他也從未治過啊,還真有些疑難雜症的感覺。
董回春想了想,微微搖頭,“腦為身之本,姑娘這麼多年能夠平安順遂已是大幸,嘶……若真要治,卻是無從下手,還得從長計議。”
“無妨,”林錦風本來也沒有抱太大希望,“方才小子冒犯,還請先生莫怪,天色不早,小子就不耽擱先生了。”
還算懂禮貌,董回春笑了笑,突然意味深長道:“公子姓林,不知可曾聽過年後即將到任的新開封府尹林翟天?”
林錦風麵不改色,“聽過。”
“哦?”董回春興致勃勃,“所聽為何?”
林錦墨笑了,風雅卓然,“青州知府林翟天,舉孝廉入朝,乃一純臣。”
純臣。
這天底下的純臣屈指可數,能有幾個?
董回春但笑不語,深深看他兩眼,“既如此,老朽告辭。”
“請。”林錦風彬彬有禮。
董回春轉身,神色不變,頗帶意趣。
他與九元堂中坐診多日,開封上下何人不知他的醫術?又不知他的出身?這些年來已極少有人敢一入內就拉著他往外出診了,不曾想今日難得巡查一回門下醫館卻偏偏碰著一個。
他見林錦風眼底發紅、精神緊繃,還以為家裏快要死人了,因此便沒說什麼跟了上來,不想卻隻見著林錦墨碰了頭。
而方才進客棧的時候,那客棧老板下意識喊了一句“林公子”。
官牙買房,買的多半都是官家宅邸。這官家宅邸可不是普通人可以住的,除了錢還需身份,否則便是僭越。
且董回春還發現那房中桌麵上還擺著一盤香軟甜棉的蜜三刀,還有曬好的柿幹,柿幹常有,卻多是山東之地的特產,蜜三刀也是山東、蘇地時人最喜的。
這還不明顯嗎?
董回春笑眯眯地摸著胡須,當時心中便有了幾分猜測,後來聽那兄妹說話,又是剛到京城,看樣子還打算在官牙買房,更加確信了。
畢竟本朝官員,若是升遷入京,概有規定,必須將家人都遷到開封,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即是為了更好的控製官員,也讓在京官員少了後顧之憂,能夠全心全意為朝廷辦事。
而每到這個時候,則必然入京官員會提前讓人進入京都打點,隻是沒想到,林翟天居然會把自己的子女派過來。
不過,董回春一想,那兄妹二人看著年輕,倒是關係極好,且雖兄長先前略為失禮,其後卻有錯改之,這世上,做錯事的多,能聽勸改正的卻少,可見此人不僅相貌出眾,心性也是頗正派的。
那姑娘更是溫婉賢淑,也不乏狡黠機靈,行事大方不拘小節,頭發說散就散了,雖然自小多災多難吧,竟沒被家裏縱出嬌慣之氣,可見家風不差,落落大方又“尊老愛幼”。
嘶!
董回春原先還覺得那林家陡然間“脫穎而出”,必然是因為有心人運作,要不就是湊了巧了,撞上皇帝看開放權的時候,其實並不如何。
如今看來,能夠教出這樣的子女,家風見人,其人想必也不會差到哪裏去。且能夠在青州隱忍十幾年,治下太平,想來也不是無的放矢。
“倒是有些意思,”董回春饒有興趣地背過手,“純臣……哈,我朝若真的能夠出一個純臣,倒也是天下大幸!”
背著藥箱的漢子抬頭看了看他,神色古怪。
這小老頭兒怎麼喜歡自言自語的?莫不是看病看出毛病來了吧?
林錦風此刻卻心頭發沉,他回到二樓,想起一路言行,幾乎眨眼就猜到了自己露出的破綻。
當然,也多少發現自己恐怕找到了一個不簡單的人,但他又哪裏想到自己這麼“好運”,隨便抓都能抓到一個市井“高人”?
林錦風無奈,隻能補救性的讓下人們今後不必帶著姓氏稱呼,隻叫他們“大公子”、“二小姐”罷了。
說來到底是初到開封,人生地不熟,這才縷遭意外。如今被人認出,林錦風也不著急,因為他早就明白,被人認出是意料之中的事,隻是早了些,倒也不是不能應對。
他最關心的,還是林錦墨。
林錦墨在街麵上傻住的那段時間,他是真的害怕,怕她又回到了那個世界。
“哥!”
隨手紮了個馬尾,林錦墨站在樓梯口,嘴巴裏還叼著塊柿幹往下走,“你餓不餓啊,剛剛回來的時候我看見旁邊在賣梅幹扣肉,你要不要?”
林錦墨抬起頭,凝重的表情一變,抱著手臂攔住他,“我已經讓人送酒菜過來了。”
“明明可以就用這客棧裏的廚房做的飯菜的,”林錦墨停在樓梯上,“幹嘛要浪費那個錢?”
林錦風的回答很土豪,“客棧本來就是用來住宿之地,飯菜不過爾爾,既來到了開封,當然要品嚐各處得意之作!錢財乃是身外物。”
說完他睨了眼林錦墨,“你都腫成豬頭了還不安分,這幾天不準出門,等恢複了再去看房。”
哼,等哪天你落魄得隻能啃滿饅頭的時候,看你還說不說得出“錢財乃是身外物”。
“這會兒正是飯點,那酒樓裏肯定人很多。”林錦墨沒有同他爭辯,隻是陳述了事實。
林錦風默了默,“嘖”了一聲,“等著!”
說著,便乖乖轉身去買梅菜扣肉餅了。
林錦墨樂滋滋地攀上二樓窗戶往外看,就看見林錦風行走如風地來到了買梅幹菜扣肉餅的坊店前,丟下了一錠足以買一百個梅幹菜扣肉餅的碎銀,帶走了用四個銅板就能買走的兩塊梅幹菜扣肉餅。
“……”笑容慢慢凝固。
身為女總裁的商人靈魂正備受衝擊,想起自己的會計證小本本,林錦墨深吸口氣。
不行,她一定要想辦法扭轉林錦風這大手大腳的習慣。
知道紅樓夢裏的賈迎春是什麼結局嗎?但凡他爹節儉一點,也不至於五千兩銀子都還不出還需要賣女兒來抵債啊!
況且哪怕不為這個,也要為了這趕兩天路都累得上吐下瀉的文弱書生哪天不會因為錢財露白而被人拖到巷子裏蓋麻袋圍毆。
樓下。
林錦風手拿熱乎乎的梅菜肉餅,心滿意足地轉身,不過兩步,又停住了,看著街角對麵一閃而過的鬼祟麵孔,目光微冷。
方衙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