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是王帥穿越過來過得最愜意的年,有家人,母親的關愛,有朋友的關心,有蘇潔這個後世的妻子的愛護,再加上,自己找到家人的喜悅,他在這個世界終於不再孤單,終於有了一種歸屬感,這個年充滿了和和美美的歡樂。唯一和後世有區別的地方就是沒有和家人在一起吃了除夕夜晚飯過後守在電視機前看CCAV的春晚這一保留項目。
這個號稱全球收視率第一的綜藝節目,王帥已經早就不感冒了,一群小醜在某種看似合理的安排下,出自己的醜,出觀眾的醜,浮誇,不切實際,背離社會現實。
過了年,緊接著就是上元節,京城的上元節比起成都來又更熱鬧了許多,在皇城門外,朱雀大街,人群已經圍的水泄不通。據說皇上要出來亮相,這叫與民同樂,王帥這個後世穿越來的人,對皇上這樣的人最不感冒,可能是後世對權力的無限膜拜,使得王帥把權力看成了這個世界最肮髒的東西。他對皇帝這樣的稱謂當然沒有任何好感。
家裏所有的人都出去了,觀燈去了,隻有王帥和無雙還留在家裏,不過劉香這個已經一心向佛的喪偶之人已經對這樣舉國歡慶的佳節提不起興趣了,一個人在自己的小屋裏誦念佛經。
王帥和蘇潔在後世可是名正言順的夫妻,但到了這裏來以後,最多不過也隻是上下其手。王帥和蘇潔到了這邊,有了一種天然的親近感,不過,這最後一道防線,他們還是恪守著,畢竟這已經不是她們兩人的身體,對於這兩具身體來說,還都是第一次。
在得知蘇潔也穿越了過來以後,王帥總是要去想起在後世那個躺在床上成了植物人的自己,以及那個在手術台上再也沒有下來的蘇潔,以及兩位白發蒼蒼的老人,還有那個自己都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兒子。要不是蘇潔穿越過來,這一切的消息,他根本就不可能知道。
王帥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和蘇潔聊很多她在這一年的事情,這裏隻有他兩人的世界,倒也不怕被別人察覺。
上元節,晚上沒有宵禁,家裏的仆人們都各自去找自己的樂子去了,劉震也是很晚才回來,他是有任務的,他的任務當然是要陪侍在皇上左右,而王帥的舅母沈約作為有誥命的夫人,也得到和皇上一起賞燈的殊榮。
很晚了,家裏依然燈火通明,王帥當然不能睡覺,他得等著舅舅他們回來。
這上元節,普天同慶三天,這才第一天。劉震帶著一身的疲倦回到家裏,看到王仙客和無雙都還在大廳裏等著,滿意地點點頭。
“舅舅,舅母,玩得可好!”王帥遞上溫熱的茶,劉震和沈約接過喝了一口,坐了下來。
“累死了,年年如此,除了人多還是人多。”沈約無不抱怨地說。
“嗬嗬,所以啊,我連去都不想去!”無雙接下話頭。
“這不是身不由己嗎!”
“仙兒,我已經給你找好了一個職位,不出意外的話,上元節過後,吏部會有消息下來,而且,我還有一個喜事要告訴大家。”
“舅舅,是什麼喜事?”對現在的王帥來說,生活已經太過愜意,有再多的喜事也就處變不驚了。
“父親大人,有什麼喜事啊?”無雙也驚奇地問。
“為父馬上要遷戶部尚書了!”
