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加快了腳步,終於來到了這小山腳下。山中因為常年沒有人來,到處是荊棘野藤,濕氣極重。
那師兄掏出了一個羅盤,仔細的觀察著羅盤的指向。那師弟就交待三個混混,待會要是找到了惡鬼,定要依道人之言而做,切莫怕他。
忽然,那師兄驚喜的說:“有了,在上麵。”三人聽了,精神為之一振,便毫不猶豫的跟著兩個道人向山上爬去。
這山中平時也沒有人來,因此根本就無路可走,幾人隻得斬荊披棘一點兒一點兒的往上爬。幸好這幾個混混各自帶了把刀,此時便派上了大用場。
越往上走,霧氣漸漸就重了起來,待到快到山頂,大霧已把五人籠罩在裏麵,眼前的幾步之外,便陷入了無盡的朦朧之中。
那道人手裏的羅盤也是越轉越快了,想來,那惡鬼定是在這附近了。
幾人一口氣爬了這麼高,那道人就不讓再走,歇息一下,已備斬鬼。哪知歇息未幾,幾人忽然感到一縷陰風襲麵而來。那不是普通的陰風,而是充滿某種陰濕氣息的陰風。
那道人師兄忽地雙目圓睜,未曾想到眼光觸及到的竟是一個半透明狀輪廓模糊的物體。三個混混立時尖叫了起來,兩個道人拂塵一甩,就和那物體打了起來。
那物體看著嚇人,實際卻好象沒什麼法力,道人師兄趁打鬥的空隙,從懷裏掏出了個葫蘆,葫蘆嘴對準了那個模糊的物體,急急的念起了咒語。
隻是那物體被這葫蘆一吸,周身的霧氣便被葫蘆吸去,漸漸的露出一張臉來,仔細看了,竟是那失蹤了的薑釘。
直到身上的霧氣全部被吸完,薑釘才停了下來,看了一眼道士,就撲通一聲倒在了地上,一個混混便伸出手去想拉他起來。
那道人一眼看見了,忙大叫,“不可摸他。”等那混混聽到了叫聲,手早已摸到了薑釘的身上,隻聽滋拉一聲,他便象觸電一般縮回了手。
晚了,他的身上已開始冒起白色的煙霧,隻聽那混混不斷的發出慘叫,一會兒功夫就化成了一堆膿血。
再轉頭看那薑釘又已不見了。
那個歌手沒有來。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鐵口的欄杆上,眼見著黃昏一層層地落下來,熟悉的地鐵口空落如故。人群來來往往進進出出,不知道哪裏來的那麼多人,可是人群裏沒有他,那麼再多的人也與她無關,再擁擠的地鐵站也還是空虛。
她閉上眼睛,在心底裏重複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歡唱的歌。每次她來這裏,他都會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會愛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淚,傷悲的眼中擠不出一點淚;對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一場通俗歌曲演唱會,可是卻一直都很喜歡在地鐵站聽流浪歌手唱歌,他們通常很年輕,長發,衣服有點髒,但是不會髒得很厲害。唱歌的時候半閉眼睛,雖然是討錢,卻看也不看扔錢的人,因為他們不是乞丐,是藝人。
那是小宛認為最好的流行音樂。直見生命的蒼涼。
如果一個人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地方還可以認真唱一首歌的話,那麼那首歌一定很值得聽。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著這樣的標準搜集的。
——但仍然沒有一次,會像那一次那樣令她心動,在瞬間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為什麼會路過那裏,坐了那班地鐵,經過那個站台,看到那個人,聽到那支歌。隻記得,在初聽的一刹,她已經被俘獲,從此不屬於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隻有二十歲的樣子,清俊的臉上,寫著抹不去的滄桑。穿一身破爛的牛仔衣,已經辨不出本來的顏色,卻因為舊而格外妥貼,與人融為一體。就像他的歌聲與地鐵與夜融為一體一樣。
他懷中抱著一把同衣服一樣舊而妥貼的吉它,望著地鐵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蒼涼的聲音一點點加深著冬夜的淒涼與憂傷,車水馬龍在身後川流,行人來來往往,太陽落下去而霓虹燈亮起來,什麼都留不住,可是年輕歌手的聲音是真實的,也是真誠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淚。
