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鳳凰山

剛剛打開台燈,床頭櫃上的一件東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定睛一看,頓時嚇了一大跳,臥槽,床頭櫃居然放著一盒安全套。

我一片天旋地轉,這是哪裏來的安全套,為什麼會放在我的床頭櫃上?我從來沒有買過這種東西,這盒安全套……

一道閃電劃過我的腦海,我想起晚飯時候和老爸的對話,登時回過神來,這盒安全套十有八.九是老爸的傑作,嗚嗚嗚,老爸還真是貼心啊!

我拿著這盒安全套哭笑不得,親愛的老爸,你的兒子要讓你失望了,這盒安全套根本派不上用場啊,隻能送給小潔吹氣球玩了。

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家的狗窩,我好長時間都沒有睡過這樣的踏實覺了,一個夢都沒有做,睜開眼睛就已經天亮了。

想起今天要和朋友們去鳳凰山宿營,我很快便起了床,帶上需要的東西。

推開.房門,發現顏暮凝起來的更早,已經在廚房裏幫著老媽做早餐。

今天的顏暮凝略施淡妝,披著長發,顯得很漂亮,看著她楚楚動人的背影,我都有些看癡了。

老爸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悄聲說:“老爸送你的禮物看見了嗎?”

“禮物?!”我一下子反應過來,所謂的禮物指的肯定是床頭櫃的那盒安全套。

我紅著臉,點點頭。

老爸絲毫沒有注意到我的羞澀,自顧自地說;“我買的還是好品牌,價格可貴了!”

“吃早飯嘍!”老媽和顏暮凝端著幾碗熱氣騰騰的抄手走出來。

我趕緊躲開老爸,不敢和他繼續討論這個話題,連忙說道:“吃早飯了!吃早飯了!”

我們這邊所謂的抄手其實跟北方的餛飩差不多,四川這邊就叫“抄手”。

顏暮凝在我麵前放下一碗潑灑了辣椒油的抄手:“嚐嚐,這可是我跟著阿姨學的!”

我深吸一口氣,讚歎道:“香!實在是香!”

我狼吞虎咽就把這碗抄手吃下肚子,心裏感覺熱乎乎的。

出門的時候,我還聽見老媽和老爸在小聲嘀咕:“這個媳婦真不錯,人又長得漂亮,而且還很勤快,也不知道雲軒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他那小樣居然能找到這樣優秀的女朋友!”

臥槽!

我到底是不是你們的親兒子,難道對我就這樣沒信心?

八點左右,我們按照約定時間,在人民廣場碰頭。

有人帶了帳篷和睡袋,有人帶了鍋碗瓢盆,有人帶上了啤酒飲料,丁曉曉和文怡兩個女孩子帶來了兩大口袋的零食,然後我們一行八人,浩浩蕩蕩往鳳凰山進發。

在路上的時候,我跟顏暮凝講起了有關於鳳凰山的傳說。

知道為什麼叫做鳳凰山嗎?

傳說呀,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隻鳳凰飛到這裏,它很累很累了,於是就停下來休息。沒想到這一休息,鳳凰就再也沒有睜開過眼睛。後來,鳳凰的身體化作了山脈,血水化作了河流,變成了今時今日的鳳凰山。

有人說,為什麼我們這座小縣城的風水這麼好,那都是因為鳳凰山的緣故。

曾有風水大師點評,這裏的風水名曰“鳳凰展翅”,是一處極佳的風水穴。鳳凰山就像一隻展開雙翅的鳳凰,將我們這座小縣城包圍在中間,所以才使得這裏人傑地靈。

臨近正午的時候,我們抵達鳳凰山腳下。

我們預計的宿營地點在鳳凰山最高的山頭上,這裏的山並不高,確切地說其實是丘陵,海拔也就幾百米。鳳凰山頭上的景色很美,可以觀日出,“鳳凰朝日”就是鳳凰山的一大奇景。當日出東方的時候,陽光沐浴著鳳凰山頭,美不勝收。

現在正值秋季,漫山遍野還有很多楓樹林,火紅色的楓葉格外漂亮,就像大團大團的火焰在山林間綻放。山溪從石縫中潺潺流過,像是在唱著一首歡快的歌。

我們一路遊山玩水,拍照留念,沿途的美景讓人目不暇接。

前方有兩棵粗壯的大樹,生長的非常奇特,兩棵樹幹靠在一起生長,枝椏和樹藤相互糾纏,緊緊纏繞在一起,往上生長之後就合二為一,變成了一棵樹,但是卻長得枝繁葉茂,如同一把巨大的傘蓋,在成片的樹木裏麵顯得格外惹眼,這棵古樹是當地人眼中有名的“情人樹”。

相傳,有一對癡情男女,因家裏的反對,相約在這裏一起殉情自殺、死的時候他們緊緊擁抱在一起,死後變成了兩棵大樹,依然緊緊纏繞,生死相依。

情人樹上掛滿了同心鎖和各種紅布條,凡是前來鳳凰山遊玩的情侶都喜歡在這裏留下一點紀念。

我鼓起勇氣對顏暮凝說:“要不我們也去拍一張照吧?”

