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大員的過往

第310章 大員的過往

首先要說明一點,楊大員給我談他的很多事,我雖然能保持平和的心態聽,有時也調管子,但每一次談話過後,我就把他的人格看得更低。話是分幾次談的,在這裏我就把他談話的基本內容彙總一下,用他的話來概況他的人生。

......別看老大穿的是名牌皮鞋,老子什麼名牌沒有穿過,名牌皮鞋一天要搞好多雙,我們有時去搶那些有錢人,拿了錢,我們還要讓他脫下衣服,脫下皮鞋、皮帶、皮包、錢夾更不用說了。你剛才跟我說你在外麵很窮,連錢夾都沒用過,也不知道你怎麼坐的牢,要是在外麵認識你,我隨便送你一個錢夾,保管也值好幾千。

......有一次,我們在XXX碼頭外搶劫,下船的兩個年青人看樣子很有錢,我們幾個人把他們挾持到沒人的地方,在他們身上搜了半天,一共隻搜出幾塊錢,我們氣得不得了,我拿著刀就往其中的一個人腿上捅了一刀,他們求饒,做個可憐像。媽的,誰讓他們沒錢呢?

......我幹的事情還多呢,不能跟你說,說了怕把你嚇倒。

在與楊大員有過很多次交談後,我也知道了他的一些基本情況,包括這次案發事件的全過程。

楊大員1970年出生在四川巴中農村,上有一個哥哥,還有一個姐姐。

巴中農村是一個很窮的地方,不但人窮,而且是個窮人都很愚昧的地方,自然,楊大員的父母也是那些老實、自私、愚昧的人中的一對。當然,我不能瞎說巴中那裏的人怎樣,楊大員是這麼說的。

我才有了這種認為,至於我認為他的父母是老實、自私和愚昧的,是我從楊大員身上看出來的,一般情況下,有其子必有其父,楊大員相信他的父母,說他父母如何如何善良,我是不相信的,善良的父母能養出他這樣的“孝順”兒子嗎?

楊大員的哥哥跟楊大員不一樣,是一個老實守家的農民,娶妻生子過著安定的日子,像他的哥這樣尋求安定日子的人,他的父母和他本人都不喜歡,不喜歡的理由就是他哥隻顧自己的小家,不顧父母,楊大員說得有道理,但我也有另一個道理,寬厚的父母何須向兒子索取。

為他的家庭事,我想了好久,最後還是認為他的父母不好,他的父母比他的哥要自私得多,他的父母不是可以讓我崇拜的父母,反倒是他的哥讓我覺得有些可憐,可憐他生活在這樣的家庭。

楊大員14歲就出門打工了。他的村子裏有許多人在雲南某地打工,他跟著他們去了,他在建築工地上幫著拎灰桶,打下手,錢賺不到幾個,前兩年就這樣混過來了。

他16歲那年,通過別人的介紹,他被雲南的一家人招為上門女婿。做了上門女婿後,楊大員安心在雲南做了幾年。在建築工地上打工的同時,他還學會了偷搶,不知是哪一年,他被抓了,在雲南某農場勞改三年。

楊大員說,他雲南的老婆對他很好,這個老婆很老實,沒見過一點世麵,老婆雖好,但他覺得這個老婆不夠味,土裏土氣。老婆在他服刑期間經常去看他,老婆一家人也經常去看他。

他結婚的第二年生了個女兒,女兒很乖很聽話,他是很喜歡那個女兒的,可惜,自從他在雲南滿刑後不辭而別,他再也沒有見過那個女兒。

楊大員說雲南監獄黑。他所在的監獄是一個大農場,田地多,麵積大,經常有人挨打。當我問及他有沒有挨打時,他吞吞吐吐地說,沒有。我不必深問,像他這種品行的人,他肯定沒少挨打。監獄對他不是個好地方。當我問他有沒有起過板時,他說他過起,還講了他許多板上的故事。我一聽就覺得是他編出來的一些東西,由他編吧。

不過,有一點能肯定地說他在雲南監獄混得不好,他三年的刑期沒有減到一天刑。還有一點可以看出,當談到雲南監獄時,他的眼中閃現出那種畏懼的眼神,我敢肯定,他是吃夠了苦的。也正是他在雲南監獄吃夠了苦,他本不健全的心理更加變態,連自己的女兒都不認,不跟任何人打招呼,丟下雲南的家蹓走了。

