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我是不嫌棄的,不過我那死鬼師父會不會晚上來找你,我就不曉得了。”
易智仁心中很不是滋味,師娘都叫了好幾年了,突然張思泉跑出來宣布丁香是他的女人,這讓易智仁心中有些難以接受,盡管早知道這是遲早的事,可總覺得對不起金不換。
金不換離行前把丁香拖給他照顧,結果變成這樣,實在是對不起金不換,要是金不換沒死就算了,可是關鍵的是金不換死了,就更加的愧疚了。
“嗬嗬,對了,丁香,你什麼時候回家啊。”
白芷趕緊的把放題給扯開,還好求婚那個沒把易智仁給叫去,看來自己總算是聰明了一回事了,這下子白芷強行的轉移話題。
丁香也笑了笑,倒不顯得尷尬,這也沒有什麼好尷尬的,金不換現在生死不明,就算是金不換還活著,可是金不換三年了還不來找自己,難道自己真的要為他守一輩子麼?張思泉對自己那麼好,用情那麼深,怎麼樣也得給張思泉一個機會。
“還沒有確定,不過也沒多少天了,估計藥堂的事處理好,就回去了吧。”
丁香這件事自己自主,根本就不需要跟張思泉商量,也不用說剛答應了張思泉給他做女朋友,今年就不回家了。
“那好啊,一起回去吧,今年我跟易叔叔都商量好了,讓智仁跟我回家過年。”
白芷說著看向易智仁,易智仁現在連話都不敢說了,怕自己又說錯話了,雖然為金不換有些不平,但事實就是這樣,總不能真讓丁香為金不換守一輩子的活寡,這個也不現實。
“嗯。”
見到丁香投來詢問的目光,莫莉點了點頭,“我跟思語回家過年,所以還是讓哥哥去吧,省得礙手礙腳。”
“沒打擾大家吧。”
這時候包間的門開了,曾可一臉笑容的走了進來。
“沒有,曾姐,你怎麼也在啊。”
莫莉打起了招呼來了,曾可笑著坐了下來,“我有個飯局,正好看到你們進來,我這不剛飯局出來,就過來打招呼了。”
“曾姐可是無事不登三寶殿,有什麼事就說吧。”
張思語一行人都與曾可打過交道,知道曾可可以說是無利不起早的人,跑過來,就算不是為了利,至少也是有些目的的。
“聽說思語你懷上了。”
曾可的話,大家相視了一眼,“有問題嗎?”
“我查過DNA了,這個人的DNA在中原出現了,而一還是一位老朋友的。”
曾可的話,讓得張思語的臉色瞬間的沉了下來,“曾可,你要幹什麼啊?”
看到張思語變臉,曾可嘻嘻的笑了起來,“別那麼緊張,我知道你們不知道生父是誰,我是想問問你們,需要我為你們提供孩子生父的資料嗎?”
“不需要。”
張思語趕緊的一口回絕,雖然大家都覺得沒有必要知道,損精誰要知道孩子生父是誰啊,不過張思語的反應確實比較反常了一些,有必要那麼激動嗎。
“從心理學來說,思語你現在的情緒有些反常,看來我沒有那麼受歡迎,我不打擾你們了,思語有時候一起喝咖啡。”曾可說完,站了起來,雙手撐在桌子上麵。
“對了,忘了告訴大家一件事,前兩天我遇到寒蝋了,她剛從中原回來,有時間的話,我想大家可以找寒蝋聊聊。”
曾可說完,轉身揮了揮手,“慢用。”
“等等,我跟你說點事兒。”
張思語站了起來,“去咖啡廳吧。”
來到咖啡廳,曾可端著咖啡,慢慢的品著。
見到曾可這模樣,張思語再也沉不住氣了,“你到底想幹嘛?要多少錢,你開價?”
“你果然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曾可說著目光緊盯著張思語,“金不換沒有死是不是?”
“他死了。”
張思語回著,曾可的睫毛卻是笑彎了起來,“你說這話的時候,臉不紅氣不喘,甚至不用過腦,這說明了這個謊言已經在你的生活裏演練了無數遍了。”
“曾可,你別逼我。”張思語的目光終於冷了下來,這是對曾可動了殺心了。
“其實我壓根就沒有調查過孩子父親的DNA,也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不過現在我已經可以肯定了,孩子的生父就是金不換,金不換沒有死。”
曾可說著示意張思語不用激動,“你放心,我沒有任何的企圖,隻是想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而已。”
“你怎麼猜出來的。”
張思語皺起了眉頭來了,既然曾可沒有別的用心,倒不是不能聊一聊,隻是張思語好奇,曾可怎麼猜出來的。
“記得我兩次在高速出口遇到你嗎?我很好奇,你沒事一個人跑高速幹嘛,按理說有什麼事,你都會帶著莫莉才是。”
曾可說著停頓了一下,見到張思語不說話,曾可繼續道,“我撿了你的票,知道你有一趟跑的是中原,原本也沒有什麼,我沒有放在心上,不過前兩天我碰上了寒蝋,她的機票就是從中原飛來的。”
“思語老實說我對你興趣沒有寒蝋大,寒蝋手上有玉肌丹,你沒有,我跟寒蝋聊了會兒,是什麼人能讓寒蝋消失那麼久後,一直都藏在中原呢,最後我想到了玉肌丹,很不巧,我剛才飯局正是跟你們張家醫院的一名醫生,你的手術是他做的,所以根據玉肌丹,我推測到了金不換,我知道你愛著金不換,你是個高傲的女人,不會因為愛情就放下你的高傲,你是最美的黑天鵝,這一點我承認,沒有比得了你,所以你不可能隨便接受一個陌生人的損精,哪怕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優秀的男人,你也不會接受,那麼,誰能讓你心甘情願的接受呢,除非你自己想要,否則沒有人可以逼你。”
“這個世界上如果還有一個男人給你選擇的話,那麼隻能是金不換,沒有理由寒蝋跟你都去過中原,而且你還是孤身一人,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剛才我去了一趟包間,所以你真的不適合掩藏自己。”
曾可說著拍了拍張思語的手,“金不換沒有死,或許他們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但你一定知道,現在我也知道了,不過你放心,我嘴巴很嚴,不會跟人說的。”
“你的真的很厲害,你不去當警察實在是太浪費人才了。”
張思語不得不承認,曾可憑那麼點信息就推理出金不換沒有死,而且還用來試探自己來進行證實,不得不說,曾可真的很厲害。
“你說的對,不過我對血腥沒有多少的興趣,相比起來,我對金不換更有興趣,他消失了三年多了,是什麼能夠讓他連自己心中最愛的女人都可以放下來。”
曾可說著站了起來,“其實,金不換才是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