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籃板手這個桂冠終究是屬於羅德曼的。
關於他的文章:曾經的公牛王朝,喬丹是帝王,皮蓬是宰相,傑克遜是太師,唯有羅德曼是浪跡江湖的狂俠,不爭功,不求利,不受管製,逍遙自在,放浪形骸。1998年總決賽,他曾第一場輸球後在賭城通宵豪賭,第二天防的馬龍找不到北1996年總決賽第二場拿下20個籃板(11個前場板平NBA總決賽記錄)在防守端讓坎普束手無策,奪冠的的第6場拿下19個籃板(11個前場板)9分5次助攻,並再次讓坎普“消失”。比起場均27分的幫主,他似乎更像MVP。他從沒入選過全明星陣容,但他絕對是最有資格的一個,他是喬丹時代最堅固防守專家,那個時代最強的大前鋒也很難越過他的屏障。沒有羅德曼,僅靠單薄的郎利,公牛的內線毫無疑問會被坎普馬龍和大媽大猩猩等人一次次打爆,正是因為他,35歲的喬丹完全可以放心的進攻而不必疲於防守,他領悟複雜三角進攻戰術之快讓喬丹歎服,他是王朝防守的基石,他不屑入經理教練們的法眼,但卻受到球迷的喜愛。他是史上最另類的天才,也是那個時代最強大籃板和防守的高手,他以僅僅6尺6(相當於201公分,一說6尺9(210公分),經考證有誤)的身高在長人如林的90年代(四大中鋒時代,還有巴克利威廉姆斯等頂尖籃板高手還有坎普這種直拔120公分以上的暴跳)鶴立雞群。在他的連續七次板王的成績,張伯倫都沒有做到,盡管張大帥的單賽季場均28個籃板和單場55個籃板的非人記錄在寸板寸金的21世紀已經不可能被打破,但是個人認為羅德曼板王的含金量和技術含量更高。張伯倫7尺6的身高在那個時代相當於姚明之於當代,想象當代一個接近2米3的巨人速度跟前鋒一樣快,控球傳球如後衛般準確(他得過助攻王,並有過得分籃板助攻三20的超級大三雙)身體如奧胖一般凶猛卻有著單賽季79場打滿全場的驚人能量(看看姚明打半場就大喘氣和奧胖常規賽都不能打,你就知道這個記錄多牛逼),誰能抵擋這樣一個怪獸呢?毫不誇張的說,即使以當代的水平衡量,張大帥(職業生涯場均籃板22.9個)也絕對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中鋒。即便如此,他還是數次把籃板王讓給指環王拉塞爾(職業生涯場均籃板22,5個)。張大帥靠野蠻的身體素質創造個人記錄,但卻隻有區區2枚戒指,而大蟲則有6枚。大蟲210磅的體重和喬幫主相差無幾,跟馬龍等肌肉男相比可謂瘦弱,所以其之所以能屢屢在籃板上占有壓倒性的優勢,靠的絕對是極高智商和技術。恐怕當今NBA再也沒有哪個球員整晚看著錄像,隻為了去研究別人投籃不中後偏離的方向和落點。大蟲曾得意洋洋的說:搶籃板不是比誰跳的高,而是比誰跳的快!他的確有一雙長腿且彈速驚人,但是這種人在當今NBA實在不稀罕,現在球員啥都缺就不缺身體素質,可是也沒見誰取得大蟲般的成就。羅德曼絕對是桀驁的天才,以致於日本鬼子畫了以他和幫主為原型的漫畫風靡一時,以他為原型的那男主角,叫櫻木花道。他對籃球的領悟和理解在那個時代,除了喬丹無人可比,也隻有擁有了羅德曼-喬丹-皮蓬鐵三角的公牛,才是史上最強的球隊。即便是把他置於張伯倫(職業生涯籃板總數23924曆史第一),拉塞爾(21620曆史第二),內特·塞蒙德(前公牛中鋒,1974年10月18日得22分,搶14個籃板,13次救助,12次蓋帽,完成曆史上第一個“四雙”),和摩西馬龍(NBA前場籃板總數6731曆史第一,大蟲4329曆史第二)等史上頂尖籃板達人之中,大蟲的成績也絕對是讓人刮目。