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搭訕

就在這時,突然有人在背後叫住了蘇丹紅的名字。我們幾個人猛然一回頭,發現竟然是大師伯。的確,像這種有錢人聚集的地方,定然是大師伯出沒的地方。

蘇丹紅剛想張口做什麼解釋,就發現小豆丁一直跟在自己的身邊,他連忙朝自己的大師伯眨眨眼睛,然後用眼神搖了搖頭,示意大師伯不要說話。便直接迎上前去,一把垮住了大師伯的胳膊,兩個人消失在了宴會之中。

小豆丁看到這兩個人遠去的背影,忍不住默默的感歎到。

“怎,怎麼?蘇丹紅他連欒平安都認識嗎?”

我隻好裝作什麼都不懂的樣子。

“啥,欒平安是誰呀?不認識,不知道啊!”

小豆丁無奈的撇了我一眼,然後意味深長的對我說道。

“你這個女朋友,當真是前途無量!小夥子,你可算是攤上了!”

小豆丁接著帶著莫小雅在這些有錢人的圈兒裏直轉圈圈。直道莫小雅遇到了一個十分年輕帥氣的男子。

小豆丁看到那個男人在搭訕莫小雅,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氣,隻好一個人默默的撤退。我在想,或許這個年輕的男子也是小豆丁得罪不起的人吧!

但是沒有辦法,我一定要保證莫小雅的人身安全。蘇丹紅那邊我現在是絕對放心,有大師伯陪在他的身邊,整個濱城市的人也不會有一個人敢動他半根手指頭。

至於莫小雅,我隻能偷偷跟在他身後好好保護著。畢竟這是一個糊糊塗塗的小丫頭,遇到的又是這種滿身都是心眼兒的有錢人。

這兩個人在慈善拍賣晚會找了一個角落坐下,然後默默的喝著紅酒,談天說地。

我就隱隱約約聽見莫小雅對人家說自己是什麼畫恐怖漫畫,兩個人又開始有一頭沒一頭的隨意瞎聊,從軍事聊到政治,從曆史聊到裝修。

隻聽見那個男人咬文嚼字,酸腐腐,卻又有幾分哀怨的說道。

“你肯定無法回憶你所有的人生,就如你肯定無法記住你家裏所有的東西一樣。

我相信每個人的家裏都有一個角落,那個角落布滿了灰塵,堆積著陳年累月積攢的雜物。

一如每個人的記憶裏,亦有這樣的角落。不同的是,記憶是會騙人的,記憶是經不起推敲的。我記得很多年前,我曾在日記裏寫到:“記憶隻是一種演繹,而非記錄。日記所記錄的,不過是這種演繹罷了。”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我不再寫日記了。那些從小開始寫的一本本日記,被我分別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現在,連那些日記具體藏在哪裏,我也忘記了。

這個世界上的多數事情是經不起推敲的。

比如某一天的此刻。

此刻我站在家門口,怎麼也找不到家門鑰匙。於是我開始從早晨出門那一刻開始回憶:我記得我把鑰匙隨手放進了包裏,然後出門,搭乘地鐵,繼而上班刷卡,然後開始忙碌地工作,午餐吃的雞蛋炒米飯。飯後小睡了下,繼而開始下午的忙碌,再然後下班。我又搭乘地鐵,最後我站在了家門口,回憶我的鑰匙——這就是我的一天,可我依舊記不起鑰匙去了哪裏。

於是我開始第二遍回憶,然後是第三遍。

當我回憶到第四遍的時候,我懷疑自己早晨並沒有搭乘地鐵而是搭乘的公交車,當我回憶到第五遍的時候,我懷疑我中午吃的是雞蛋炒麵而不是炒米飯,並且我還擔心我下班的時候可能忘記刷卡;當我回憶到第六遍的時候,我甚至懷疑自己早晨並沒有把鑰匙放進包裏。到了最後,我的這一天在記憶裏有了不同的版本,各種版本糾纏在一起,簡直令人抓狂。

瞧,記憶就是這麼不可靠——好記性不如爛筆頭,要是能隨時隨地寫日記就好了。

父親去世後,母親的精神狀況越來越不好,她的記憶一直停留在父親去世的那天早晨。每天早晨對於她而言,都是她和父親的結婚紀念日。於是每天她都準備三份早餐,然後溫柔地回到臥室去叫父親起床,繼而尖叫著問我:“你爸呢?!你爸怎麼不見了?!”

