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梨花來說,林素芳救了她的性命,並讓她在深淵之中仍然想著逃離,沒有像母親、村寨許多女性那般放棄自己,深陷泥潭,而沒想到過反抗。
雖然最後她的結果是跳河自殺,但至少勇敢過一次,沒有逆來順受。
那是梨花這輩子想都不想的事。
但她做到了。
梨花以為林素芳幫助自己良多。
自卑的是,若沒有她,素芳肯定會過得更好。
但事實上,在林素芳心中,是梨花從泥潭救她出來。
在母親死後,林素芳便深陷愧疚與痛苦之中。
她放棄了最愛的遊泳,對河水更是望而卻步,心存死誌。
正因為有梨花在,林素芳才重新愛上遊泳。
當得知梨花被家人定親時,林素芳第一時間找到了她,詢問她的意思。
梨花說,想要離開村寨。
林素芳猶豫的原因,是她的爹。
失去了娘親之後,爹爹不久再娶了一個妻子,不到兩年時間,便生下了兒子。
林素芳在家中的存在可有可無,繼母再怎麼排斥她、或是偏袒親兒子,欺辱她,她也不甚在意。
她回去收拾行李。
潛水捕魚賺到的一些錢,足夠她和梨花活下去,再撿兩件娘親在世時為她做的衣服,雖然小了些,但她也沒丟下,一起裝起來。
在她收拾完東西,走出家門時,迎麵撞到喝醉酒回家的爹。
爹在看到她身後背著的行李瞬間暴怒,從牆角拿長棍,就朝她身上打去。
林素芳沒有躲。
在娘親走後,爹就不再管她的死活,她睡覺的地方比狗窩都要小,她靠捕魚為生,皮膚曬得黝黑,手掌長滿繭子,和魚鱗痣……
她不躲,是因為體內流淌著他的血脈,而且在娘親沒死之前,也是他外出捕魚,支撐了這一個家。
這些總要償還。
這幾年,她早出晚歸,初時沒有船,隻能靠潛入水捕魚,後來慢慢賺夠錢,買了一條破舊的老船,成了她的捕魚重要工具。
起早貪黑,她比村寨任何人都要努力拚命,暴風雨天,旁人不敢出寨,唯有她一人敢。
但如今,再也沒有人,會在暴雨天氣擔憂她的死活。
每天賺到的錢留三分,另七分全部給了爹。
可以說,爹能再娶到一個妻子,所花的聘禮,是靠著林素芳捕魚賺的錢。
“我早就看出來了你這掃把星要跑,我生你養你,你不留下來報答我,竟然敢走!我打死你,打死你就走不了了!”
林素芳抬著陰鬱灰暗的瞳眸,直直地凝望著他。
“我是掃把星的話,為什麼還要讓我留下?”
娘親死後,爹對她的稱呼,便是掃把星,她以前年紀小不懂,懂的時候,也委屈哭過,到現在已經習慣了這個稱呼。
爹也沒有那麼喜歡娘親,娘親去世,他生氣,也是因為他花聘禮好不容易娶個妻子就這麼沒了,氣他那些打水漂的聘禮而已。
像他這般的人,村寨有許多。
四十多歲的男人、喝醉了酒,滿臉漲紅,長相普通,個子還矮,最重要的是,這樣的人還酗酒家暴,不止打她,也打娘親。
林素芳在他惱羞成怒地找了把殺魚刀,就要砍過來時躲開,抬腳把他踹倒進河裏。
喝醉酒的人連遊泳都不會了,方才暴怒、滿臉戾氣的人掉入河裏,水沒過他的鼻腔,帶來一絲理智,像落水狗般麵露痛苦,開始向她求救。
“我是你爹啊,快把我拉上去!”
林素芳站在岸邊,平淡地看著這一幕,隨即頭也不回離開。
身上受了傷,棍子劈叉,刺破了她的皮肉,有血從手臂、肩背滲出來,她習以為常地做了個簡單的包紮。
將舊船停在村寨外,她潛水來到和梨花約定的地方。
海水倒灌的河水滲進傷口處,帶來一陣陣劇烈的刺痛,林素芳卻沉浸在美好的未來之中。
以她鳧水的能力,即便不捕魚,在河底挖出各類貝殼,珍珠珍貴,也能養活她和梨花。
而梨花織繡厲害,城裏布貴,到時候拿過去賣,也能活。
她還年輕,一兩年左右,賺的錢,能把這條舊船換成新船,到時捕的魚更多,往後搭建一座屋子,再和梨花去往沒有河水,屋子建在陸地上的地方,種梨樹,養雞養鴨。
林素芳想到水葬的母親,便決定,等賺夠了錢,將母親的墓遷到她住的地方。
林素芳趴在木橋邊,思及此,忍不住傻笑了起來。
結果卻是令人絕望的。
梨花不願離開。
林素芳其實能明白她的心意。
梨花在意她的娘親,不願因為自己,而讓娘親置身危險之中。
林素芳想了一會兒,決定帶上梨花的娘親,一塊兒離開村寨。
但沒等她找到梨花,爹帶著寨主找到了她。
爹沒死,被鄰舍聽到動靜救了出來,隨後召集寨民,來抓她。
“大逆不道啊!竟敢弑父,沉塘!沉塘!!”
被三四個寨民製服住的林素芳被塞進竹籠子裏,籠子外綁著好幾塊沉重的大石頭,連著籠子一起,丟入了幽深的河水中。
林素芳透過籠子縫隙,望著梨花家的方向,手指緊緊攥著籠子邊緣,邊緣尖刺劃破了手心也沒注意到。
“她鳧水厲害著,能潛很久,我們再等會兒。”
直到河麵不再有氣泡浮出,寨民們才離開。
這就是林素芳消失一整夜,到白天梨花坐上花船離開,也沒有見到最後一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