出獄後,他回到一趟四川老家,然後到了他人生的第三個故鄉,也是他人生的最後一站:湖北宜昌。

楊大員選擇到宜昌落腳,他是衝著三峽工程開工才不久,三峽這個地方好找事情做。當然,他的初衷是想到宜昌來打工的。他到宜昌後,也可能做了幾天事,(按他的說法是一天事都沒做),打工很辛苦,而且他的性格也不適應呆在一個集體中。不久,他認識了一幫人,這一幫人有宜昌本地人,也有外地的,這一幫人組成一個散班子,開始在宜昌大肆搶劫。

楊大員說,他的命好,在宜昌幹了幾年都沒出過事。

就是在這幾年裏,楊大員在宜昌又找了個老婆,再次做起了上門女婿。他的這個老婆是宜昌縣山裏麵的人。這個老婆也在宜昌做事,具體做什麼,他沒對我說f過,後來老大問了他,他跟老大說他老婆在宜昌開發廊。老大後來私下跟我說,他老婆是做那個事的。

楊大員用偷搶來的錢在老婆的家鄉為他們蓋了新房。他也又有了一個女兒。楊大員兩口子在宜昌掙的錢不少,他們經常回家住,而且帶著自己的朋友去住,在鄉裏人眼裏比較風光。

楊大員最喜歡他的老婆帶同事回來,他老婆的同事都很開放,老婆的同事多了,家裏的床不夠睡,有時會有一個老婆的同事擠在他們的床上睡,等他老婆睡著以後,他就去勾搭老婆的同事。

他說凡是和他們擠在一起的人,他都幹了。唯獨有一個長得最漂亮的,那天晚上正準備搞事,老婆醒了,老婆對他們有所發覺,老婆一夜沒睡,害得他就沒幹成。

楊大員給我講完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真想吐他一口唾沫。他是一個披著人皮的畜牲,我心裏在想,上帝真是公平,他該去死。

楊大員長年在宜昌市進行搶劫,市內裏搶劫團夥他逐漸認識了不少,他們有時交叉組班子進行搶劫。楊大員發生命案的那起搶劫案,就是他們叉班子進行搶劫的。搶劫殺人案中還有一個人比較特別,是個女人。具體地說是個開出租麵包車的女人。他不屬於某一班子,但他經常為搶劫團夥提供作案的交通工具。(以後寫她的單篇故事)

發案的那一天,楊大員的班子已在別處幹完了工作,已是晚上8點,他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喝了酒,還有些醉。就在離租住房不遠的地方,他遇到了三個人.

這三個人他很熟,都是他的同行,但不同班子。這個班子那天有沒有準備去搶劫就不知道了,楊大員說那三個人邀他去搶劫,,(後來看楊大員的判決書,判決書上說是楊大員邀他們去搶劫。)楊大員想到他自己的這個班子這天的工作收益太差了,於是就跟他們去了。

他們通過電話招來女司機和她的麵包車。他們坐上他的麵包車,麵包車沿城跑了一圈沒有找到下手的好對象,當車行至火車站路口時,遠遠望見一個穿著很氣派的人拖著行李箱從車站小路走出來,於是他們準備對他下手。女司機把車停在被搶人即將通過的路對麵,他們四個人下了車,他們快速走向那個人,乘那個人還沒注意就把他圍上了。

圍上之後,楊大員看清了,這個被圍的人不但身體強健,而且年輕。他們害怕他反抗,一起搶劫的三個人用刀頂住他,楊大員用自製手槍對著他。

那人仗著自己年輕力壯,不願把錢拿出來,任憑幾個人威脅,他就是不肯就範,於是,楊大員伸出手去掏他的包,掏完所有的包,把掏出的東西放進自己的口袋。

楊大員一邊掏那人的包,那人一邊用手阻擋。到楊大員掏完他所有包的時候,他急了,他開始用拳頭與他們對抗,動起手來,楊大員閃到了一旁,楊大員內心中是很害怕的,他怕挨打,所以他閃得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