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第三章 陽先生沒有名字

我連忙點點頭,表示自己理解的。畢竟,我也曾經趕走在我家小區門口的流浪狗啊,誰叫它們要叼走我的午飯呢。

陽先生感激地看著我,隨後清了清嗓子,開口道:“你就當聽一個故事吧,”這樣的事實,誰會相信。

我點點頭,表示自己準備好了。我有預感,接下來聽到的事情,絕對是匪夷所思、聞所未聞。

陽先生自從有意識開始,自從他還是人開始,便隻知道自己姓陽,但是卻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多認識陽先生的人,都稱呼他為‘陽先生’,比如說取快遞啦吃飯啦,如果說是叫‘陽先生’的話,那就隻有他自己了。陽先生似乎就成為了他的一個代號。但直到無意中看到陽先生的身份證,人們才知道,他真的就叫陽先生。於是大家開始猜想,會叫‘陽先生’,會不會是因為陽先生的父母很懶,懶到連給他取一個像樣的名字都懶得取?經過多方討論,大家就確定是這個原因了。

但是作為當事人,陽先生很清楚,他本來不姓陽,也不叫陽先生。隻是當初那人救了他之後,就讓他姓陽。陽先生懶得給自己取名字,所以就讓身邊的人稱呼自己為陽先生了。

至於本來的姓名,陽先生依舊記得,隻是很久沒有提起,自己也覺得十分地陌生了。他原本的名字,叫做李墨情。當然,關於他還是李墨情時候的事情,他依舊記得清清楚楚。

陽先生大學本來選擇的是自己喜歡的法學專業。但為了追隨自己的女神,他不顧輔導員的勸導,硬是轉到了漢語言文學專業。可笑的是,在他轉過來的第一天,女神便與學校的校草開始談戀愛。至於陽先生這樣平凡的人,女神肯定是不放在眼裏的。甚至有時候陽先生在想,他走過女神身邊的時候,女神會不會看他一眼?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陽先生曾經想過要不轉回法學專業好了,可他抬不起那個頭,便作罷了。自己轉的專業,跪著也要讀完啊。所幸的是,他慢慢地喜歡上了文學,平時也喜歡寫點東西,甚至是在大二時出版了一本小說。到了後來,陽先生的理想就是成為一位作家,把自己心中勾勒的世界用文字表達出來。

陽先生發現,把自己的視線從女神身上轉移到文學世界來,也不是那麼難。

當然,陽先生一直覺得,他的這一點關於文學的愛好,是來自於母親:一個生命永遠停留在三十歲的溫柔女子。

李墨情這個名字,是母親給陽先生取的。這個名字,正如母親對陽先生的希冀一樣。

陽先生五歲的時候,被母親帶到父親身邊,告訴他這是你兒子李墨情,你把李墨情扶養到十八歲就可以了,十八歲之後,他可以自己謀生,如果你沒錢的話,我這裏可以給你。

即便後來父親對自己百般的好,似乎是要把對於母親的歉疚全部償還在自己身上,但陽先生依舊對他沒有一點好感,哪怕是直到今日,關於父親的點滴印象全部煙消雲散了。

陽先生想,他的母親,值得這世界上最美好的對待,但時光在她二十四歲那年,讓她碰上了父親,從此她的好運便消失殆盡了。

陽先生一直埋怨自己的母親,為什麼不把他帶在身邊,難道嫌棄他是個拖油瓶嗎?直到那個愛了母親大半輩子的女人找到自己,陽先生才明白,母親在二十九歲那年檢查出了癌症,晚期,所以才把他送到父親身邊。

陽先生聽到那個女人說,母親死前一直念叨著他,母親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但不想讓兒子看到自己最醜的樣子,所以才把兒子送到父親身邊……陽先生覺得天氣很奇怪,一開始還是大太陽,這會兒就下起大雨了。經那個女人提醒,陽先生才明白是自己掉眼淚了。太陽,還高懸在天空中呢,而他母親的軀體,早已冰冷。陽先生想,母親在那個世界裏一定會活得很開心,畢竟她身前是那樣一個熱愛生命的女子。

陽先生告訴那個女人,她是最幸運、最幸福的,至少母親願意在生命的盡頭讓她陪伴。如果一個人連最醜的樣子都願意毫不避諱地展現在你麵前,那她一定是對你心無芥蒂。聽到陽先生的話,那個女人苦澀一笑,什麼都沒說。其實陽先生很想問一下那個女人,這麼多年,母親一直不冷不淡地對待她,她為什麼不離開?隻是後來陽先生想到,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便沒有問了。後來看到母親墳墓旁邊的一個墓碑,陽先生便明白,那個女人是甘之如飴的。