從那以後,便養成了每晚換三次車老遠地跑到那個地鐵站聽歌的習慣。
聽了整個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個冬天經過那個站台,也許會記住那樣一幅畫麵——清俊的男孩與秀麗的女孩隔著一個站台口遙遙相對,女孩居高臨下,坐在地鐵旁的欄杆上聽歌,眼神專注,蓄滿淚水,整個麵容是震動而感性的。身後的人流滔滔地湧上來沒下去,像不息的歲月,而女孩的淚與男孩的歌,卻是永恒。
那樣的畫麵,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後,小宛才知道,當她專程為了聽那年輕歌手的歌而換三次車趕到地鐵站的同時,那個年輕歌手,也是專程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風從十月唱到臘月。
其實在這期間,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間駐唱的工作,可以告別地鐵生涯,隻是為了她,才放棄黃金時間風雨不誤地來到地鐵站口。不僅忍受寒冷,還要躲避警察。
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
她和他之間,除了那些歌和等待之外,甚至沒有一個擁抱,沒有一句再見珍重。
他走了,從此音信杳無。可是她卻不能將他忘記。而仍然常常在某個清冷的黃昏,獨自換乘三次車來到地鐵站口,久久地坐在冷冷的欄杆上盯著地鐵站發呆,人流滔滔不息,她仿佛仍然可以聽到少年真誠的歌聲:“我的愛已成灰,像玫瑰在冬天枯萎。”
曾經很長時間,她一直到處尋找那首歌的CD,但始終沒有找到,甚至沒有聽第二個人唱過。後來她終於想明白,那大概是他自寫的一首歌曲。當想到這一點,她就無論如何不能拋開一個念頭:一首歌原來也可以像一個人一樣,是種緣份,錯過了就再難相遇。
再後來,她從雜誌的一篇文章中看到,死玫瑰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習俗,當愛人分手,失戀者會贈給舊情人一枝死玫瑰,代表消逝的愛情。
那麼,男孩子是在紀念一段死去的愛麼?
那段愛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她與他相遇之前。她來不及參予。
她來不及參予他的過去,也再沒機會參予他的將來。
她和他的緣份,始於一首歌,而那支歌,代表死去的愛。
從開始,已經注定結束。
天徹底地黑下來,小商販們開始借著夜的庇護做生意,賣盜版CD、地下書刊、假古董,或者粗製濫仿的維納斯石膏像,最奇的,是有人在兜售冥紙,毫不避諱地叫賣:“活著的人不要忘了死去的人,自己有錢花,也給亡朋故友送點錢花吧。十塊換十萬塊,陰陽兌換,便宜啊便宜。”
令人啼笑皆非。
小宛再一次想起,今天是七月十四,鬼節。
她跳下欄杆,走進站台,輾轉回家去。
然而就在她剛剛踏進地鐵站時,一個男孩子迎麵走過來,遞給她一束已經鏽成鐵灰色的枯死的幹花:“小姐,買花嗎?”
小宛嚇了一跳,凝神看著那個男孩:“這是什麼花?”
“死玫瑰。”
“死玫瑰?”小宛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更加專注地看著男孩,“為什麼會賣死去的玫瑰?”
“今天是鬼節啊,冥錢燒給死去的親人,玫瑰燒給死去的愛情。”男孩流利地回答,“小姐這麼年輕,大概不會有失去親人的痛苦。我看你坐在欄杆上那麼孤獨寂寞的樣子,大概是失戀了吧?買一束死玫瑰,燒給自己的初戀吧。燒了它,以後就不會再傷心了。”
小宛看著那個男孩子,他的年齡最多不超過十五歲,可是舉止言談卻像一個識破人情世故的老人。這樣詭秘的節日,這樣詭秘的花,這樣詭秘的話。
她又有些覺得冷了。
男孩已經在催促:“小姐,買不買呢?”
小宛定一定神,隻得掏錢買了一束花的屍體。15元一枝,還真是貴,比鮮花的價格都高。
然而那個妖精般的小男孩自有成竹在胸:“那當然了,回憶總比現實珍貴嘛。”
小宛徹底服了這個精靈小子,她想不出,男孩的話究竟是某個幕後高手寫好台詞讓他背熟的呢,還是出自天真心靈的一語道破。
地鐵呼嘯而來,像地獄使者要載人入黃泉。
小宛順手將花拋向軌道,既然是送給死去的愛情,就讓它在車輪下零落成泥碾作塵吧。
隻是,從今往後,自己真的會忘了那個彈吉它的地鐵歌手,真的會忘記那段青澀而痛楚的初戀回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