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磊在說出這些時,眼睛裏真的仿佛布滿了金色的星星,司靖都忘記了臉紅,俏目之中同樣掩映出一抹不要太明顯的豔羨之色,豈止是她,這樣的愛情誰不想要呢?
“方才是她給你開玩笑的!”我將吳磊手中遞上來的銀行卡和房本堅決的推了回去,一麵從自己的口袋裏掏出了工作證,雖然上麵隻是個“顧問”身份,但是這個“顧問”本身就是個可大可小的職位,加上現在多了個警司特派的公函,影響力可能還要更大一點!
“放心吧,我們此來就是為了查案的,不過在此之前,我們可能先要去你家走上一圈,方才聽你所說的都隻是你的判斷,在一場正常的審理案件裏,最需要的是證據,你能理解嗎?”
吳磊連連點頭,二話不說就發動了汽車,而後一路風馳電掣的往自己家裏去,最後停在了一座高檔的住宅區,入目所見都是六層的電梯洋房,周圍的環境看起上也分外賞心悅目。
車子直接停入車庫,而後竟然是那種獨立的每戶電梯,從車庫直接坐到了家門口,開門進去,是一間複式的套房,整個的裝修完全是照著粉色係的歐洲宮廷風在布局!
怪不得吳磊方才說他的房子能值百八十萬,確實單是這個裝修至少都得三十萬起步了!醫生果然是個高收入行業!
雖然驚訝,但我畢竟別墅也見過的多了,短暫的驚訝之後,我左右環顧了一下房間,客廳的一切都井井有條,就連沙發上的沙發巾都是一塵不染的樣子,桌子擦得鋥光發亮,電視櫃,茶幾,餐桌,各自都是光可鑒人的樣子!
我正打算開口去問吳磊時,卻見這個始終平和穩定的男人竟然又是兩條眼淚掛在臉龐,那種悲傷,顯然是睹物思人的悲傷,在我也很能理解這種觸動,之前媽媽因病住院後,家裏根本已經亂的一團糟!
哪怕你很費力的將它重新收拾幹淨,但在深心中還是一種止不住的顫抖,家是同樣的家,隻是因為少了那個人,你就感覺這個偌大的家都是空蕩蕩的!
“對不起!”一旁的吳磊用衣袖摸過眼睛,而後快速戴上了自己的偽裝:“這裏就是我的家,你隨便看吧!”
“哪間是你們的主臥呢?”
吳磊聽到我的發問,樓上指了指那個還貼著大紅“囍”字的房間,但是從他的表情很明顯是不願意往上陪我了。
其實一進門我就發現了那個門上的“囍”字,隻是這種字畫日常隻有結婚的人家才會貼的,可是之前聽吳磊說他們已經結婚六七年了,這麼長時間了,為什麼那個字還沒有揭掉呢?
吳磊大概是瞧出了我的疑惑,麵上一黯,這才開口道:“家裏日常都是我妻子她打理的,因為房間整體的裝修風格太粉色係了,她就說那個重色的紅字看上去很喜慶,所以一直就沒揭下來。
遠處看不出來,離近了看其實都有些風化了,本來我還計劃著過年貼對聯的時候再買另一個貼上去的!可是,唉!”
有哪對夫妻婚後會不吵架呢?而女人一旦生氣最常用的辦法就是跟丈夫分房睡,丈夫當然會不依,那麼隔門對話這種方式就實在最難以避免了,小兩口都在火頭上,那麼好著時候看起來越甜蜜的東西,吵架的時候看著就越糟心!
一個處在風口浪尖的“囍”字竟然能撐了這麼多年,由此可見,吳磊確實沒有騙我們,他跟妻子的感情確實很深!
忽略掉種種疑點的話,吳磊現在跟妻子的狀態應該是離婚了,那麼這個大紅的“囍”字代表的意思就不是慶祝而是嘲弄了!怪不得吳磊要那麼拒絕靠近那間房!
我衝司靖使了個眼色,於是司靖就主動的陪我上樓,門並沒有鎖,推門進去,挺大一張歐式床上鋪的竟然還是大紅色的被褥,被子折起一角隨意的壓在一旁,整個床鋪上也隻有左半邊有褶皺,對比著客廳裏的一塵不染,這裏就像是有人剛剛睡過然後起身離開了一般!
臥室的一旁有一張梳妝台,梳妝台上各種水乳的瓶瓶罐罐堆了小半個桌子,不過各自擺放的都很整齊,隻有一隻口紅散在當桌上,口紅蓋子都沒有扣緊,隨意的放著!
另外就是梳妝台的凳子按照正常的設計邏輯,應該是要放在桌子底下的,但是凳子隻是淩亂的側在一邊看起來跟整齊更是絕不沾邊,如果說我們在進門時看到的整個大廳井井有條的話,那麼眼下這個房間則是分外的有人氣,就像一個人剛剛離開不久!
臥室的垃圾桶裏還有沒丟掉的衛生紙和有些黴壞的水果核,打開衣櫃門,裏麵竟然是個隱藏式設計的衣帽間,全落地的鏡子中間是一個供換衣的軟包長凳,其上還散落著幾件女人的衣服。
其實這種場景如果放在兩年前我或許會以為是遭了賊,但自從跟司靖同住公寓後,我很清楚的明白,這裏僅僅是一個女人在出門前因為挑選衣服不知道穿哪一件從而留下的!
司靖也是個差不多行為的女人,她雖然平日裏將房間裏的各處都打掃的整整齊齊,但唯獨是她的臥室,亂的就跟不是同一個人一般!
我也問過她,為了一件好看的裙子能挑四五件毛衣來搭,然後發現都不合適,隻好舍了裙子用喜歡的外套來搭配褲子,但是這又是一番工程,挑選的最後往往是既沒有穿喜歡的外套,也沒有穿喜歡的裙子,用她的話說,就是好窮啊,連件衣服都沒有!
眼前的場景太正常了,但是這種換衣越正常的場景配合著之前吳磊的遭遇那可就太不正常了,要知道他可是跟妻子離了婚,一個都打算離婚的女人還會這麼在乎自己穿什麼嗎?
並且房間裏這麼多散亂的衣服都沒有帶走,妝台上化妝品同樣沒有帶走,甚至連自己躺下睡得被褥都沒有整理一下,這一切的一切結合起來,這個吳磊的妻子在出門的時候根本不是打算離婚,而是像去赴一場很重要的約會一般!
難道吳磊妻子赴約的對象是他所說被拍照片的情人?可是這同樣不符合常理,如果是要跟情人私奔的離婚,那麼這些衣服和化妝品不也應該一並全部帶走嗎?電話都不願意接吳磊的了,這麼絕情絕義的了斷,怎麼還會留下衣服這些還要相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