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著聊著就睡著了,小蝶的丟失感覺與狼妖有關,難道夜光杯的丟失也與狼妖有關,目前就隻能猜測,因為沒有任何線索所以隻能根據自己的猜測希望能盡快找到夜光杯。
還沒起床太陽光就打進了屋子裏,陽光刺到眼才被閃醒。
感覺昨天晚上時間過得不是一般的快,一方麵是因為吃飯吃飯吃到太晚,另一方麵是因為吃完飯之後又聊天了,所以感覺時間過得不是一般的快。
揉揉還不是特別清醒的雙眼,才意識到還在警局,一看表那麼晚了,心想還沒跟舅舅送書呢。
這時白瑤兒都不在警局的房子裏了,或許是去上班了,我急急忙忙起床,下來才看到白瑤兒留的紙條上麵寫著:我起床洗漱完了還看你睡得很想所以我就沒打擾你,我已經把飯熱好了,在微波爐,你起了就吃點,我去上班了,我把鑰匙帶走了,你吃完飯之後把門鎖上就行了。
就算是出於禮貌也要給人家道下別即使是沒有顧得上吃飯,我醒了之後就想著舅舅的書,於是就急匆匆的把門一帶就出去了,邊走邊給白瑤兒打電話道別並且還感謝她所做的一切。
剛回到家就被表姐質問昨天晚上去哪兒了,她說:“昨天晚上舅舅接了幾單活,要讓我找一下書然後把顧客要的書放在吧台,隻剩今天送了,昨天晚上我去你屋見你竟然不在,等你舅舅和我把東西收拾好了還不見你回來。你舅舅說昨天白天那個女警官找過你,你是不是去找那個女警官了?”
表姐見我支支吾吾的也沒答上來就一口咬定我就是去找白瑤兒了。
我心想這下完了,她肯定該想著以後我都沒有那麼多精力了該不好好工作了該反對了。
但出乎我的意料她竟然同意了,並且還挺高興的,還說讓我好好對人家,好好處著,說的像是我娶不來媳婦了一樣,可殊不知我都已經和聶華雨結婚了。
我就這樣敷衍的應和著。
更離譜的是她還要我把白瑤兒帶回家裏。為了推脫,我隻好說:“現在警局比較忙,時間太趕了,等忙過這一陣再說吧。”
心想也就這能這樣先顧好眼前了。
無論如何也不能讓白瑤兒來表姐家,這樣要讓聶華雨知道了豈不是說什麼都不行了,估計都得鬧翻天了。
為了表示感謝白瑤兒,我提出要請她吃飯,至於禮尚往來我還是懂的,還沒幫她找到夜光杯人家就那樣盛情款待,再說人家也沒計較我和聶華雨在一塊,請她吃一頓飯是合情合理的。
我告訴她吃飯的地址,在那等了她一會她就來了。
她剛進餐廳就給我打電話,我招了招手,她就過來了,剛見我就說:“不好意思,在警局臨時處理點事,又趕上路上堵車了,讓你等久了。”
我說:“沒事,我現在也不忙,舅舅店裏的書送完了。”
我開口說話了:“我也不太知道那喜歡什麼口味的,你看著點吧。”
她說:“隨便吃點就行。”
她點了一份牛排,然後又要了一杯果汁。
我要了同樣的牛排,隻不過我要了一杯啤酒。
正吃的津津有味,還在一邊談論著怎麼著夜光杯呢。白瑤兒的手機響了,有人給她打電話,想著都是警局打的,又有什麼事情了。
白瑤兒接電話了,聽起來很著急,掛完電話就說自己先走了,說出了命案,也沒說清楚,但我不能讓她自己去,我說:“你等等我,我陪你去,說不一定還有可能幫到呢。”
我倆出去坐出租趕到商場,在車上他給我說剛才打電話是秦剛打來的說商場的廁所裏出現了命案。在電話裏具體也沒說清楚。咱去看看就知道了。
因為白瑤兒的表現一直不錯,進過白瑤兒的申請我成了協警,所以我才有機會近距離的接觸死者。
趕到了商場進到了衛生間,那一幕看了隻要是人都會感到害怕,還是一個女孩,20多歲,連衣服都沒穿,全身出血,讓驗屍官初步驗屍得知是曾經被強暴過了。
因為我之前見過被狼妖害死的人,她所受的傷跟去我店裏偷走小蝶的那對情侶有點相似,所以也斷定是被狼妖所害。
但是最開始沒有仔細看,竟然沒看出來那個女孩是狐妖,仔細一看再加上聞氣味才依稀感覺像是狐妖。
最後確定是狐妖,白瑤兒知道是她一家族的,難免有點傷心,但是那個狐妖為什麼會在這兒呢,這使白瑤兒有點納悶。
但是就算是自己的同類,也不能表現的過於傷心,因為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不得不這樣做。
就這樣我和白瑤兒還是一直在這檢查屍體,明明都知道不是人幹的,但是也不能直接說是狼妖幹的,那樣對於警察來說,他們是不會相信我們的。
隻有我倆說是狼妖,其他人肯定是認為我們在搗鬼,他們肯定想我們隻是不願意為破這個案件作出努力了,才編出這個破理由的。
所以考慮到這一點也不能直接說明是狼妖幹的,隻能硬著頭皮,假裝是在檢查屍體是被什麼樣的人所傷害的,出於無奈也隻能讓白瑤兒看著自己的同類這樣躺在自己的眼前,隻能讓自己在心裏難受,而不能表現出來。
明明知道真相還得在這邊裝模作樣的檢查感覺都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檢查的差不多了,就這樣看到一個花季少女被狼妖這樣弄死,不禁又想起了小蝶,心想是不是殺害這個女子的狼妖和偷走小蝶的是同一夥的狼妖呢,我陷入了沉思,或許這夥狼妖還是偷走那個夜光杯的小偷呢。
但狼妖為什麼會殺害這個女孩呢,難道是這個女孩偷走了夜光杯,然後那夥狼妖為了要夜光杯才把這個女孩殺死的?
我感覺一切皆有可能,這隻是我的想法,我還沒顧得上給白瑤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