也許他不是史上最偉大的籃板高手,但絕對是最偉大的之一,也許他的籃板總數和平均數遠不及前幾位牛人(職業生涯場均13.1個,總數11954個排名曆史第19,考慮到前幾位所處時代比賽強度遠遠不如90年代,那時搶一個籃板要比六七十年代費勁的多,所以技術統計並不能說明絕對能力,按照這個說法,NBA90年代的水平高於其它時期(包括現在),那大蟲在對抗最激烈的90年代籃板稱王,是不是也可以認為其籃板能力史上最強呢?),但是他絕對是史上最令人難忘的籃板手,可以說他是20世紀90年代最壞的球員之一,也可以說他是20世紀90年代最偉大的球員之一。他總是花樣百出惹人眼球,永遠充滿爭議,卻從不在乎,隻有一點可以肯定,不論那些專家們如何批評他,也不論他在球場內外留下過多少劣跡,他——丹尼斯羅德曼,將以張揚的個性和完美的籃板技術永遠被一代球迷銘記,他的名字也定會和他的籃板記錄一起被NBA曆史銘記。不要對我說本華萊士的或加內特們的籃板有多牛,我會笑掉大牙,在這個如此防守的時代,平均1213個籃板就能稱王?提到籃板球,我隻會想到一個名字一個誇張的老外一個靠籃板就可以改變比賽的球員——丹尼斯羅德曼
羅德曼乘坐的飛機終於抵達了天河機場。記者發現,在機場等待的球迷寥寥無幾,倒是來自各地的媒體記者成為“粉絲”主力。
不僅武漢的本地媒體雲集,而且還有幾家長沙的媒體也趕到了機場。打聽才知道,長沙是羅德曼一行緊接在武漢之後的第二站,這些長沙媒體為了比當地其他媒體搶先一步獲得獨家新聞,不辭辛勞先過來打“頭陣”。
12時07分普通通道大蟲“出洞”
羅德曼與NBA其他球員終於露麵了。令大家意外的是,他們居然沒有走貴賓通道,而是從普通乘客的通道中出來。機場保安盡職盡責,盡管眾媒體記者使出“鑽天打洞”的功夫,還是隻能與羅德曼等球星保持三米以上的距離。
12時30分大蟲等著小球迷拿筆,然後簽名
一位胖胖的小男孩一直呆在旁邊,執著等待與大蟲合影。而另一個小球迷抓住機會,衝到羅德曼身邊,遞上了簽名本。可是這小球迷一著急,居然忘記拿筆了,連忙又回頭去找。這時保安已經過來,引導羅德曼出機場,但大蟲卻沒有走開,等小球迷找到簽字筆,大蟲給他簽了名之後才離開。讓這位小球迷感動不已。
12時40分八輛專車自機場絕塵而去
走出機場大廳,羅德曼寥寥回答了幾句記者們拋來的不知所雲的提問,便一頭鑽進了三號專車,動作相當迅速,而他的經紀人則老練地在一旁為其擋駕。很快“巨星王朝”的其他成員也都坐上專車,一行人浩浩蕩蕩離開機場,駛向酒店。
13時30分武漢弘毅酒店大蟲進食時間
到酒店安置下來後,羅德曼首先來到一樓的西餐廳就餐。可能是旅途勞累影響了胃口,羅德曼吃得很少,倒是一直在和身邊的經紀人聊天。幾名記者也進入了餐廳,想拍大蟲吃飯的照片。可是四名黑衣保鏢,分站在大蟲的身邊,基本上擋住了所有的合適拍攝角度,顯得頗為專業。
15時整羅德曼收到一隻布老虎
下午的記者見麵會,羅德曼遲到了一會兒,可是他率真的態度,仍然使得見麵會笑聲不斷。
來自長沙的一位女記者告訴羅德曼,他的外號“大蟲”(Worm)在中國還有另一個意思“老虎”(Tiger),而老虎的凶悍、力量,和羅德曼的風格也頗為相似。這位女記者還把她親手製作的一隻小布老虎送給了羅德曼。羅德曼接過布老虎,也開起玩笑:“在我們的俚語裏,Tiger也有另外一個意思,是‘搶走你的老婆和女朋友的人''。
前NBA球星“大蟲”丹尼斯 羅德曼出了本書,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竟然是一本兒童讀物。這本書的名字叫《丹尼斯,狂野的公牛》。記者昨天在亞馬遜網站看到,這本書已經麵市,出現在圖書區域,每本售價16美元。