“真的嗎?”客廳裏兩個女人同聲驚呼,隻有王帥還保持了一股淡定,劉震瞧王帥的表情,心裏也是點頭,做大事的人,就要這種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氣度。
“不過,可能要過幾個月巡行地方的日子,朝廷的任命可能是尚書租庸使,會到各道檢查租稅。”
“恭喜舅舅了,”王帥想的卻是什麼時候再加一個同平章事的頭銜,那麼自己這個官二代的身份就更加的響亮了。在唐朝,不管官階是幾品,隻要加上同平章事,那就意味著當了宰相,就可以真正進入權力的核心,如果再當當右相,成百官之首,那就威加海內了。到時候,他王帥在長安城橫著走,看有誰敢反對。
當然,這些隻是王帥惡搞似的想法,他現在可一點二世祖的氣息都沒有,典型的好孩子。
“那這麼說,咱們要開始顛沛流離的生活了?”沈約一聽丈夫這麼說,立馬想到了這件事的影響。
“每年也就那兩個月重點巡查一下比較重要的幾個道,大多數時間還是要呆在京城,這戶部尚書不能天天在外麵啊。再說,有些事情有手底下的人去做就是了,所以,我們不會搬家。這次如果能好好的解決皇上的煩惱,說不定就可以再加個平章事的頭銜,那我也就算位極人臣了。”
“仙兒,不說我了,還是先說說你,我給你謀了一個縣丞的位置,這是你按門蔭可以獲得的官位,不過你的資曆尚淺,舅舅為了堵人口舌,讓你以縣丞的身份知長樂驛,過些天就去上任,這些天你把該交接的交接一下,該準備的準備一下。對於我升遷的事情,你們暫時不要往外麵去說……”
“孩兒知道。”
第二天,還是上元節,王帥領著無雙,風兒,紅線,薛濤漫無目的地在長安的大街小巷瞎逛。
“這是公子平時的佩劍!”臨出門的時候,風兒不知道從哪裏找來一把劍,王帥看這劍劍身露著寒氣,泛著棱光,知道是一把寶劍,肯定千錘百煉。王帥知道自己這具身體是武人出身,而且,這唐朝的風氣就是士大夫不管習武不習武,還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都喜歡佩一把寶劍,這是時尚。
王帥自從穿越過來,跟著紅線恢複了體力以後,就知道自己的武力值不低,跟幾個人動手根本就不在話下,再說自己也沒有什麼仇家,一直也就沒有弄什麼寶劍防身,但見風兒遞過來,自己也就接住。
連李白李大詩人都有這樣的詩句: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那個時候的人應該習慣行俠仗義吧。
“配上這把寶劍,加上這身行頭,再看我這不俗的麵容和氣度,到街上肯定迷倒一大堆小姐千金!”
“公子還沒有英俊到全京城的人都膜拜的程度吧!”風兒似笑非笑的說,幾個女孩也都給他白眼。
“如果長安城有一半的人認識我也就滿足了。”王帥陶醉地說。
“一半都是男人吧?”
“男人也有,女人也應該有吧!讓那些女人喜歡死,讓那些男人嫉妒死。嗬嗬。這就是我做人的準則。”
“咱們這是去哪兒?”幾個姑娘見王帥似乎也沒有固定的目的地,在這街上瞎逛。
“哪兒都可以,過不了幾天要暫時離開這裏了,還是有些留戀啊,所以到處看看!”
“那我們去逛逛花市跟玉市吧。”無雙建議。
“那就去花市,今天我做東,隻要你們想要什麼,今天我都盡量滿足你們。”王帥現在可是有錢又有閑的階級了,再也不是剛到成都的時候身上隻有幾文錢,連自己和紅線的住宿都不能解決的時候了。
“真的嗎?”幾個女孩似乎充滿期待,但卻更像是看到一個冤大頭一樣地問到。
“當然是真的,你表哥,你大哥,你少爺我,現在可是有錢人。咱也試試招搖過市的生活,不同的是人京城的那些公子哥帶的是幾個臭氣熏天的狗腿子,而我王仙客今天卻帶著幾個香噴噴的大小美人,嗬嗬,這樣的生活太愜意了,樂不思蜀了啊。”
“看把你美的!”幾個美女給他一陣白眼。
王帥在這個世界也就認識這麼幾個美女,不過還是少了個如雪,如雪今天跟著父王進宮覲見皇上去了,和百姓來了個普天同樂,自己家裏人也還是要聚聚的,這李遂可是李適的兄長,雖然不是一個母親所生,但在所有兄弟之中,李遂和李適的關係是最好的。不過自從王帥的身份確定之後,如雪對王帥的態度也變得更加的暗淡了起來,那種兩人若有有無的情愫此刻已經被一種憂傷所掩蓋。
