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一人我飲酒醉

電梯沒來她就走樓梯,拉開安全通道的門,就要進去。

小程扯住喬靈昔的背包,普通吃了興奮劑一般:“靈昔女神,你能和我合個影嗎?一張,就一張。”剛硬的臉上布滿了緊張。

要是能和喬靈昔和張影,明天他就可以在警察局裏嘚瑟了,讓他們都羨慕他。

然後在給他家人看,他的家人肯定也會很開心。

合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是被人知道這是韓朗住的景天小區,以狗仔隊的那些‘實力’肯定會把她前前後後進韓朗家的視頻給扒拉出來。

到時候就不是被Jerry說這麼簡單了,被人罵都是可能得事。

小程看見喬靈昔臉上的猶豫,有些失落,畢竟他難得運氣這麼好碰到自己喜歡的明星。

“靈昔女神,我家人真的都非常喜歡你,你能和我合照一張嗎?”語氣裏難掩緊張。

“……”她怎麼有種被自己男朋友家人誇的錯覺,我家人都喜歡你……哈!

是不是隻要是喜歡她的人碰到她要合照,是不是她都得照啊,當然不可能。

“簽名可以嗎?”合照肯定會暴露她在景天小區,畢竟狗仔隊還是很厲害的,當然不能合照,簽名倒是可以的。

小程眼裏明顯的失落,不過聽見喬靈昔說給簽名,也快速點頭。

要的要的,簽名也夠他們羨慕一陣子了。

喬靈昔笑了笑,從背包裏摸出一張照片,又拿出馬克筆,在後麵寫上自己的名字。

遞給小程:“給。”

這照片是她的街拍藝術照,也不是什麼稀奇的玩意,網上都能找到,麥麥也給了好多張,就是讓她可以簽名給粉絲的,她每個包裏幾乎都有那麼幾張這樣的照片。

小程急忙接過,看了幾眼,就小心翼翼的收了起來:“謝謝靈昔女神。”

“可以和你握個手嗎?”抬步準備離開,腳卻像被膠水黏住了一般,走不動。

“啊?”喬靈昔正在拉背包的拉鏈,大腦一時沒反應過來。

“我說可以握手嗎?”小程又好脾氣的重複了一遍,緊張的搓著手。

喬靈昔幹笑了一兩聲:“好,好啊!”

小程急忙伸出自己的右手,喬靈昔這才發現小程手機的車鑰匙,這不是韓朗的車鑰匙嗎?

那個小熊是她去美國的時候買的,是限量版的,那天無聊,就隨意套在了韓朗的車鑰匙上,本想把她取下來,結果她給忘了,韓朗也沒說什麼,久而久之,這小熊就一直掛在韓朗的車鑰匙上。

沒想到韓朗這麼久都還掛著這個小熊,不過韓朗的車鑰匙怎麼會在別人手上?

“靈昔女神?”小程見喬靈昔一直盯著自己手裏的車鑰匙看,有些疑惑的叫了一聲。

喬靈昔這才回過神,緩緩的伸出自己的右手,與小程禮貌性的一握,就快速縮了回來。

“這車鑰匙……”終於將自己的疑惑說了出來。

“這車鑰匙是我們韓局長的,我剛給他當司機的。”小程毫不避諱的解釋。

“哦,這樣啊,再見,路上開車小心點。”

說完,也不等小程繼續說話,就開始快速爬樓梯了。

她晚上再不走,一會又碰到人,可能就沒那麼幸運了。

小程又掏出照片,傻笑了一番後就離開了,他明天可以嘚瑟了。

千小朦費力的扶著韓朗走到門口:“朗哥哥,鑰匙在哪兒?”微微喘著粗氣。

韓朗壓根就沒有意識,一直垂著頭在喃喃自語,“不醉不歸,不醉,不歸……”

千小朦歎了口氣,這個樣子還能問出鑰匙在哪兒?費力的騰出一隻手,把手放在韓朗荷包裏摸索鑰匙。

好不容易找到鑰匙,卻被韓朗突然的一抬手給扔遠了。

我尼瑪……

千小朦就這樣看著鑰匙從自己手上咻的一下,就‘飛’到對麵,瞪大眼,不可思議的眨巴了幾下,看看韓朗,又看看鑰匙,好像還沒從這個落差中回過神。

最後吸了吸鼻子,顯然已經接受了鑰匙‘飛走’的事實。

扶著韓朗,她怎麼去撿鑰匙?但是扶著,她又把韓朗放在哪兒?地上?

最後一咬牙,舉步艱難的移向前動著,緊咬著牙齒扛著韓朗。

“朗哥哥,你該,減,肥了,太沉了。”費力的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

高跟鞋也因為多了個韓朗,砸在地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千小朦一步一步費力的往前龜速移動著。

差一點,還差一點了……

“千小朦,加油,還差一點了……”咬著牙齒給自己打氣,韓朗的重量幾乎全都壓在她的身上,她又是穿的高跟鞋,平時她很少穿高跟鞋,這一下子突然就有點堅持不了。

轉念一想,她很快就能得到朗哥哥了,什麼事都咬牙堅持著。

好不容易靠近了鑰匙,彎腰準備去撿,韓朗卻差點就摔了下去,要不是她反應快,力氣也不耐,或許還真的就這樣摔下去了。

千小朦隻能重新站起身,側著身體,慢慢的彎著腿,一手抱住韓朗的腰,一手又扯著韓朗的手,就這樣的龜速的往下縮著。

她的腳每往下縮一點,她所承受的重量就更大,最後,實在堅持不了了,又收回腿,大口的喘著粗氣。

“朗哥哥,你自己站著別動,我撿鑰匙,然後就帶你回家好不好?”

慢慢鬆開韓朗,雖然韓朗因為喝多了在左搖右晃,踩著虛晃的步伐,但是不會摔倒,這才完全鬆開手,然後快速彎下腰去撿鑰匙。

韓朗此刻卻像脫韁的野馬一般,似魔鬼的步伐在地上亂竄著,完全不受控製。

“死了,都要愛,不淋漓盡致不痛快……”

韓朗突入起來的高歌嚇得千小朦手一抖,剛到手的鑰匙又從手上滑了下去。

嘴角抽了抽,暫時來不及管韓朗,拿著鑰匙就跑去對麵把門給開了,胡亂的把包取下來放在鞋架上,高跟鞋也粗魯的甩了出去。

又胡亂的把頭發用橡皮筋給紮了起來,這才準備去把發瘋的韓朗給抓回來,不然這麼大一晚上的唱歌,吵到別人告你擾民怎麼辦。

韓朗還穿梭在二十一樓,一直展現著他美妙的歌喉。

千小朦想要抓住韓朗的手,卻被他給揮開,依舊自顧自的高歌著,踏著他魔鬼一樣的步伐穿梭在過道。

千小朦急了,再這樣吼下去真會被人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