這本書的封麵帶有濃濃的羅德曼色彩,一隻卡通形象的公牛,留著一簇鮮紅色的頭發,兩個大大的鼻孔上麵掛著兩個金光閃閃的環,身體上的一道紋身特別顯眼。封麵上的兩頭小牛,則被羅德曼看做是他的兩個孩子。“孩子們看到這張封麵之後,一定會立馬聯想到我。”羅德曼在介紹該書時說。這本書的介紹中還寫道,“NBA名人堂成員為孩子們寫了一本書,也是一本獻給自己孩子的書。”
據介紹,這本書講述的是一頭名叫丹尼斯的公牛,從小被迫離開了家人,不得不在野外與其他公牛一起生存。雖然它看上去就是一個異類,但最終還是被其他公牛所接受,並且成為了它們很要好的朋友。故事的結局是丹尼斯帶著它的新朋友們一起去尋找家人。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談到之所以會出版這本書,羅德曼表示:“我希望今天的孩子們能夠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不管你在生活中做了什麼事情,無論你是富裕還是貧窮,記得要和別人不一樣。隻要你做真實的自己,就一定能夠被別人接受。”
2010年退役的羅德曼2011年進入NBA籃球名人堂,他不僅是“NBA曆史上毫無爭議的最佳大前鋒、籃板王”,也是球迷們眼中外形和舉止最標新立異的NBA球星。此次並非羅德曼首次出書,退役後,他曾經出版自傳《我行我素》,回顧自己在NBA的故事,並講述了自己與美國著名歌星麥當娜的情史,該書因此而大賣。
去年3月,50歲的羅德曼因拖欠80萬美元的子女撫養費和51萬美元的配偶贍養費被前妻米歇爾告上法庭。羅德曼的律師威利斯稱,“大蟲”目前已經破產,且重病纏身,無法正常工作。此後,羅德曼曾到保加利亞、中國等地走穴賺錢,因此,也有人認為羅德曼此次出版兒童讀物不過是尋找到了一個新的賺錢途徑
他這種人當然有自傳: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裏,我坐在我的小貨車駕駛座上,膝上放著一把步槍,想著要如何結束我的生命。那是在阿本山球場(AuburnHills)的停車場裏,當我還是底特律活塞隊球員時,在這同一地點曾親身經曆過多次偉大的時刻。我坐在車裏,望著無盡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蕩的建築物,發現自己準備也斷此生——如果這親友做表示我能夠擺脫過去的我。
我已擁有兩枚總冠軍戒指,並且即將連續兩年取得籃板王的頭銜。我曾經兩度入選全明星隊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員。我在底特律這個滿是藍領階級的工業城市裏知名度不差。我是站在前線為部隊擋子彈、給別人開道奪取榮耀的人物。我樂於扮演這個角色,別人也喜歡我扮演這個角色。
我擁有每一個人都想要擁有的物質生活:一棟大房子、一輛法拉利、知名度。我是成功的典範、是真實生活裏專門為電視製作的特別節目。我的童年生活艱困、受教育不順、曾經觸法,還有一段時間裏無家可歸。我是一個出身於達拉斯橡木崖(OakCliff)國宅(按:所謂國宅,是貧民窟的婉轉說法)的黑人小孩,大學時期藉由奧克拉荷馬一戶白人農家之助,讓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麵。我的故事簡直就像情節。
表麵上看起來我要什麼就有什麼,內心裏其實除了空虛的靈魂與膝頭的一把步槍外,我一無所有。
