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張淩撫了撫額頭,這兩人是不是忘記了,這種會所除了贈送的酒水,單點的貴死了啊?

“你們兩怎麼喝這麼多啊。”張淩將兩人扶好並排半靠在沙發上,自己端了水果拚盤來吃,還叫了兩杯熱水加葡萄糖,打算給她們醒醒酒,再回去。

“啊哈哈哈哈……”

張淩正啃著水果番茄,邊上本來半磕著眼的王嬌嬌突然這麼一嗓子,嚇得她手裏的果盤差點都沒端住。

“嬌嬌……你……你怎麼了?”張淩問的戰戰兢兢。

王嬌嬌又一陣哈哈哈哈後,泛紅的臉頰上掛著笑,一直笑眼淚仿佛都笑了出來,“我就是個傻子!”

張淩知道王嬌嬌說這話什麼意思,但當初她們明明那樣勸過她,結果現在還是陷進去了,現在,她也不好怎麼開口安慰,她本就嘴笨。

“他騙我!利用我!”王嬌嬌突然坐起來,猛拍著麵前的桌子,跟發泄似的。“我明明……明明已經喜歡上他了,不是把他當成曾西。”王嬌嬌抓住張淩的肩膀,像在跟她解釋,“他也喜歡我的,我看得出來!”

“嗯嗯,他喜歡你。”被她滿懷期待盯著,張淩隻能尷尬的附和。

“假的!哈哈哈哈……”又是一陣大笑,王嬌嬌抹了把眼淚,繼續道:“都是騙人的……我願變成童話裏……你……去給我點首童話。”從念詞兒演變成唱歌,王嬌嬌要勒令張淩給她點一首。

剛剛還哭哭唧唧的人,在歌曲出來後,立刻抱著麥不鬆手,但這時的王嬌嬌完全沒有平日裏那副好嗓子,說是唱都是在誇獎她,完全是在嚎。

不過總算她不發神經了,張淩鬆了口氣,轉身去看一直安靜的李棉如何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李棉靠著沙發,抱著個抱枕,眼睛睜的很大,詭異的是眼淚不住留,就上次在醫院裏一樣,不過這次更恐怖,她完全是麵無表情,隻是流淚,就跟木偶一樣,讓張淩第一反應是見鬼了!

“小棉……小棉……”張淩扯了紙給她擦眼淚,卻總感覺越擦越多,“小棉你這麼了說句話啊。”

依舊是副木有樣,眼淚將胸前的衣襟都打濕了不少,感覺整個人被抽了魂一樣。

“嬌嬌,小棉一直哭你快來看看。”

張淩的話一落,王嬌嬌抱著麥衝了過來,對著李棉歪頭看了半響,忍不住伸手沾了點她臉頰上的眼淚,還嚐了嚐。“呸!苦死了。”

在一邊的張淩看的直翻白眼,這什麼狀況啊?平日裏很正常,正常到不正常的兩個人,怎麼一喝醉酒就跟神經病一樣。

將王嬌嬌拖起來,按到一邊的沙發上,張淩繼續給李棉擦眼淚,依舊越擦越多,仿佛李棉想將這一輩子的淚都流光。

“小棉你怎麼了,別哭啊,你說句話。”眼看著紙巾都用了差不多半盒,張淩有些急了。

李棉微微抬頭,麵無表情,淚流滿麵,“要……”

沒這一個字弄的滿頭大寫的懵,張淩抓抓頭發,“要什麼東西,你說?是不是口渴了?還是餓了?”

微微搖頭,淚水依舊在留,“我要尹夏,我隻要他,我就要尹夏。”李棉喃喃,一直重複這幾句話。

張淩這下被問住了,隻一個勁兒拿紙去擦拭李棉滿是淚痕的臉,“小棉你想哭就哭出聲吧,你這樣我看著也難受。”

“哭出聲……尹夏會來嗎?”傻乎乎的歪著頭,配合那表情,跟滿臉淚,怎麼看都覺得驚悚。

煩躁的扯扯衣領,張淩吹著冷氣了竟然還出汗,今天這件襯衣是沒穿對,“嗯……會來。”含糊的安慰著,張淩完全找不到一個點,怎麼跟著兩個瘋子交流。

但張淩估計錯了,喝醉了不代表聽不清話,張淩的話前腳剛落,李棉後腳就開始“嗚嗚嗚”的哭了出聲,整張臉埋著抱著的抱枕裏,聲音由小變大,從輕微的哽咽到嚎啕大哭。

本來還唱歌的王嬌嬌,聽著李棉的哭聲,也撲過來抱著李棉跟著哭,邊哭邊含糊的叫著林旭的名字。

張淩本就不會勸人,這個時候更是急得上躥下跳,完全找不到入口,該怎麼讓她們聽下來。在那兩人哭了十幾分鍾後,張淩也習慣了,在一旁唉聲歎氣,偶爾勸幾句,沒了之前的焦急,必定發泄發泄也挺好,比李棉之前那樣憋著好多了。

已經差不多一個小時過去了,哭著的兩人聲音也小了好多,隻聽到“嗚嗚嗚”的聲音,估計也是累了。

張淩上前拍拍兩人的背給她們順氣,又挨著給兩人喂了白水,“別哭了,我們回學校啊。”

“回……回去,我累……”王嬌嬌抽抽噎噎的,一臉小孩子表情。

但另外一人就不願意了,李棉趴在沙發上,抱著抱枕不撒手,“我要尹夏……我不走……我要尹夏……”

張淩急的沒辦法,本來就扛著個王嬌嬌,被她晃來晃去弄的有些吃力,現在李棉還死拽著不撒手不肯跟她走。

隻能將王嬌嬌放回去,張淩深吸了口氣,勸慰道:“小棉……我們回去回去,回去就能見到尹夏了,快起來。”

“哈哈哈……”王嬌嬌趴在沙發另一邊大笑,指著張淩道:“你傻呀,尹夏不是出國了嗎?”然後抓抓腦腦袋,“難道我記錯日子了?現在是第幾年了?我們大學還是高中?”

李棉猛得抬起頭,感覺是更相信王嬌嬌的話,“你騙我……我要尹夏……嗚嗚嗚……我隻要他……”

勸了半天無效,主要她勸一句,王嬌嬌就在旁邊邊鬧邊哭的拆一句,最後自己口渴的喝掉了兩杯白水,攤在沙發上不想再說話。

王嬌嬌揉揉眼睛,“我困了,睡……”然後一頭栽倒在沙發上。

最後無奈,張淩隻能掏了李棉的電話,向人求助。挑來選去,最後打給了趙初,讓他幫忙來接人。

趙初家本就在A市,所以來的速度很快,一進門,嫌棄的掃了掃鼻前的空氣,酒氣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