我以為顏暮凝會拒絕的,沒想到顏暮凝答應的很爽快:“好哇!”

我和顏暮凝來到情人樹下,分站在左右兩側,伴隨著哢嚓一聲響,這個畫麵定格。

後來,我悄悄把這張照片加印出來,照片上的顏暮凝微笑的如同山林間走出的仙子,我把這張照片放在錢包裏麵,隨身攜帶。

天色擦黑的時候,我們終於爬上鳳凰山頭。

大家都是年輕人,分工合作,有人搭建帳篷,有人挖坑生火,有人去尋找樹根枯草等生火的材料。

很快就支起兩頂帳篷,我們五男三女,三個女生睡一頂帳篷,五個男生睡一頂帳篷。

“哎呀,這邊太擁擠了,我來挨著你們睡吧!”方誌勇那個臭不要臉的一心想往女生帳篷裏麵鑽,結果被轟了出來,丁曉曉雙手叉腰站在門口:“方誌勇,你丫再敢進來,老娘非閹了你不可!”

我們很快就生起兩堆篝火,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食材,圍著火堆,一邊吃燒烤,一邊喝啤酒,嘻嘻哈哈的談天說地,好不快活。

酒過三巡,方誌勇突然提議道:“要不我們來玩遊戲吧,光喝酒有些枯燥!”

“好哇!你說玩什麼遊戲?”文怡說。

方誌勇轉了轉眼珠子,故意拖著聲音,用一種怪異的腔調說道:“我們來玩……招……魂……遊……戲……”

方誌勇話音剛落,一陣莫名的陰風吹過,麵前的火苗晃動了幾下,發出劈啪聲響。

文怡變了變臉色,回身揍了方誌勇一拳:“大晚上的你別嚇唬人!”

“是呀!”作為女孩子,丁曉曉也有些害怕了:“這荒郊野嶺的地方,玩什麼招魂遊戲,萬一招來不幹淨的東西……”

“哈哈哈!”方誌勇沒心沒肺地笑了起來:“膽小鬼!你們就是一群膽小鬼!”

這個時候,一直沒有說話的顏暮凝突然開口說話了:“不是什麼遊戲都能玩的,有些遊戲最好不要玩!”

“嘁!”方誌勇咕咚咚灌了一大口啤酒:“我在大學裏的時候,我們晚上還專門跑到墓地玩招魂遊戲呢!嘿嘿嘿,結果屁都沒招來一個,反而被蚊蟲叮的一身包!”

說到這裏,方誌勇噴著酒氣,轉身指著我們幾個男生說道:“他們女孩子害怕也就算了,你們幾個大男人難道也害怕了嗎?”

“怕個屁!你說怎麼玩,老子第一個奉陪!”杜衡借著酒勁,嚷嚷著說。

杜衡這小子自打生下來,還從不知道什麼是害怕,而且他最受不得別人激將法,一激就火。

既然帶頭大哥都發話了,我們難道還會退卻嗎?

況且還有三位漂亮的女生在場,我們可不能丟了麵子:“對!玩就玩,方誌勇,你可別瞧不起人,你說怎麼玩!”

但凡搞搖滾的人,好像都愛做一些特立獨行,讓普通人看起來非常瘋狂的事情。

就像剛才方誌勇跟我們說的,他們搖滾社團的人居然組織去墓地玩招魂遊戲,這典型的是吃飽了撐的;還聽說他們半夜去荒山野嶺唱歌,就是為了把孤魂野鬼引出來,活脫脫是一群瘋子。

雖然我們都知道方誌勇有些瘋,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幾個男生也不能丟了麵子,所以我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方誌勇這小子早有準備,從背包裏翻出紅繩、鏡子、蠟燭等道具。

“原來你早就準備好玩招魂遊戲了!”寧濤說。

方誌勇笑了笑:“機會難得嘛,荒郊野外陰氣重,最適合玩這種遊戲了!”

杜衡一語戳破方誌勇的小算盤:“你狗日的是想嚇唬女生,然後趁機揩.油吧?”

方誌勇訕訕笑了笑:“瞧你說的,我可不是那樣的人!”

“你就是!”王小明說:“你個龜兒子,上次還打電話跟我炫耀,說是騙一個女生去玩筆仙遊戲,結果把人家嚇得直往他懷裏鑽,然後就打著保護女生的名義,陪著那個女生睡了一晚上!”

方誌勇擺好道具,然後跟我們講遊戲規則。

遊戲的規則很簡單,每個人的右手小手指都纏著一根紅繩,八個人相互連接在一起,坐成一個圓圈,然後每人輪流講一個鬼故事。在講鬼故事之前,要先點亮自己麵前的白蠟燭,再支起一麵鏡子對著自己,鏡麵上要留下自己的一滴鮮血。據說如果能夠招魂成功的話,招魂者就會在鏡子裏麵看見不可思議的恐怖景象!

(此遊戲太過恐怖,請各位看官不要輕易模仿,如有意外,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