一行人在大街上橫著走,這可是號稱當時世界第一大城市的長安,好比王仙客穿越之前的紐約城。在街上還時不時看到很多高鼻梁藍眼睛的胡人,當然,最多的還是東瀛人,也就是霓虹人。王仙客沒怎麼搭理他們,自顧和幾個女孩有說有笑地在街上逛,東看看西看看。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原因,再繁華也是有限的。商品可不是應有盡有,在街上以及各類店鋪裏麵就賣兩種東西,生活必需品和有錢人的玩物,這類玩物還不能叫奢侈品。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王仙客認為奢侈品應該是這樣一類東西,本身並不具有太多價值,隻是由於需要一些跟身份搭配的東西而造成這些東西超出平常的價格水平。你比如LV的包包,它除了比別的包好看做工精細一些外,沒有其它可以與其價格相對應的特點,但這並不妨礙它比別的包包貴一百倍。而玉器以及字畫之類的,在王仙客看來不屬於奢侈品範疇,而屬於收藏品,那不是有錢人就能玩的,那還得有一雙會欣賞的眼睛才行。
奢侈品是伴隨著中產階層出現而出現的,在當時的唐朝並沒有所謂的中產階級,要麼是窮人,是百姓,要麼是富人,是官員。兩極分化可能比其它任何時候更加嚴重。社會類型屬於沙漏型的,每個階層都固定地屬於每個階層,隻有那麼一少數能通過沙漏漏到另一個階層去。
沒有中產階級,也就沒有社會的進步和完善。當然,社會不進步,也就不會出現中產階級。
而在王仙客當時的世界裏,對中產階級是這樣定義的,有一定的年收入,有一定的知識層次,在社會中亦有一定的地位,能通過自身努力不斷改善自己生存狀態的這麼一部分人。王仙客當時想,以各種口徑,他都很有可能被劃為“中產階級”,他大學本科學曆,有一份穩定工作,薪水不高,但在逐漸的上漲過程中,算是一個白領,但事實上,他是一個叮當響的窮人,他是有一定的年收入,但年支出也很多,他有一定的知識,大學本科畢業,社會中有一定的地位,大學生不是每個人都能考得上的,他也認為自己會不斷地改善自己的生存狀況的。
在這些基礎上,“有房”被看成是不是中產的一個重要門檻,他離這個門檻還很遠。他還在匍匐著前進。
如今到了唐朝,他很明顯屬於先富起來的那一部分,因為他有一個在朝廷當大官的舅舅,自己的生意也如日中天,即便不這樣,他也是富人階層,這是他出生以後就永遠不會改變的社會地位,處於社會統治地位的統治階級,至少是個知識份子,是個憂國憂民的人。因為那個時候文盲率百分之九十以上。他當然是識字的。
玉石,字畫,珠寶,就是為這樣的一群人準備的,誰也不會在田裏勞作的時候戴著一串珍珠項鏈,再說,田裏的產出一輩子也不夠買這樣一串項鏈的,這是曆史的必然,馬克思也這麼說。
王仙客可不是一個遊手好閑的公子哥。但是,長安城的富庶被他看在了眼裏。如果回到宋朝,那個叫張擇端的人必定也要畫一幅長安城的“清明上河圖”來。
來長安幾個月,王仙客還從來沒去過花市,站在花市裏,王仙客通眼望去,沒看到一種叫做“玫瑰”的花,隻看到了月季。不過,即便有玫瑰,可能也還沒有作為男女之間愛情的象征的花朵這樣的意義。王仙客想,如果這個時候能找到玫瑰,一定要領一下風氣之先,要教會唐朝的青年男女互贈玫瑰表達愛情。王仙客給她們一人買了一朵大紅的月季,隻有無雙體會到了裏麵的含義,臉色微紅地把花拿在手裏把玩。其實,現在世麵上每到情人節就大賣的玫瑰,不過就是一朵月季花而已,王仙客在老家的時候,在家門外種了好幾棵月季花,這種花,每個月都會開花,所以有“月月紅”的美譽。這種花才是市麵上為人所熟知的“玫瑰”。
等他們走遠了,賣花的人搖搖頭,“這些公子哥,真不是東西,沾花惹草,始亂終棄,居然帶這麼多姑娘招搖,唉。”
王仙客像重新認識了一遍長安城一樣,好奇的一路問東問西,看東看西,倒是又增長了不少見識,了解了不少風土人情。
