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行腳部落
一說起那位主人,多倫也是狠狠打了個哆嗦,看了我一眼,那眼睛裏的怨毒幾乎是不加掩飾,最後也不知道廢了多大力氣才別過了頭,沉聲說道:“好,放他們走吧!”
不老屍點了點頭,一揮手,一道澎湃的陰氣化成勁風就抽打在了那具水晶棺上,“啪嚓……”一聲,水晶棺直接被抽了個粉碎,露出了一條黑黢黢的隧道。
看來那老宮女說的不錯,出口果然是在水晶棺下麵!
“我希望你能兌現自己的諾言,隻要我送他們走,你就好好留下來與我融合!”
不老屍深深看了曹沅一眼,忽然笑了起來:“想必樓蘭女王這點氣度應該還是有的吧?”
說完,它雙手猛然一抬。
這石室之內,頃刻之間陰風呼嘯,一道道陰風原地席卷而起,化成了龍卷風,將我們所有人全都托了起來,然後不老屍一擺手,這些陰風席卷著我們就朝出口衝去。
然而,別人想不想走我不知道,可是我不想走!
“不!”
我忍不住怒吼了起來,劇烈的掙紮著,一雙眼睛完全是被曹沅吸引著的,她看起來仍舊是瘦瘦弱弱的,可最後卻給我們這支小隊撕開了一條生路,犧牲的,是自己!
仿佛是落馬山的一幕重現,我整個人都是崩潰的!
“天哥!再見!希望還能再見!”
曹沅忽然開口了,這一刻她竟然在黑暗中笑,笑的很幹淨:“我終於能為你做點事情了,一點都不後悔!刀百辟,心不易,我記住你和我說的話了,無論是生是死,你為我建立的信念和信仰,永不變!”
水晶棺下的通道漆黑深邃,泛著一股子往人骨頭縫裏鑽的陰冷。
我整個人的思維都是渾渾噩噩的,甚至連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麼,似乎有萬千紛亂思緒,又似乎腦海中一片空白……
曹沅……就這麼眼睜睜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到現在,我仍舊覺得有些夢幻,和她相處時候的種種就跟放幻燈片似得閃過腦海。
忘不了那夜與她一起看大漠上空的蒼月,無關男女之情,隻是夜闌人靜時一種朋友之間在精神上的無形溝通。
我喜歡和她相處時候的那種感覺,現在這個社會太浮躁了,所謂朋友,不過就是大家一起出去吃吃飯喝喝酒逛個街看個電影,然後就成為了朋友,這兩個字也一下子變得不是那麼值錢了。可是與曹沅相處不一樣,她很安靜,我也不是個話多的人,我們的交流無關風月,隻談藏在心底的晦暗和傷疤,或許所謂的知心人說的便是我與她之間了,這種安靜而厚重的關係,我特別珍惜。
隻是,如今終究還是失去了。
難道……在這個狗日了的世界裏,好人真的活不下去嗎?
前有張博文,後有曹沅……
我在這條路上,到底還要失去多少?我努力的想抓住一切,可最終卻什麼都留不下,一切的一切就像是沙子,我攥的越狠,它們流失的越快,我越用力,心越疼。
我有些疲憊的閉上了眼睛,下墜時候強烈的失重感衝擊著我的神經,這條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似乎是垂直一路向地下鑿出來的,足足過了有兩三分鍾的功夫,我整個人“噗通……”一下墜入了水中,這通道下麵似乎連接著地下水脈,不過我從高處墜落,再加上整個人渾渾噩噩,完全沒有做出任何自我保護動作,所以在入水之前整個人完全是橫向拍在水麵上的,一瞬間產生的衝擊力差點沒拍死我,頃刻之間我張嘴就黑血出來了,然後整個人都被冷冰冰的地下水包裹了,口鼻之間、肺部,沒少嗆進去水,我就算是想掙紮都力不從心,而且這條地下水脈也不知道是塔克拉瑪幹沙漠裏的哪條水脈,水流很急、衝勁兒也很大,我一落水就被挾裹著朝前衝,整個人也漸漸的沒有知覺了……
等我再一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躺在一張不是很柔軟的床上了,被褥也不是特別好的料子,但是洗的很幹淨,能聞到清爽的洗衣粉味道,比現在那些添加了太多香料、價格也貴上很多的洗衣液讓人安心的多。
身體仍舊是沒有恢複,渾身肉疼。
睜開眼睛四下打量了一眼,發現眼下我所在的地方是一間木屋子,非常簡單的那種,倒是有點類似於伐木工在深山老林裏搭建的那種工棚。
這裏,是哪?
我記得我墜入地下河以後就徹底失去知覺了,後麵發生了什麼我也不記得了。
吱呀……
就在我沉思之際,木屋的門忽然被人推開了,一個身上穿著破皮襖的漢子走了進來,年紀約莫在四十歲上下,麵部帶著非常濃重的回民特征,眼窩深,鼻梁高,看著特別深邃那種。
“感謝胡大,你終於醒了!”
中年漢子看見我以後臉上很明顯露出一絲驚喜,笑著說道:“你已經睡了整整三天三夜了,族長好幾次都說你已經不行了,沒想到你竟然堅持下來了。”
“你是……”
我有些愣神,我們深入荒漠戈壁,足跡走過三個西域古國,沒想到竟然還能碰到活人?於是我就問起了這男子的身份。
這中年漢子看上去很健談,往我身邊一坐,就和說起了我昏迷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
他的身上有特別濃重的茶香味,一聞到這味道,我對他的身份也就有了一個猜測,對他的戒備也就放下了——想來,他應該是個正經人,觀其五官麵相,不像是那種能幹出謀財害命事情的惡人。
根據這個中年漢子的緩緩訴說,我終於知道在自己昏迷以後發生的事情了。
這個中年男子名字叫做拉菲爾,名字取自於《***》,大概的意思就是有才幹、受人尊敬的意思,是個回民,也是個不折不扣的伊斯蘭教徒,在這一帶做行腳商人。
準確的說,他其實是一個回民行腳部落裏的一員。
這種回民部落在古代的時候很多,一直延續到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時候,隨著改革開放的浪潮才一點點退出曆史潮流,到了今天基本上已經絕跡了,就算有,也非常罕見,他們過著遊牧民族一樣的生活,一支駱駝隊,駝鈴聲響遍大江南北,基本上常年出沒於那些人跡罕至的地方,把富饒地方生產出來的貨物賣到那些高山雪原上特原始的部落,然後在把那些特原始部落裏麵的特產帶到大城市,賺取中間高額的差價,但這份錢一般人掙不來,有命掙錢沒命花錢的行當現在這社會很少有人做了,畢竟這社會雖然人心比較草蛋,但生活環境卻是從前比不得的,是個人有把子力氣肯幹活就不至於沒一口吃的,也犯不上為了那點錢去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