詛咒的殺人魔曲 第111章 推論

因為鄭峰沒有料到會再次發生事情,沒有做好準備,再加上現在還很早,所以大概2個小時以後才趕到了這裏。

辰輝將自己想到的和鄭峰說了一遍,鄭峰點了點頭,讓手下著手調查,參加昨天聚會的那些人。

“你是說這件事和鬼影有關係?”天星疑惑的看著辰輝。

“恩,而且我想我已經知道她找我們來的目的了。”辰輝說道。

“什麼?拿她找我們來是為了什麼?”天星問道。

辰輝看起來並不高興,看起來他還有很多事情沒有想明白:“他們的目的是要拿走那份《憂鬱的星期天》的手抄本。”

“可是這和我們有什麼關係?”天星問道。

“當然有關係,我想鬼影應該早就知道這裏會死人,但是一旦有人死了,他要是來參加聚會很有可能會被警察纏上。但我們在這裏就不一樣了,我們來的話,警察肯定會在會在附近埋伏著,這樣一來隻要發生事情警察就會第一時間趕到。”辰輝解釋道。

“拜托這樣他不就更容易被牽扯進來了?”天星奇怪地問道。

“恰恰相反,這樣的話,案子就能盡快解決,隻要事情結束,警察就走了,這樣就是他們下手的最好時機。”辰輝說道。

“不是吧。”天星有些不敢相信。

“我也不確定,總之先去確認一下,《憂鬱的星期天》的樂譜還在不在。”辰輝說道。

天星點了點頭,在陸風的帶領下他們來到了陸博生的書房,不過陸風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黑素星期天的樂譜。

天星和辰輝對望了一眼,無奈的搖了搖頭,看了真的和辰輝推測的一樣。

下午,那些昨天來參加聚會的人意外地都被聚集了過來,想不到事情會這麼順利,鄭峰也準備好了,一個一個的詢問他們,不過一旁的天星卻一直皺著眉頭。

“怎麼了?”辰輝關心的問道。

“在他們身上我什麼都感覺不到!鬼影不在裏麵!”天星很嚴肅的說。

“什麼?”辰輝也十分驚訝。

“看來你推測的沒錯,昨天來的人都是他的同夥,目的是讓我們找不出哪個人是他,然後東西到手之後逃走,我們就再也找不到他們了》”天星說道。

辰輝點了點頭:“而且恐怕邀請函根本沒有發到這些人手裏,鬼影一定是將這些邀請函都弄到手,然後將他的通過全部進行了易容。”

“可是,鬼影不惜費這麼打的功夫,難道僅為了那本樂譜?”天星還是不明白。

“這就不清楚了,不過既然我推測的沒錯,那麼鬼影就肯定知道這裏會死人,所以這兩起事件有可能都不是什麼自殺!”辰輝很認真地說道。

鄭峰那邊,問了半天什麼結果頁沒問出來,那些人都表示完全不知道昨天有聚會的事情,也沒有收到邀請函,而且基本上大多數人都有昨天不在這裏的證明。

“現在怎麼辦,如果不是自殺,那麼這件事情就變得麻煩了。”天星說道。

“是啊,而且如果凶手是鬼影,那麼我們根本沒辦法找到他。”辰輝無奈的說,這是辰輝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喂,你好。”辰輝說道。

“我要的東西已經到手了,不過似乎不是我想要的東西呢。”電話一頭傳來了一個陌生的聲音。

“鬼影?是你,你哪的東西是不是《憂鬱的星期天》的樂譜?”辰輝問道。

“是啊,隻是本來我以為這不僅僅是樂譜的。”鬼影聽起來有些失望。

“什麼意思?”辰輝有些好奇,難道他還有別的目的?

“這個你沒必要知道,不過雖然這不是我想要的東西,一樣也可以賣掉不少錢啦,好了那麼後會有期。”說完鬼影就掛掉了電話。

“喂,別掛,我還有事情要問你!”辰輝顯得有些激動。

“嘟……嘟……”不過對麵早已掛掉了電話,而且鬼影每次都是用公用電話來打,根本不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鬼影說什麼?”天星問道。

辰輝無奈的搖了搖頭:“鬼影好像還有什麼其他的目的,他要找的可能不是這本樂譜本身,而是要找其他的東西。”

“那會是什麼?”天星追問道。

陳慧搖了搖頭:“誰知道呢,不過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我們要把眼前的亮起事件當做凶殺案來處理,這才是最大的難題。”

“第二個事件還好說,畢竟窗戶開著,可以認為是外人做的。但第一期事件是密室,而且,當時可以的人都在客廳裏。”天星說道。

但辰輝卻搖了搖頭:“其實第二個案件也一樣,窗戶雖然開著,但是那是2樓,不是說跳下去就能跳下去的,而且就算下得去,但後院通向客廳的大本是從不跟裏麵反鎖的,後院的圍牆也通了電網,根本是逃不掉的。”

“難道他們真的是聽了《黑色星期天》之後自殺的?鬼影因為知道他麼您一定會自殺所以…….”天星說道一半就被辰輝打斷了。

“如果是那樣的話,他不會特地挑這個時間過來,所以這兩個案子一定有辦法破解,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密室!”辰輝說的很堅定。

不過一旁的天星卻很無奈:“真是麻煩的事情啊。”

“現在覺得麻煩了,上次你的推理不是很漂亮嗎?而且你不是揚言不需要證據照樣能讓凶手伏法嗎?”辰輝挑釁道。

“那好吧,我們就來比誰先破解密室好了。”天星提議道。

“好啊,既然這樣,我解決第一個案子,你來解決第二個,看誰先破案。”辰輝笑了笑,看來辰輝的挑撥戰術奏效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