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我苦思冥想時,肩頭突然被拍了一下,我詫異回身,卻是薑獵,不等我發問,他不動聲色的指了指我的手機,上麵彈窗顯示著有一條新消息。
“小源,這次看你了,一定得把那個關躍給我比下去!這小子從前做隊員時就哪哪不服氣,總覺得自個不可一世,後來上頭提我做了隊長,他就到處散播我壞話,說我憑你嫂子的裙帶關係晉的升。
隻是往後監察院沒查出結果,反倒治了他個捏造汙蔑的罪給開除了,這不一直在你爸麵前表功呢,我知道他存了氣,哪哪都要證明比我強,後麵聽說好像拜了師,這是要證明你爹和我都是笨蛋呢,你一定不能輸給他!”
薑獵發了這麼老長一段,而被他這麼一點,我也覺得覺得關躍的口氣是有點不大對勁,薑獵晉升應該是沈建峰的欽點,怪不得這個關躍要這麼主動問案呢。
但是轉瞬一想,我為什麼要在乎沈建峰的麵子,我巴不得他出醜呢,隻是往內心裏說,看著關躍頤指氣使的模樣確實有點不太舒服,我安慰自己,這是為了薑獵的麵。
給薑獵遞過一個會意的神色後,我的目光轉向現場本身,最高明的獵人往往能夠通過現場的蛛絲馬跡還原出事物的本相,這個關躍的判斷我基本認同,宋三強確實是在密室內被謀殺的,而這個人也大概率是宋三強的親屬。
至於金大鳳的嫌疑,如果紅姐驗屍的結果最終確認是在三十分鍾以內的話,她確實可以完全排除,但在眼下,我覺得還是不要武斷判斷為好,首先一點,盡管金大鳳的痛苦表現的很明顯,但越是這樣的明顯,反而失真,沒錯,我其實並沒有從她身上感覺到悲傷。
其次,以結果論的話,我在事務所通過金和顏見到金大鳳時,她一直都在說廢話,而且最後堅持要我們一同到她家,這本身不排除有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明的嫌疑。
最後就是宋三強的兒子宋磊在樓梯口的補刀了,他說金大鳳隻是個續弦的妻子,但從這件事發生到現在,金大鳳好像有意的隱瞞了這件事,種種跡象表明,金大鳳是有殺人動機的。
“薑大隊長,不知道你還在愣什麼?”關躍忽而大聲發問,麵上是皮笑肉不笑的鎮定:“我方才說的不夠明確嗎?你現在應該趕快審問每一個在場的宋局長親屬,而且建議下,一定要分開審訊,避免串供,另一方麵你一定要記好每個時間軸,現在,馬上,快去!”
薑獵手臂上的青筋都蹦出來了,但他強忍了幾忍,才跟梁隊各自帶了手下去問,司靖也被抽調走了,金和顏還有她隨身跟著的幾個隊員,這會也都被喊出去了,例行檢查。
諾大的書房,而今就隻剩下我、沈建峰和關躍,以及紅姐和一個躺在地上的屍體。關躍的目光至少在我身上掃過三遍了,我知道他的困惑,他一定很想知道薑獵為什麼不帶走我,沒在警局混最大的缺陷就是對警局內部一無所知,所以在他麵前我尚能泰然處之。
無論什麼樣的案件,案件本身最終都是要回歸證據和現場的,書房驟然空蕩下來,我和關躍都在繞著書架轉,而我終於發現了一點不同尋常的地方。
宋三強的書架擺放的很整齊,看得出這應該是個日常很縝密的人,大大小小的書籍分門別類擺在架上,幾乎沒有鬆散的地方,除卻在一米四左右高度的一個架子上,上麵的書籍垮散了一排。
宋三強的書桌上是有厚厚一摞書的,我之前一直以為他是在寫某種材料或者論文之類的東西,所以需要查閱大量的資料,但首先桌案上隻有一本打開的書,並沒有鋼筆紙張之類的東西,而且書桌上沒有電腦,也排除了碼字的可能。
其次就是這個垮散的一排書籍,我嚐試對比了一下桌麵上書籍跟這一架垮散的空格大小,馬上就發現了它們之間的聯係,首先這都是一排外文書籍,其次它們的大小正正好好,哪怕不用一本本擺上去,我也可以輕易的從書架上的些許灰塵判斷出它們的位置。
首先這些書從封皮到印刷,還有標題都可以輕易判斷出,這並不是一個係列的書籍,其次這裏是家庭用書房,並不是圖書館之類的地方,試想一個人坐在家裏看書,會一次性的抱出來十來本嗎?兩三本可以理解,十來本一起放在桌上,這很不平常。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一個人是要急於解決某個問題,或者準備某件理論來翻書的,那他怎麼會選擇在一個書架上猛拉出來這麼多,旁的卻連看也不看。
這些當然都隻是疑點,並不能作為最終的證據,書房裏的歌劇始終是在播放著的,而且聲音很大,有些讓人耳朵發昏,我於是打算湊近過去看一看那台敬業的唱片機。
宋三強的生活很精致,唱片是黑膠的,唱機已經很古樸了,但其上雕刻的花紋和種種精細的熟銅做工,都頗有一番中世紀歐洲貴族的那種風格。唱片機果然是經過改裝的,因為在它一側加了一個拾音器和一台很漂亮的功放,精致的內嵌式壁掛音箱,單從那水銀瀉地的聲音就知道,其中肯定花了不少功夫。
唱片機下麵有個玻璃櫃子,透過玻璃,我看到裏麵堆滿了密密麻麻的唱片,其中不乏一些拚拚沾沾的泛黃老唱片,看來這個宋三強不僅愛聽,而且還是個收藏家。
於是我打開櫃子,堆疊一起的唱片也有很多帶包裝的,從封麵上的宣傳畫其中記錄的並不是歌劇,而是一些爵士樂,一張張翻找過去,讓我意外的是,其中清一色的幾乎全都是爵士樂。歌劇當然也是有的,但是隻有一個空盒子,想來唱片就是現在放在唱片機裏的一張。
有些怪異的是,明明是個空盒子,為什麼要把它壓在成堆的唱片最下麵,這說明什麼?是凶手故意隱藏,還是本來就放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