來到一家珠寶店,王仙客一眼就看中那一串亮麗的珍珠,一問價格,老板要一千兩白銀。一千兩對王帥來說拿得出來,但他的現錢並不多,而且,他的錢都投進了雜誌社和印書坊。
“老板,給我留著,如果還有一樣的也給我留個五串,六串的,我三年之內一定來買。”王仙客信誓旦旦地說。
這裏的人居然都不認識他這個在文藝界已經響當當的人物,而且還是尚書家的侄兒,要是在宋朝,誰會不認識高衙內。可見王仙客平時對這些玩意並不感興趣。再說,他家道中落,也沒多少閑錢來消遣這些。他舅舅有錢,但那是他舅舅的,如果幹點正事找舅舅要錢,或許還給點,但幹這些,不是一頓臭罵還能是什麼呢。雖然現在的王帥有錢,但他也沒有這樣一擲千金的能力,況且如果要買的話,麵前這幾個姑娘一個也不能拉下,那就得四五千兩,買這一堆不能吃不能喝的玩意,王帥有錢也會覺得肉疼,更別說他現在還沒這麼多錢。
“這位客官說笑話了,本店還從未聽說過預定三年的,再說,我把這東西放庫房裏,餓了不能吃,渴了不能喝,我還得擔心受怕。幹我們這行的,東西越早出手越好。”
“不留著也沒關係,到時候你賣了幾條給我記清楚買家,我去找他們!記住了,一定給我記著,如果到時我來找你,你沒給我記住,我可是會發火的。”
“我們一般隻認銀子不認人。這是我們行業的規矩。”
“這樣不行,最少你要留下他本人自己寫的名字。明白嗎,要不這樣,這五十兩銀子給你,就當是你給我做這件事情的酬勞。”
王仙客從懷裏掏出一塊金子,價值剛好五十兩白銀,如果要是換成錢,就是五十緡,一緡六七斤重,那就是幾百斤,傻子才帶這麼多錢在身上。
見到錢,而且是白給的錢,掌櫃的眼睛都亮了。趕忙賠笑,“小的一定給大爺記住。”
“三年,就三年,如果三年之內我沒來找你,你就當沒這事,但是如果我三年之內來了,你沒照我的話去做……”
“我一定照大爺的吩咐去做。”
“雙兒,風兒,紅線,小薛濤,你們看,我還真沒什麼錢,看到好東西買不了,隻能將就一下。”王仙客對幾個女孩說完,然後又對掌櫃的說:“掌櫃的,給我挑幾副一二十兩銀子的項鏈吧。”
掌櫃的從櫃台裏挑出幾條小顆粒的珍珠做的項鏈,畢恭畢敬的遞給王仙客:“大爺,這副項鏈的成色非常好,跟這幾位小姐極是搭配,要是別人,我要他三十兩,今天就十兩賣給你吧。”
王仙客接過項鏈,看了看,發現確實還不錯,就把剩下的五副全給買了,每人一副,既不厚此也不薄彼,幾個姑娘倒是一臉的高興,誰也不會說王仙客應該對自己更偏心才對。
“幾位,我餓了,咱們找個地方去吃飯吧。”
“公子平時最喜歡去的地方是得月樓,那裏的廚子能做拿手的兗州菜,公子老家在兗州,可是經常來吃呢。”這些信息無雙是不會知道的,另外兩個姑娘也不會知道,隻有這個從小一直侍候著王帥的風兒知道。
“那我們還是去得月樓。”
“這兒去還很遠呢!”
“那就找個馬車!”
交通和通訊的落後是製約經濟發展的很大障礙。還好在京城還是能雇到馬車的,但是不多,而且也多是為那些臨時有需要的有錢人家準備的,因為一般大戶人家都自備馬車,草民百姓雇不起馬車。王仙客想,自己應該給尋找到一個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交通工具。
馬車穿過喧鬧的街道,在一座臨河的高樓麵前停了下來,正門的匾額上寫著“得月樓”三個大字,並且下麵有一行落款:李白,天寶XX年。
“這是李白的手書啊?”王仙客大感詫異。
“是啊,相傳李白就是在這棟酒樓裏鬥酒詩百篇的,而且也因那句詩:‘莫使金樽空對月’而得名‘得月樓’的”風兒說,“這麼些年,有許多文人墨客來這裏追尋李白的靈氣。”
“我想還是那句‘舉杯邀明月,對飲成三人’更貼切一些。”
“公子說的是。”這幾個女孩裏麵,薛濤的文學造詣可能是最高的了。
“那就改成‘邀月樓’最好,看來我以後要是開酒樓就有了名字了。好啦,不說這些了,我們進去吃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