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鳶載著齊寧去觀石街的小區。
她是知道一點這房子的淵源的,但她不願意多談。
齊寧隻是借住,對於房子背後的那些陳年舊事不需知道的那麼清楚。
房子位於觀石街一個治安良好的小區,房價貴的吐血,如果齊寧自己,他可能要賣腎來交房租。
不過小區貴有貴的道理,物業管理確實給力,至少狗仔什麼的輕易進不來。
房間門打開的瞬間,齊寧看清了在黃昏的光線中浮動的塵埃,有點像是傍晚時分的圖書館,帶著安逸和寧靜氣氛。
這間房子比出租屋大的多。兩居室,有客廳和廚房,還有一間清淨的書房。
不過房子閑置太久,呆不住人,在屋子裏站一站都覺得鼻子癢癢。
沙發上一層灰,連個下腳的地方都沒有
齊寧把行李放在地上,打開窗子,然後送原鳶下樓,順便去附近超市買打掃用的工具。
房間被閑置之前是徹底打掃過的,東西都整整齊齊,隻是蒙塵。
所以收拾起來也不太麻煩。
齊寧零零碎碎的收拾出來一些東西。
撕成碎片又被夾在舊雜誌裏的照片,扔在床下的舊領帶,沒有清理幹淨的斑駁牆麵以及幼稚的在牆麵上留下的畫著愛心的姓名縮寫……
齊寧無意冒犯,但是他的確不小心窺見了陸嶼和聶遠城共同留下的痕跡。
根據刑事技術裏觸物留痕基本原則,這些生活過的痕跡被封存在這間屋子裏幾年之久,直到齊寧無知的闖入。
齊寧清理幹淨書房的桌子,把原先主人的書籍收拾整齊放進次臥。
扭開台燈。
他沒有急著看劇本。
而是出於他自己也無法言明的原因,有點強迫症的把雜誌裏發現的碎片拚回原樣。
照片沒有經曆焚燒塗汙之類的處理,單純的拚圖沒有花費齊寧太多的時間。
照片上是聶遠城和陸嶼。
那時的兩個人看上去還不像現在這樣,陸嶼一身的運動裝,看上去一點也不嚴肅,而聶遠城冰著一張臉,臉上卻有點紅暈。
齊寧順手把碎片用寬膠帶粘起來,然後翻過去看照片背麵。
背麵是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拍攝於某地的字樣。
齊寧猜不準這是誰的字跡,不過陸嶼的可能性大一點。
他突然覺得有點心亂。
平心而論,兩年前的事跟他沒有半點關係,作為合格的,有禮貌的租客,他應該收拾好主人的東西,不應該繼續往下窺探。
但他有點放不下。像是中邪了一樣。
他手裏是零星的故事碎片。
但他想知道故事的開頭和結尾。
他從抽屜裏翻出一疊沒用光的便利貼。
紙張已經老舊發脆。
齊寧從筆筒裏抽出一支2b鉛筆,用手指拭去上麵的灰塵。
有時候寫字用力過大,就會透過這張紙,在下麵一張上留下痕跡。這種肉眼難以分辨的印痕用一種簡單的方法就能顯現。
齊寧用鉛筆輕輕反複掃過紙麵。
紙張上出現一行字跡。
“我去上班了。外賣已經叫好,記得吃。”
是齊寧不認識的字跡,那麼合理推斷,這是聶遠城的筆跡。\\u0000\\u0000\\u0000\\u0000\\u0000\\u0000\\u0000\\u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