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臨安這邊委托家裏人幫忙找律師,但是所有的律師聽到是付臨安的案子,都不願意接手。
他們都恨不得把付臨安給就地正法,怎麼可能還願意為他去辯護?他已經觸犯了所有人做人的底線。
由於付臨安這邊找不到辯護律師,所以法庭給他指派了一個律師,為他辯護,莫文華和亨利作為最有力的人證,並且還有高鳳從國外找回來的那些曾經在莫氏山莊裏工作過的傭人,他們都紛紛成為付臨安犯罪的證據,並且一一講述了付臨安和莫文華曾經是怎麼對待莫舒雅的。
這些證人說出曾經的事實之後,整個洛城都轟動了,他們從前隻覺得潘金蓮不要臉,沒想到現在竟然還有比潘金蓮更加不要臉的人,於是整個網絡上都炸了,他們紛紛要求處死這兩個不要臉的人。
法官並沒有當庭宣判,後續又審理了好幾回,由於付臨安的罪行無可推諉,數罪並罰,法官當庭宣判沒收所有個人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死刑立即執行。
雖然證據確鑿,付臨安依舊提出了上訴,隻是他的案子提交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時候,法官直接給他撥了回來,維持原判。
由於在這個案子中,又牽涉到了莫文華和亨利,所以檢察機關又另外對莫文華提出了公訴。
莫文華卻是百般的喊冤,說一切都是付臨安幹的,她也是受害者,檢方拿不出證據證明她有直接參與這件事,最多是在道德領域內令人不齒。
法律隻會針對人犯罪的行為作出判決,卻不會審判人道德領域的犯罪,但是因此事的性質惡劣,法院從重判決,沒收她所有個人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無期徒刑不得保釋。
高秋謹得到這個結果的時候,心裏非常不平衡,但是按照現有的法律,這個判決確實已經屬於重的了。
這份判決結果在網絡上公布之後,引起了悍然風波,民眾都很不能理解,為什麼這樣一個作惡多端的人不處死她?
輿論的風聲大了,很多媒體就采訪了相關的法律專家,專家出來對眾人是說:“莫文華在這件事中屬於從犯,她這個人雖然已經觸及到了大眾的倫理道德底線,但是按照國家現有的律法,罪不至死!”
網民們頓時就炸了,在這條新聞下留言說:“狗屁磚家,什麼叫做觸犯了大眾的倫理道德底線?她明明就是跟付臨安謀財害命,為什麼是從犯?”
“就是,這樣一個白眼狼,還不處死刑,還等著過愚人節嗎?”
“恩將仇報的小人就應該一刀殺了!”
網絡上的輿論幾乎是一邊倒的要求處死莫文華,但是法律卻不會因為民眾的呼聲太高而改變,這件事最終還是這樣塵埃落定。
高秋謹默默的看了看網絡上的議論,沒有說話。
牢底坐穿對於野心勃勃的莫文華來說,未必不是最大的折磨,她的一輩子隻能在監獄裏度過了,別人坐監獄還有盼頭,盼望著能釋放的那天,而她從此就沒了希望,倒比一槍斃了她來的更折磨。
這種折磨不僅是身體上的,更是精神領域裏的,也算是她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