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尾聲
在劇組的時間一閃而逝,眼看著這出戲的上半部馬上就要殺青了。
最後幾天的時間裏,俞錦繡幹活都特別有幹勁,為的不是別的,其實,她也想家了。
她想家,更想念的是程廷。開春了,就連北市的天氣都開始暖和起來,說好要在溫暖的時候結婚,眼看著這一天,也快來了。
他們並沒有定好確切的婚期,而是將所有的安排都交給於美紅。於美紅不是個愛操心的人,卻也整天忙了個團團轉,這樣一來倒好,於倩也不再是她的重點關注對象了。
於倩和葉世宏提了分手,在這之後,他們之間就再無糾葛了。葉世宏不是死皮賴臉的人,他將自己的尊嚴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本來就對於倩沒什麼感情,難道還要為了挽回她而低聲下氣嗎?
這一次分手,本來就不是盼著複合去的,於倩早就已經接受了這一點。
吃了晚餐,於倩又往房間裏走,程濟森突然出聲,喊住她,“倩倩,你等一下。”
程濟森是想和於倩聊一聊。
父女倆相處了十多年,卻從來沒有好好坐下來聊過,於倩總是像個小孩子一樣,可是,經過了那一天的事情,程濟森覺得她長大了。
她長大了,知道為自己考慮,也知道為父母考慮。不得不承認,當他聽見於倩說父親一輩子沒有等過人的時候,心底不是沒有觸動的。
人人都說,到底是沒有血緣關係,他實在沒有必要對於倩這麼上心。養個十幾年,姑娘成了別人家的人,這恩情就斷了。可是,程濟森知道不是這樣的。
養了十幾年,他早就已經將於倩當成自己的親閨女,所謂血緣,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於倩坐了下來,乖巧老實的樣子,笑嘻嘻地說道,“爸,今天我哥不在家,你是不是閑得慌,總想找個人來教訓?”
程濟森又好氣又好笑,“我是這麼不講理的人嗎?照你這說法,你從小到大挨了不少訓?”
還真不是。
從小到大,程濟森對於倩都是寬容的。他很少明令要求她做什麼,隻說女孩子家家的,隻要把書讀好,其他隨心所欲便好。於倩也的確如他所願,隨心所欲地長大,在葉世宏出現之前,她一直都過得很快樂,現在他們分開了,她的生活也不該發生什麼變化。
“倩倩,爸爸前幾天和媽媽說過,還是想要給你安排個工作。”
於倩眨了眨眼,笑著問,“爸,你不生我氣啦?”
對於程濟森來說,孩子調皮搗蛋一些,那都是可以包容的。可是,如果於倩自己的腦子拎不清了,那就是出大事了。在大學的最後階段,於倩非但沒有好好學習,還差點讓自己延遲畢業,學校裏沒法給她安排工作了,還落下個不好聽的名聲,程濟森的確氣壞了。
可是,父女倆哪有什麼隔夜仇?
程濟森敲了敲桌子,佯裝發怒,嘴角卻還帶著笑意,“我還能一輩子生你氣呢?罷了,我給你安排一個清閑的工作,如果你想要往上走,那就要通過自己的努力。至於之前承諾過的房子,爸爸也會給你,如果你覺得觸景傷情,那可以換另外一套。”
於美紅愣住了,“濟森,房子還是算了吧。之前,我就沒聽說過女孩子結婚的嫁妝是討房子的,那個時候姓葉的家裏沒房子,也就罷了,現在兩個孩子都已經分手了,倩倩也不缺這麼一套房啊。”
家裏頭房子不少,但是,那都是程濟森的。於倩到底不是程濟森的親生閨女,拿他一套房子,於美紅總覺得心裏過意不去,“再說了,程廷不是也要結婚了嗎?房子本來就應該給他才對。”
於美紅話音未落,程濟森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兩個孩子,一兒一女,一人一套房子,我不會虧待誰,也不會優待誰。於倩是女孩,結婚的時候或許不需要出婚房,但是,給她一套房子,那也是她自己的底氣。將來若是在婆家受委屈了,收拾包袱就可以回自己家,多好?”
程濟森知道於美紅過去過得不容易。與前夫在一起的時候,她受了苦,甚至還被打罵,可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她隻能忍耐。不是不敢離開,而是無處可去。
她沒有自己的住處,回娘家又會讓家裏人操心,於是,一忍就過了好幾年。
程濟森不忍心讓於倩也走這樣的路。
“你這做爸爸的,也不知道盼著閨女好!”於美紅雖然在數落他,眼眶卻已經濕潤,再回過眼,看見於倩眼底的笑意,有那麼一瞬間,她覺得自己從來沒有做過比這更正確的決定。
於倩往嘴巴裏塞了一口蘋果,慢慢吞吞嚼著,蘋果酸酸甜甜的滋味在舌尖漫開,看著父母關切的眼神,她突然想笑。
身邊的人來來往往,留不下的,就沒有必要再強求,她隻需要知道,最親的家人,會永遠陪伴著她,就夠了。
……
劇組的拍攝已然到達尾聲,終於,再最後一聲“卡”響起之時,這前半段的戲結束了。
鍾飛還不解,問道,“錦繡,這戲隻拍一半的嗎?拍一半,剩下來的什麼時候才拍?”
“先播出前半段,看觀眾反應,如果大家認為不錯,那就繼續拍下去,否則,就不浪費這錢了。在這個年代,這還算是比較新穎的拍攝方式,但是將來,大部分的電視劇都是這樣,根據觀眾的反響來拍攝。”
俞錦繡總是這樣,隨便問什麼,她都能懂,鍾飛聽得雲裏霧裏,隻摸了摸後腦勺,“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俞錦繡樂嗬嗬一笑,視線落在了不遠處,指了指一個穿著襯衫配著短裙的時髦女人,她問道,“鍾飛,你事先知道她會來嗎?”
順著她手指的方向一看,鍾飛嚇了一跳,像見了鬼一樣搖頭,“我怎麼可能知道?”
話音未落,那女人已經走到他身邊,“鍾老師,好久不見,你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