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寒吃過飯後,越看孫佳城的拖鞋越是搞笑。
他確實有幾雙鞋子,而且他的腳也是42碼的,但是,淩寒的鞋子都是一連穿了幾年的款式,孫佳城是有潔癖的就算白給他,他也不會穿的。
淩寒來到孫佳城麵前,笑著說道:“佳城,你最近一直照顧我,我這心裏很是感動,你的鞋子丟了,不然我給你去買鞋吧。”
孫佳城眨巴著雙眼看向淩寒,又低頭看了看他的拖鞋。
他是個極愛麵子之人,早上為了不讓同學們看到他這雙奇醜無比的拖鞋,他天不亮就出去買早點了。
一想到中午還要出去吃飯,他著實犯了難。
他寧願餓死也不要穿著拖鞋出去,這樣會被同學笑死。
“買鞋,我能不去嗎?”
孫佳城冥思了片刻,最後終於開口。
淩寒看到他,滿臉的狐疑:“大哥,你不去?你不去怎麼行?這是給你買鞋子,你本人不去不行的。”
“本人不去當然可以,我穿42尺碼的,你按尺碼給我買便是,對了,我今天穿的是黑白的衣服,你最好不要給我買彩色的,這樣看上去太亂。”
沒等淩寒開口,孫佳城又囑咐道:“我隻穿籃球鞋,最好給我買品牌的,太次的我是不會穿的。”
他一字一成的一直囑咐著。
淩寒一直眨巴著雙眼點頭:“好好好,我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一雙鞋子嗎?至於嗎?你看我,我穿鞋子最不講究了,隻要舒服順眼就可以。”
淩寒說的沒錯,他對鞋子真的沒有太多追求。
所以說,大家都叫他窮屌絲,因為他的外表實在有些土。
孫佳城寧願餓死在宿舍,他也不會跟著一同前去。
淩寒隻好獨自出門。
淩寒知道孫佳城從小到大隻穿名品,畢竟他是個超級富二代。
既然是給孫佳城買鞋,一定要去最好的地方。
他來到全球商場,這裏的鞋子全部是名品,而且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名品。
此地是個燒錢這地,所有的商品全是奢侈品。
而且還有來自全球的限量款,窮人來了以後會被價格嚇到瘋狂。
淩寒還是平日裏的那副屌絲穿著,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色T恤,外加一條已經有些褪色的牛仔褲,腳下蹬了一雙黑色帆布鞋。
淩寒最喜歡穿的就是帆布鞋,這鞋子穿上舒服,價格便宜,最主要的是耐穿,一年四季都能穿,這才是真正的四季鞋。
商場的一樓是名表和珠寶。
二樓則是鞋子和一些名品表。
淩寒還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地方,沒想此處如此之大。
東西琳琅滿目,全是名品,還有一些淩寒從沒聽說過的國外大品牌,光是看價格就能知道,此物並非凡品。
淩寒直接來到二樓,還別說,這裏有幾家店專門賣球鞋。
而且還是孫佳城最常穿的品牌。
淩寒進去後,看到一雙黑白色的鞋子,還是孫佳城喜歡的款式。
淩寒剛想拿起鞋子,想問一下這款有沒有42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