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3章 計劃對等

“什麼?你再說一遍!”秋娜聽得激動得擠到古鬱的身邊問!此時,那三人是在秋娜的個人公寓裏,因為秋娜想自力更生,她父母便不得已買了一個小公寓給秋娜的,公寓裏家具不多,地方幹淨小巧,沒有傭人,隻有鍾點工定時來打掃!此時是鍾點工幹完活回家了的時間,所以公寓裏除了她們三個就沒有其他人了!

“我說,我在韓國那段日子的事我已經不記得了,我醒來的時候就在醫院裏,隻記得有個喜歡的人在等我!回到這裏,我見到了哲,我以為就是他,我們是互相喜歡的!所以一直以來都沒懷疑過爺爺說我和哲有婚約的事,其實好像就有這麼回事!但自從我見到陳錦宇我總覺得我的心會時不時隨著他的表情而變化!會被就這樣牽動!我覺得很不解,我似乎不該有這種情緒的!我不想你和他訂婚,隻覺得這裏很不舒服!很難受!”古鬱邊說邊捂著心髒的地方!

“古鬱,你是不是喜歡錦宇呢?不是說喜歡左哲嗎?怎麼會是錦宇了呢?你跟左哲可是有婚約的呀?而且錦宇與秋娜!”貝辰看到古鬱的不開心而自己也一樣的不開心!

“我,不知道!現在很亂!我好想解決所有事!不想這麼亂了!”古鬱捧著頭滿臉的痛苦!

“鬱!別這樣!貝辰,我們找大家來想想辦法吧!憑我們幾個解決這件事,太不可能了!而且我懷疑陳錦宇可能喜歡的人就是古鬱也說不定!”秋娜一手拂在古鬱的手上,一手搭在貝辰的肩上說!

“好!那我們就來個讓錦宇吐真言的計劃吧!這樣才能確定他是怎麼想的?而且這樣更有利於解決那個婚約,不是嗎?”貝辰靈機一動便說了出來!

“ok!來,我們幾個盟軍在此握手相交!要一起努力抗擊外敵!為自己和大家的幸福一同努力!”秋娜一把抓過那兩人的手激動的說道!

於是三人便共帝盟約,叫來了除了陳錦宇以外所以的朋友!像:左哲、金善、付晨、付陽然、尤雲、羅寒、玄振輝、金鍾、金凡珠等人,一襲人聚在秋娜那小公寓裏共商討大事!當然對於為什麼要這麼做,幾人也是和盤托出的!

【計劃一如下:

古鬱被幾個小混混圍攻,地點選在人少而且狹小的弄堂,古鬱情急之下打電話給力錦宇,還沒說幾句,便被小混混打斷,令錦宇擔心地跑去救她,然後就是英雄救美!兩人互訴衷腸!oh!yeah!某人款款而談卻被眾人一掌拍到牆角,太老土了換個新鮮的!……

【計劃二,

幾個相邀出去郊遊,到一處有山有水有草的郊外,然後就是弄個活動亮亮搭檔,讓古鬱與錦宇一組接著古鬱就失足落水,假裝不會遊泳,再讓錦宇來個英雄救美,再再就那樣了!嗯!有待考慮……審核中……

【計劃三,

某男直接提議拉上錦宇去喝酒,然後把錦宇灌醉,讓他酒後吐真言!砰!別先醉了自己了,搗亂計劃啊!

【計劃四,

就是讓古鬱與左哲兩個人去開房,由某某將地址講與錦宇聽,讓錦宇心急,直接去找古鬱(隻不過他們還未成年,這種小兒不宜的事死也不會幹!堅決否定了這個提議!)還是秋娜小朋友提的呢!所謂的速戰速決!結果眾人一腳將某人踹到牆角,讓某人自己畫個圈圈詛咒去了!!!!

【計劃五,

某男一聽到提計劃四的人的速戰速決,說直接問錦宇喜不喜歡古鬱好了,這樣快又簡單………………計劃堆積如山####¥%%%……

“stop!頭痛死了!”秋娜怒著小臉扯下眼鏡甩在一旁,眼鏡因為被這麼一摔,鏡片就碎裂開來!

“玉石俱焚!”某人脫口而出!

“丫的哦!你咋不早說的涅!啊哈哈哈哈……”某女顛笑在自家的沙發上!

“喂!別自顧自笑啦!快說什麼事?”左哲用腳踢了踢顛笑不止的某人!

“那個!那小玄玄說的好呀!玉石俱焚!我們直接將他倆一同綁了,讓他們來個威難大告白,不說就殺了他!這樣可以一起殉情一定很很偉大的耶!啊哈哈哈哈……”某女蹦蹦跳跳地舞著手!

“腦癱!”所以人以鄙視的目光看著秋娜,扔出那兩個字!

眾人商討來商討去還是覺得計劃二來的比較實際點,那種異想天開和老套劇情統統被眾人刪了!隻說有待參詳!到時候隨機應變即可!

可還是擔心這計劃不好,到時候可別弄了個賠了夫人又折兵,損兵折將的!就功虧一簣了!總之定向在這方麵!幾人麵麵相覷著!

看天色也晚了都各自作鳥獸散出了秋娜的小公寓!而不明就裏的人們好奇地看著一哄而散從同個地方出來的一群靚男帥女的,砟了舌地高談闊論起來!誰誰誰漂亮地沒話說的,這年頭真是太幸運了一下子見到了這麼多養眼的之類的狗屁不通的廢話!

(嗚呱呱……一群烏鴉飛過,掉下了屎,眾人惡寒而逃……作者偷笑中!!卻被眼尖之人發現,結果被追得抱頭竄逃…………作者言:偶瀏訪各地,請勿找,有事留言,回來再做定奪……無奈地說!!!)…………………………………………………………………………………………………………………………………………………………………………………………………………………………………………………………………………………………………………分割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