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自然就是王子了。
天網八大戰將之一。
也是如今實力最強大的一個。
半步超凡級別的強者。
King他們爬上了那座山頂,而他,卻沒有跟King他們一起行動。
反而是更先一步行動。
因為他前一個晚上對林雨柔圖謀不軌,被King勒令去做一些巔峰之戰前的準備。
比如,山頂上的躺椅跟帳篷,就是他背上來的。
他還背上來了可口的食物以及美味的紅酒,還有準備用來慶祝的香檳。
除了為King準備之外,他還為林雨柔也背上來了帳篷睡袋和食物紅酒!
但,王子卻不是心甘情願做這些事情的。
隻不過,King的命令,他不得不聽罷了。
而且,他還背上了大小不一火力不等的槍械和各種功效的火藥。
做為一名縱橫西方世界的頂級高手,他和King以及伯爵他們有本質上的區別。
他們喜歡用蠻力,喜歡用手直接捏斷敵人的脖子。
野蠻,暴力。
痛快,直接。
但是王子卻不喜歡也不欣賞這樣的方法。
他覺得這是野蠻人所為。
做為一名紳士,他要保持好自己的形象。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他喜歡用槍……
重狙擊步槍!
用槍打爆對手的腦袋。
這才是紳士所為!
不是嗎?
早就進入了高科技時代,還喊打喊殺的,這種行為在他看來實在是很傻逼。
當然了,他之所以這麼認為,那是因為他已經在京都那邊得到了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
那場戰鬥,是李福帶給他的。
現在,他不想繼續這種硬碰硬的戰鬥了。
因為他跟李福的那一場戰鬥,落下的傷勢,還沒有好轉。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才會這麼聽從King的話,潛伏在這裏充當暗哨。
之所以潛伏下來,目的是為了防止東方戰神預留後手,帶來很多強大的軍隊。
但現在看來,這個顧慮可以完全打消了。
於是他通過狙擊步槍,開始全神貫注欣賞那位東方戰神跟King之間的戰鬥。
再接著,他看到了King跟那位東方戰神連續對轟了兩拳。
然而,似乎是King落了下風。
之後是第三拳,那位東方戰神主動出手,一拳就將King打得吐血了。
“我的老天啊,那個東方戰神這麼厲害的嗎?哦,希望上帝保佑King是萬能不敗的。”
王子在心裏想著。
這個想法剛落下,他臉色猛地一變。
槍口猛地調轉了六十五度。
然後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扳機!
砰!
槍響了。
但,子彈卻落空了。
隻是聽到聲音,王子就知道自己打空了,於是他毫不猶豫再次調轉槍口,再次射擊。
砰!
這一槍打在大石頭上去了。
碎石紛飛,卻沒能傷到目標分毫。
下一瞬,一道黑影如電般的向他撲來。
借助樹木和山石的掩護,以一種很可怕的穿行速度奔赴而來。
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急走急停,變幻莫測。
這種身法,絕對是宗師之上,大宗師級別的水準。
砰!砰!
王子連續扣動扳機射擊,可是那目標卻越來越近。
“見鬼。”
他怒罵一聲,直接從荊棘林裏跳了出來。
現在他已經被目標發現,再躲藏下去的話已經沒有意義了。
他把手裏的重型狙擊槍丟掉,而是拔出腰間的一把手槍。
這是一把沙漠之鷹。
這種早已經風靡全球的手槍現在不是最主流的手槍,卻是他的最愛,他偏好這軍綠的顏色和它令人恐懼的殺傷力。
他找了塊大石掩護,然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目標。
這個時候,他已經不再著急開槍了。
目標是個高手,從他第一次躲開自己的子彈他就知道了。
普通的射擊是無效的,急躁的開槍方式根本就傷害不了他!
他要等。
等一個機會。
等一個他犯錯機會。
或者腳下一滑,或者被樹條勾住衣服,再或者他被石頭跘倒……
甚至一次腳步踏錯,這都是他的機會。
一秒,兩秒,三秒-----
很快,王子失望了。
他的對手太高明了,每一步都像是經過精心設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