當晚稍早的時候,我曾寫了個紙條給一個朋友——夏爾登·史帝爾(SheldonSteele),向他述說我當時的心情。我是先開車到他家,丟下紙條,然後才到球場的。
我記不清楚紙條上麵寫些什麼了,隻知道我想要讓他了解,我已無法確定是否要維持目前的生活步調。那是個私人短箋,不算是遺書。後來,大家卻說這玩意兒是遺書,其實我坐下執筆的時候並不是那麼想的。
那晚之後我變得靈台清明,以後也將永遠如此。
在沒有賽事的時候開車到球場去,對我來說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除了一望無際的大停車場之外,四周什麼都沒有。我有時會在清晨或者是深夜到這裏來練球。其它的時間則到活塞隊的重量訓練室練習。
我從來不按照別人的作息表過日子。我想做什麼的時候,不管幾點照做不誤。除了必要的約會,我不在乎時間。我也不戴手表,也不擔心幾點,更不喜歡浪費時間在睡覺上麵。我分得出晝夜,這就夠了。我離開夏爾登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大概是淩晨兩、三點吧,我決定開車到球場做點練習,我打算籍著由做重量練習以及聽“珍珠果醬”的音樂,拋開體內的焦慮與痛苦。
這件事發生在我加入活塞隊的第七年快結束之際,也是我待在隊上的最後一個球季,球隊當時已開始走下坡了。那個球季我們隻打到聯盟分區第六名,勝四十場負四十二場,甚至沒打進季後賽。三年之前我們還是總冠軍呢,想想真悲哀啊。我們這支偉大的球隊正一點一滴地肢解著,我感覺我的生命也跟著被分解了。
我到球場的時候四下無人,我非常努力地練習,聽著“珍珠果醬”的音樂,用力地舉重。沒有其他人,隻有我、舉重器材與音樂。這地方像個墳墓一樣。我想把心裏所有的痛苦與哀愁都發泄到舉重上麵去。
當我聽著“珍珠果醬”時,音樂舒緩了我心裏所有的煩憂。教我很難解釋,他們的音樂是那麼的真實,讓我想起生命裏的所有事情。在那一刻,我無需太多的靈感,就足以心思澎湃了。
我所想的,是他媽的我這一輩子的衰,遇上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也不知道我還能再承受多少。我大概做了兩個小時的練習,然後我打開健身房的門,累得半死,走回車上。
走出去的時候,我想著:幹!槍就在車上。就那麼簡單。我一直在想:我不應該擁有這一切,不應該在這裏,不應該當個NBA球員;我沒有權利存在這個美妙的世界上。我隻是一名出身國宅的小子,瘦巴巴的看起來挺滑稽又不起眼。我是那個因為在打彈珠台的時候總是扭來扭去,所以被人家叫做“小蟲”的家夥。我,過著這種日子,有女人、有錢、到處引人注意,不像是真的。
槍在車上,就在座椅底下。我把音響開到“珍珠果醬”的帶子上,手伸到椅子底下找到槍,想著我是否會了斷一切。我知道那時候我是做得出來的;我會拿那把步槍把自己的腦袋給轟掉。痛苦實在有夠多啊。表麵看起來很風光的日子,其實骨子裏正腐蝕著,隻因為我無法再扮演別人要我扮演的角色了。
這個社會對一名運動員的行為要求,我沒辦法做到。我無法成為一名好士兵、好隊友,離開球場以後也沒辦法做個好人。我試過,但失敗了。為了孩子,我嚐試過婚姻,但是搞得我灰頭土臉的。我想對球隊與隊友忠貞,可是組織反而開始把球隊拆散,這對我造成了爆裂性的打擊。我嚐試做別人所謂對的事,但我得到的回報除了痛苦與傷害之外沒有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