每到這個時候,我都會很小心很小心地告訴她,爸爸已經去世1個月了,結婚紀念日那天,她和爸爸開車去郊遊,出了車禍,爸爸當場死亡,而她的腦部也受了重傷。

這件事我每天早晨都會告訴她一次,講得我自己都麻木了,但母親每次聽到時,都仿若剛剛知曉這個噩耗,哭得驚天動地。

可是到了傍晚,她依舊會準備三人份的晚餐,然後苦苦等著父親回家。於是我不得不再次告訴她那個悲慘的消息,母親自然又難免大哭一番,直到睡去。

次日早晨,她依舊會問我父親去了哪裏……母親就這樣折磨著自己,她似乎很害怕心裏的傷口會慢慢愈合,於是一日三次地撕扯著它,讓它保持著鮮血淋漓的痛楚。

我一直希望母親能夠記住她該記住的,忘記她該忘記。比如,記住父親已經死了,然後再淡忘父親曾經活著時的點點滴滴,讓時間慢慢撫平她心靈的傷口。可恰恰相反,母親堅決地拒絕了“時間”這劑良藥,她永遠活在父親去世前的那個早晨。

直到有一天,我實在不忍心看著母親這樣蹂躪自己,於是決定搬家,離開這座到處充斥著父親影子的房子,給母親一個全新的開始。

搬家是一件很瑣碎的事情,尤其對於我們這種在某個地方生活了一輩子的人來說。首先你得找到新的地方,然後和鄰居告別,繼而開始一點點地收拾家裏的東西。哪些東西要搬到新住處,哪些東西沒用了該扔掉,哪些東西可以當作廢品賣掉,又有哪些東西可以送給鄰居,這些都要做好分類。所以,我決定利用一個星期來搬家,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下班後收拾零星的小東西、並分類,星期六集中收拾父母的臥室,星期天徹底搬走。

其實,搬家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所有生活過的日日夜夜都會在這房子裏留下痕跡,比如你會在某個塵封的角落發現一個破舊的洋娃娃,並由那個洋娃娃想起你的童年玩伴,雖然你不記得她的名字、她的樣子、甚至和她在一起發生的事情,但你能夠想起這個人的存在,這已經足夠令你欣喜萬分,仿若找回了一件你丟失很久的東西。

比如我,我在床下的一個鞋盒子底下,發現了我5歲時候的日記。是的,我從5歲開始寫日記,一直寫到10年前——那時我18歲,自己也忘記究竟是為了什麼,再也不寫日記。

那是個紅色塑料皮的小本本,上麵布滿了灰塵,有很多頁已經被老鼠蟑螂啃噬得殘缺不全,亦有很多頁已經爛掉了。

我欣喜著,小心翼翼地擦掉上麵的塵土,隨手輕輕翻開一頁,上麵用笨拙的漢字寫著:

“1985年6月28日,晴。

今天吃了棉花糖,有點苦,一直到晚上zui裏還苦苦的。我想讓媽媽再幫我刷一次牙,就跑到他們wo室。門沒有關,爸爸媽媽在床上打架,我很害怕,就站在門口哭了起來。”

看到這裏,我笑了,又信手翻開一頁:

“1985年7月3日,陰。

我一直擔心媽媽會死掉,因為爸爸每天晚上都打媽媽。每天晚上,我都會偷偷站在他們房間門口,但我再也沒有哭,因為有次我哭了,看到爸爸責備的眼神,而且第二天他沒有送我上幼兒園,一定是生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