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證據會替你說

第一百九十五章證據會替你說

林大華淒哎道:“那個家暴……我上次不也說過了嗎,就隻是打了她一巴掌而已,還不是因為她讓我媽給她下跪,我,我也沒想到自己多用了一丁點力氣……”

“一巴掌能打到住院?”齊玨沒給他喘息的機會,林大華一聽,咬了咬牙,還是放低了氣焰,低低說道:“因為她流產啊,身體不好,所以……”

“所以你覺得一巴掌不解氣,就直接演變成動手?”齊玨微微一笑。

林大華臉色一白,支吾道:“我我,我剛才有這麼說嗎?你不要給我挖坑,我是不會上當的!”

“不用你說,證據會替你說。”

“你……”林大華氣不能言,越說越惱怒。

場麵暫時沉默了下來,法官環視了下麵的人一眼,問道:“被告對此是否有異議?”

“你倒是說話啊,聘請你過來,是讓你來看熱鬧來了嗎!”林大華著急地捅了一下坐在旁邊的金達律師,金達對他頗有不滿,白了他一眼,什麼話也沒說。

一分鍾過去了,林大華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齊玨不作猶豫,對坐在上麵的法官揚聲說道:“不止這一點,我方除了在房產一事上有所爭議外,還要控告被告婚內再次出軌。”

“什麼,不是吧,這男人有那麼渣?”

“就是,這些事都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出來的。”

一磅接一磅的重大消息使得旁聽席上的人群開始按捺不住八卦且激動的心情,一道道議論的聲音頓時飄蕩在法庭上,法官還未說話,坐在旁聽席上的林淑芳倒是朝著後麵的人吼了一句:“都吵什麼吵!你們要是有任何胡說的話,我就告你們誹謗。”

“肅靜,肅靜。”

執法人員無奈下請出了幾名總是說話比較大聲的聽審群眾,走了幾人,也清淨了幾分。林大華趁著這短短時間內,鬆了一口氣,我明顯察覺到他的神色鬆緩了許多。

“你憑哪點說我婚內再次出軌?這是在法庭上,你得對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得負責任!”

沒等齊玨說話,法官看了那些照片一眼,問林大華:“這照片上的女人和被告之間是什麼關係?”

林大華伸長脖子去看,旁邊的工作人員立即給他遞了過去,待看清楚那張照片時,林大華的臉色差點沒繃住,好半晌才支支吾吾說道:“這個女人是我老板。”

嗬,老板!我不屑地哼笑著,原先他冤枉我和我的老板之間有不正常的關係,這才多久,他就要直接把自己給套進去了嗎?

齊玨朗聲追問道:“異性之間,即使是老板,也需要單獨陪逛街,捏肩捶腿嗎?”

“是啊,有什麼問題嗎?這也算問題!很簡單啊,我當時還沒有進入她的公司,為了工作去討好老板很正常啊。”林大華眼神閃爍著,不自覺逃避到一旁,一副吊兒郎當的言辭。

“那麼請問,照片裏的女人既然還不是你的老板,那麼她又怎麼會出現在你母親養病的醫院裏,並且待了一上午。”

“我……”林大華顯然沒有料到齊玨會將他查的這麼仔細,一時間語塞。齊玨沒給他回神的機會,快速說道:“那是因為你跟她之間根本就是有著一層說不明,道不清的關係。你也別先急著反駁,我們這段時間已經查明你的消費明細,很清楚地知道你在此期間內有購買過戒指,帶鑽的,我想,您應該不是想向我的委托人求婚吧。”

我微微一愣,凝視向對麵的林大華,我的丈夫。

“我,我替別人買的!”

“別人?嗬,麻煩您再看看,照片上那個女人的手上戴著的是什麼。”

“那能證明什麼,那就是我幫別人買的,然後……”

齊玨轉身看向法官,說:“我想事情都已經很清楚了,被告供詞不合之點實在太多,很明顯就是故意為了訛錢,還有試圖美化他好男人的形象,故意對我方委托人進行無休止的騷擾和欺淩。”

林大華那邊已經徹底喘不過氣來了,可齊玨卻默不在意接著道:“因為被告私自售賣房產,導致我方未分得一分錢,睡大街,住小旅館,甚至窮到沒法吃飯,就在前段時間,我方委托人還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導致身體出現狀況,迫使住院動手術,醫院證明就在裏麵,對了,就連手術錢,也是友人幫忙墊付的,所以,以被告所呈訴的那些事來說,可以判定全部都是謊言!”

“法官大人喃,他們合起火來欺負我們老實人啊,我們就是農村出來的,沒什麼文化,但我們可從來沒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啊,法官大人,你要公平公正啊!”

“媽,你幹什麼呢,坐下,別添亂了行不!”

旁聽席上林紅梅和林淑芳你我之間互相拉扯著,而林大華還想說什麼,卻被他身旁的金達律師湊過去附耳說了一句什麼,林大華當即悻悻閉上了嘴巴。

“被告雙方對原告所說是否有異議?”法官冷聲問向林大華,顯然心中也有些定義。

林大華小聲說道:“我的那些訴求怎麼辦?我上次可是原告啊……”袖子被人一扯,林大華識趣地沒再說下去。見此,法官大人揚手至槌,準備宣判。

“等等!”關鍵時刻,林大華出聲製止,我即將綻放的笑容頓時凝固在臉上,他又想幹什麼?”

林大華頗有不甘地說道:“法官大人,原先我要她賠償給我的錢不要了,我同意和她私下解決離婚的事。”

“我不同意。”我對著他報複性一笑,然後在林大華憤怒的目光中,靜待法官宣判結果。法庭上頓時安靜了下來,隻有法官威嚴爽朗的聲音飄蕩著。“根據婚姻法第……”

說了一段非常文縐縐的宣判詞,我可以大致理解為,法官宣判離婚,並且還得讓林大華賠償我支付的房貸八萬多元,不僅如此,還有在此期間對我造成的各種人身,精神損失賠償共計五萬元。

十分鍾後,判讀終於結束,我張了張嘴,話未出淚先落,就這樣真的結束了嗎?這個結果,在我艱難地等待了半年之後,真的終於都結束了嗎?

“我不服,我兒子沒做那些事!我要起訴,我要找警察!”林淑芳衝出層層包圍衝我跑過來,將還在愣神中的我直接給從椅子上推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