看到那個才三十多歲便已滿頭白發的男人在母親的棺槨前痛哭流涕,說自己早就知道錯了,說母親為什麼不給他一個機會。聽到這些,陽先生心裏沒有一絲漣漪,他不恨這個男人,因為在見到母親最後一麵的時候,母親讓陽先生不要恨他。既然是母親的要求,陽先生自然是會遵從的。

參加母親葬禮的時候,陽先生無悲無喜。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他想,母親的夢想就是他的夢想,他會把那些夢想一一實現的。

如果沒有後來發生的事情,陽先生是有可能實現自己夢想的。不過直到現在,他依舊沒有放棄過心中的念想。既然是母親的要求,他怎麼敢放棄?怎麼忍心?

畢業之後,陽先生回到了母親生前所居住的城市,在一個小網絡公司當編輯,他以為,編輯就那麼回事,可事實證明是他太天真了。

那個公司裏大多數都是一些女孩子,既然是女孩子,自然存在一些勾心鬥角的。陽先生想著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便沒有理會她們的,隻是盡力做好自己的事情。直到後來公司裏又招進了兩個男生,陽先生才驚覺自己的錯誤,這勾心鬥角,可不是女性的專利。看著那兩個男生天天陰陽怪氣地說話,私下裏還給彼此互使絆子,陽先生就覺得這兩人就是屁精,天天瞎折騰。

但陽先生萬萬沒有想到,自己隻是埋頭做事,竟然也被拉入了禍事當中。隻因公司一位長得較為漂亮的女生同自己說了話。

然後呢,那兩位心係女神的男同事把陽先生當作情敵,說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更甚者,甚至傳出了他想要取代主編的位置,而且還是個偷窺狂。

陽先生這下子總算是知道了什麼叫做三人成虎。他向來不善於與人辯解,隻是解釋了一次,之後便沒有管了,他想著謠言止於智者,假的再怎麼傳也不會變成真的。但是卻沒想到這謠言被人們傳得跟真的似的,大家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他:即便是都知道陽先生的為人。

陽先生知道,自己在這個公司待不下去了,便打算等找到下一份工作了就辭職。反正這個公司也沒什麼好舍不得的,大概值得陽先生留念的,就隻有同他較好些的同事小六。小六同陽先生合租了一個公寓,關係自然也比其他人要好些。

但是最近陽先生得知小六交了一個女朋友,而且是準備談婚論嫁的。陽先生有時候回到公寓,便看到小六和他女朋友如膠似漆地坐在沙發上,看到他回來,小六兩人自然是尷尬萬分的。陽先生知道,自己是時候搬出去了。隻是可惜再也找不到這麼便宜的房子了,當初老板會低價租給他,也是因為他母親的原因。

陽先生有時候會想,為什麼不是小六搬出去呢,明明這裏是自己先租進來的。但想到一說出口就會傷了兄弟情誼,便作罷了。他向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老好人習慣了。

這一日,陽先生完成老板臨時交待的任務,坐上最後一班公交車回到家裏。走到廚房裏,找了一番,小六果然沒有給他留晚飯。唉,兄弟兄弟,這哪門子的兄弟,自從小六有了女朋友之後,就不一樣了。陽先生隨便泡了一碗方便麵來吃,之後匆忙洗了澡,便躺到床上。

隱隱約約地,陽先生聽到了小六和他女朋友的談話。

“老公,你什麼時候讓那個人搬走啊?有他在,人家洗個澡都不方便,就怕……”

“我,我過些日子和小李說,他會理解的。”小六也有些心虛,畢竟自己是後來者。“老婆啊,要不我們搬走吧,畢竟這裏是小李先租進來的,況且,水電氣費這些都是小李付的。”

“我不管,我就是要他搬走!”這裏處在市中心,而且租金也合適,她上哪找這麼好的房子去。“反正我告訴你,有他沒我,有我沒他!你自己看著辦吧!”說著便嚶嚶嚶地哭起來。

“哎喲,我的小祖宗誒,我明天就去和他說啊,你這一哭,老公的心就很疼啊。”

“哼,你知道就好。”之後,便是一陣窸窸窣窣吟吟娥娥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