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3章 控訴無門
“快,馬上查詢一下我們天路資本旗下持股占比!”
海天富顧不上去追究寧毅注冊天祿資本的事情,連忙朝著手下一頓喊。
立刻就有人從包裏拿出筆記本電腦調開頁麵。
這不查不知道,一查頓時驚得猛吸涼氣。
“這……這不可能,他不……不可能做到的!”
查詢持股占比的手下一臉驚詫的看著電腦屏幕,半天說不出一句囫圇話來。
“什麼不可能什麼不能做到?”
海天富氣得破口大罵:“有什麼話直接說,吞吞吐吐的,家裏死爹了?”
那手下被海天富這一聲吼,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道:“海老我……您還是自己看吧。”
他說著就將電腦頁麵舉到海天富麵前。
他所查詢到的一幕實在過於出離驚愕,以至於他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形容。
海天富目光凝縮了下,眼神徑直盯住電腦頁麵。
這一看之下,也是瞬間驚得他瞪圓雙目。
現場其他人見狀,趕忙也擠過頭看向屏幕,當看清楚後,一個個全是瞠目結舌,仿似大白天見鬼了般。
“什麼情況,天路資本怎麼隻有百分之三十的股權,那剩下的七十呢?”
“是寧毅,這孫子抽走了他名下的股權!”
“可這不對啊,剛剛的交接協議上可是白紙黑字寫著他持股百分之七十,那他又是如何轉走這麼大筆股份的?”
眾人皆是一臉不可置信的神色,剛剛簽署的交接協議上,清清楚楚寫著股權架構,寧毅占百分之七十,海天富占百分之二十七,剩下幾個零零散散幾個股東占了百分之三。
這些他們都是親眼所見,並確認了好幾次才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
可怎麼這麼會功夫,天路資本的股權就隻剩下百分之三十,那寧毅所持有的百分之七十股權到哪去了?
難道他真的把所持股權撤走,並轉入到新注冊的天祿資本裏去了?
如果這是真的,那他又是如何辦到的?
要知道,按照各個簽署且經過公證的交接協議來說,寧毅就是天路資本最大股東,在沒經過股東大會內部討論的情況下,他就將所持有股權盡數撤走,這可就是重大違規操作事件了。
而且這麼大筆撤股行為,沒有其他股東同意,寧毅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海天富像是突然想起什麼,連忙拿出先前簽署的交接協議書,一看之下,頓時氣得血氣上湧,差點沒一口老血噴出來。
“姓寧的,你居然算計到我頭上,你還是人嗎你?”
海天富怒聲訓喝,看向寧毅的眼神恨不得將他生吞活剝了。
眾人見狀,連忙從他手裏拿過協議書,細細看完後,一個個也是瞬間勃然大怒。
“混賬東西,你居然給我們玩偷天換日,你不想活了嗎?”
“敢拿我們開涮,你不僅目無尊長,且猖狂至極。”
“這份協議不是我們剛剛簽署的那份,我們不認!”
“對,我要控告你弄虛作假,你就等著進去牢底坐穿吧……”
眾人紛紛咆哮出聲,揚言要去控告寧毅,讓他身敗名裂牢底坐穿。
寧毅見狀卻是淡然一笑:“隨便你們去告,但我得提醒你們一句,你們手裏拿的協議書可是經過公證司公證過,具有法律效應的文件。”
“你這是弄虛作假,我們不會認的!”
“沒錯,別以為跟我們耍點手段就能獲勝,你還太嫩了點。”
“榕城隻有一家天路資本,那就是我們這家!”
眾人顯然都氣昏了頭,連經過公證司公證過的法律文書他們都不想認。
但這也難怪,他們先前簽署的協議上明明就有寧毅的百分之七十股權,可現在這份經過公證後的協議上卻平白無故少了他的股權,這讓他們如何不怒?
倒是海天富眉頭緊皺,驚覺這事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
他很清楚剛剛簽署的協議書上,寧毅的股權占比赫然在目,這個他可是反複確認過好幾次了,不可能出錯。
而且協議書從到他手裏再到簽字蓋章這過程中,一直都沒離開他的手,寧毅就算想篡改協議書,在當時也完全沒有機會。
唯一的空窗期,便是將協議書拿去掃描給公證司公證的三分鍾時間。
可讓海天富不能理解的是,如果真是這三分鍾的時間內協議書被調換了,那這背後所牽涉到的可不僅僅是寧毅的手段,更有公證司的公證力量。
要是真按照他的思路去想,那就是在公證司公證的幾分鍾時間裏,寧毅抽走了天路資本裏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並全數注入到新注冊的天祿資本裏。
而他這一係列操作,都離不開公證司方麵的操作。
難道說,寧毅還能讓公證司為了他而不惜弄虛作假,為了他篡改交接協議書?
若真如此,那寧毅的能量也太驚人了!
要知道,這可不是簡單的公證,而是涉及到千億甚至是萬億資本的交接公證,尋常公證員可沒這個權限,必須要有一位重量級的公證司領導才能拍板做主。
從寧毅讓掃描交接文件到公證結束,前後用時不到三分鍾,這等於說寧毅早提前安排好了一位重量級的公證司領導在等他的掃描文件。
最重要的是,這位重量級的公證司領導同時早已準備好了另一份交接文件,就等著他們簽字蓋章後,結合他們的簽字蓋章給他們來了個偷梁換柱。
這要是真的,那寧毅該有多大本事,才能讓一位重量級的公證司領導為他親自服務,且為了他還不惜違規操作啊!
“寧毅,我不管你有什麼背景,但你這份文件不是我們簽署的那份,我有權提出控訴。”海天富冷聲道。
“隨便,你要覺得有問題你就去控訴,我都無所謂。”
寧毅一臉淡然,別說海天富控訴無門,他就算真能找到可以控訴的地方,也改變不了這份公證文件的合法性。
畢竟,下達這次公證命令的是大武閻君,根本不會有人敢接受海天富的控訴。
在大武,閻君可是享有生殺予奪,先斬後奏的至高權利,那更別提眼下這份法理兼備的公證協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