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和陳宏名到到達綠山村的時候,已經快到響午時分了。
陳宏名倒是十分會做人,先將林風帶到自己的一個姑姑家吃飯。
這個女人叫做陳美蓮,也是個守活寡的苦女子。
當初因為要養活家裏邊,她丈夫跟著自己的姑父一起去大城市掙錢,在走的時候還跟對陳美蓮說好的,掙完錢就回來給她,倒是再帶她一起出去享福。
奈何這一出去見識到花花世界之後,陳美蓮丈夫就迷了眼花了心。
雖然說在大城市裏麵確實是可以掙不少的錢,但是奈何城市裏麵誘惑也大,自從和姑父一起去了一次夜場之後,他就幾乎天天往那種地方跑。
明明每個月都塊四五千塊錢的勞務費,但是隻寄回來三百塊錢的生活費,其他的錢全都花在了別的女人身上。
後來這件事情被陳美蓮發現了,當時她才二十歲,受不了這種事情,還大老遠的而且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跑到了之前丈夫給自己的地址親自去找。
結果她看到的,卻是自己丈夫擁著另外一個女人,而那個女人懷裏還抱著一個看起來才幾個月大的孩子。
當她男人看到陳美蓮的那一刹那,臉色瞬間就變了,拉起自己懷裏的女人和她手裏的孩子就跑。
陳美蓮看到這種情況自然知道自己是被遺棄了,頓時心若死灰,也突然明白過來,為什麼之前有一次,她老公匆匆忙忙回來一趟,就是為了拿戶口本去外邊辦什麼事。
畢竟在綠山村這種地方,都是年輕的男女看上眼了,雙方父母見麵並且請村裏邊的媒婆,之後再訂個小酒席就是相當於成親了。
至於領證這種事情,還是村子裏一些年級比較小,而且稍微有些見識的年輕人才會去做的。
看這樣子,人家都是已經合法的走了程序結了婚的人。
自己哪怕是村裏邊辦了酒席又怎麼樣,別人不認還是沒辦法。
陳美蓮最後還是找到了丈夫,她的最後一點的清醒還在,告訴對方想自己在外麵快活可以,每個月依舊是三百塊錢不能斷,否則她一定會大鬧一場。
也正是因為這每個月的三百塊錢,加上陳美蓮本身的能力也十分不俗,硬生生是在自己村子裏開起來一家小店鋪,賣賣柴米油鹽和一些副食。
雖然說還沒有另外找男人,但是這日子也過得還不錯。
其實陳美蓮也不想這樣,關鍵是村子裏的人都是瞧不起已經結了婚最後又被拋棄的女人,認為這種女人天生克夫。
所以陳美蓮在丈夫長時間沒有回過家之後也是遭了不少的白眼看,幸好自己的小店鋪生意還行,至少衣食不愁。
但是也隻有每次夜深人靜的時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寂寞。
隨著時間流逝,現在她也有二十七八了,最好的年紀沒剩下幾年,天知道她心裏有多麼焦急和無可奈何。
不過即便是這樣,她心裏也有自己的底線,不敢像李家靈那樣,沒男人就幹脆去外麵找一大堆來讓自己樂嗬樂嗬,所以這幾年她也是過得十分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