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新對於這樣的人,隻能說恨之入骨。
沒有責任感的人,做什麼都不會成功的,也不會被人尊敬。
混吃等死,是他們最好的選擇。
不要出來禍害別人了,因為太過分。
“看你養狗好像還挺有經驗的,怎麼不養了?”李洪鵬突然問了一句。
話鋒轉的還挺快,嚴新差點沒有反應過來。
他想起來剛剛係統跟他說的,讓他跟男主談心,而不是一直傾聽。
他們需要溝通,而不是一個人一直在說,另外一個人一直在聽。
他歎了一口氣,說著:“其實我養狗了,隻不過現在不在我這裏而已。”
李洪鵬愣了一下,問著:“你養的是什麼狗?”
“泰迪,現在已經兩歲了。”
“怎麼不帶在身邊?泰迪不是非常粘人麼?”
“嗯,我把他放在我爸媽那裏了,我不結婚,也不經常回家,所以就讓泰迪陪著他們吧。”
“這種方式,似乎不太好。”李洪鵬說著。
“那也沒有辦法,主要是泰迪太粘人了,我去個衛生間,它都要寸步不離的跟著,完全沒有獨立性了,讓他回到農村待著,現在沒事就在我家院子裏曬太陽,還跟著貓一起抓老鼠,挺安逸的。”
李洪鵬聽到嚴新的狗,竟然還喜歡抓老鼠的,也是非常好奇了。
“這狗是你買的?”
“不是,反正過程有些複雜。”
“介意說說麼?”李洪鵬對嚴新的事情,似乎很有興趣了。
嚴新慢慢捋順了一下思路,想了想應該從什麼地方開始說。
“這個是我曾經的一個朋友,他從表弟那裏要來的小狗,從一個月剛剛離開狗媽媽的時候,就接過來了。”嚴新開始說著。
“是你朋友的狗?”李洪鵬疑惑了。
“嗯,一開始算是的,當時我們正好在一起合租房子,然後他平時總是各種各樣的事情,找借口不照顧小狗,就讓我來幫忙,我從衝奶到換尿布,一點一點照顧的,從小狗像是巴掌那麼大的時候,一直到可以帶它出去溜達,反正特別粘著我,不管是誰叫它,都不會跟著了,而且晚上一定要躺在我旁邊。”
“那隻狗叫什麼?”
“太子。”
“這個名字,你取的?
“嗯,是不是很有創意?”嚴新問著。
“確實,很俗氣。”李洪鵬不忘調侃了一句。
“之後,去了另外一個城市工作,把太子還給他了,可是,他照顧不好,三天兩頭把太子弄丟,加上他當時在忙著談戀愛,就忽略了這些,覺得太子很是礙事,有時候出去一兩天不回家,就把太子關在家裏,不管太子怎麼叫,都不管。”
“那他為什麼要養狗?”
“因為心血來潮,當時不是單身麼。”
“那後來太子是怎麼到你手上的?”
“他給我打電話,說他實在是伺候不了了,就讓我回去一趟,把太子帶走,現在狗狗不讓上火車,我沒有辦法,還是坐汽車帶著太子回去的,然後它就特別粘著我,一直跟著我到一歲多。”
“看來你對狗狗確實有一套,那現在怎麼不想養狗了?”
“不光是不敢養狗,我都有點不敢回家了,因為不想讓太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