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李想麵臨著兩個選擇,一個是私下解決,和柯少辰談判,讓他撤回劇本,自己既往不咎;一個是一直訴狀,把柯少辰告上法庭。
能夠私下解決自然是最好的,但是以李想對柯少辰了解,如果要私下解決,不知道他又能想出什麼花招來。
可是如果要法庭解決,不光時間長,而且耽誤自己做其他事情,柯少辰能耗得起,自己可耗不起啊。
谘詢過張寧軍律師之後,李想發現這兩個選擇各有利弊。
於是他又找到了柯少辰,在這個圈子裏麵混久了,李想懂得了一個道理,沒有絕對的敵人,隻有永遠的利益,能不能解決就看自己怎麼辦了。
“這又是什麼風把您吹到我這兒來了。”柯少辰覺得等魚上鉤的感覺真好。
“這不是有事求你柯少爺嘛,你的手下不守規矩,偷了我的劇本,你柯少爺估計做不出這樣下三濫的事吧。”李想也不客氣。
“不才,還就是我做的,莫非又想動手不成?”柯少辰這是明目張膽的挑釁。“不爽的話,你也可以到法庭去告我啊,可我說清楚了,這事我耗得起,你不一定耗得起。”
李想緊咬了一下牙齒,兩腮的肌肉微微隆起,看來這家夥給自己做好了套兒,讓自己往裏麵鑽。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還是那句話,跪在地上向我道歉,我保證咱們從此兩清,別說我沒給你機會。”柯少辰這是要跟李想死磕到底,這哪是在解決問題。
離開柯少辰之後,李想決定上訴,咬著牙也要上訴。
其實李想決定上訴,有著更為周全的考慮,畢竟這次隻是一次抄襲事件,十分單一,不像以前那幾次一樣牽扯的人十分的多,對自己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這次上訴說白了,就是一個單純的劇本版權的問題,況且目前,國內影視劇知識產權領域的事情也比較多。
張寧軍律師告訴李想,比如前一段時間吵得沸沸揚揚的,台灣某某知名言情作家告內地某某知名導演的抄襲案件。
最終經過漫長的法庭判決,最終判台灣作家勝訴,而且北京這裏的知識產權判決經驗也相對比較成熟。
法律就講求證據,關鍵是李想要由足夠的證據,一次把對方給說服了。
但是從劇本來看,柯少辰那裏的劇本並非完全照抄李想的劇本,並且加入了自己的東西,說是完全抄襲,也不合理。
還有就是關鍵證人王吉娜,基本沒什麼問題了。
自從張本順發現王吉娜的所有事情之後,兩個人不是分手了,而是感情更加的緊密了。
張本順覺得,一個人誰沒有犯錯誤的時候,隻要知錯能改,就是千金不換。關鍵是王吉娜對自己是真心的,如果再糾結過去的事情,自己將有可能錯過幸福。
當李想正在全力備戰法庭對決的時候,突來的一件事情直接把他給整蒙了。
李想收到了一張法院的傳票,打開一看,竟然是星辰公司狀告自己剽竊他們劇本。看來這次對方是采用了“惡人先告狀”的方式,先下手為強了。
其實柯少辰選擇先下手是有他的道理,能夠在氣勢上壓倒人。
反正都準備就緒了,那就迎戰吧,開庭那一天,李想並沒有看到柯少辰,柯少辰也不可能過來。
柯少辰一方的律師認為,李想是在抄襲了自己的劇本之後,才向廣電局申請審查,然後又要先下手把他們告上法庭。
隨後,柯少辰方的律師列舉了李想他們劇本抄襲雷同的地方,包括劇情的4處重要橋段的模仿抄襲度非常高,幾乎是原版抄襲。
李想心想,這不是說廢話嗎,抄自己的劇本,反過來說自己抄襲,能不雷同嗎。
關鍵時刻有力證人王吉娜不願意出庭作證了,而張本順也持同樣的意見,覺得王吉娜還是不要出庭作證,這是對各方都有好處的一種選擇。
原來,知道柯少辰掌握著王吉娜視頻的張本順本來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柯少辰卻用同樣的方法威脅張本順,張本順內心覺得十分的煎熬,一方麵是自己的愛人,一方麵是他的好朋友,況且這件事情的起因還是因為王吉娜。
此時的張本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王吉娜沒有及時出庭,法庭宣布休庭。
李想覺得張本順的考慮也有道理,如果說因為王吉娜的出庭,而影響了張本順他們的生活,他也會覺得對不住張本順,而自己的劇本沒有了,敗訴了,大不了再重新開始,反正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況且,關鍵是證人還有其他的人,比如黃石老師,比如宮城導演,這些人可以作為劇本寫作的有力證人。
因為黃石老師有一個好習慣,他把每天的工作的內容都要昨日記,沒想到這個日記竟然成了重要的物證。而對方的作者事先提供的寫作時間在黃石老師之後。
還有一點重要的證據,就是李想在寫劇本的過程中,就他設定的任務情節,在網上和一定範圍內的網友進行過討論,因此不能說,整個劇本沒有公開過,而恰恰,雙方的劇本就是在重要情節上有雷同。
這成為了整個案件的關鍵,但是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作為一個並沒有發表的劇本,柯少辰一方是怎麼得到這個劇本的呢?
因為沒有了王吉娜這個重要證人,導致如何抄襲這個證據鏈條很難再彌補上了。所以,最終這個案件就變成了到底誰的劇本先出來的問題,隻有這樣才能證明對方是否對自己進行抄襲。
最終,法庭一審判決,李想一方的劇本雖然申報審核的時間晚一點,但是從創作時間,創作證據的完整性等方麵都要優於柯少辰一方,最終法庭任務,柯少辰的劇本存在抄襲的嫌疑。
但是柯少辰一方不服判決,繼續上訴,認為劇本類似,但是絕對不是抄襲。
如果仔細分析也隻能算是借鑒,並且借鑒的內容、結構,在其他的故事片裏麵都存在,不能因此判定他們存在抄襲的可能。
為此,柯少辰一方還列舉了幾部電影和電視劇的情節,也存在相互雷同的地方,但是也沒有存在侵權的情況。
與此同時,在李想和柯少辰打官司的過程中,在法庭之外,也引來了一些小報記者的圍觀,這些小報的記者有一部分都是柯少辰指派的人。
他們通過寫報道、寫所謂的分析,對李想他們一方進行詆毀、汙蔑,試圖通過他們的輿論,給法庭造成一定的壓力,最終獲得勝訴。
但是他們的這個如意算盤打的都有點過早過早。
雖然柯少辰他們再三狡辯,最終法庭還是判決了柯少辰一方的劇本和李想一方存在高度的相似,判決柯少辰一方敗訴。
李想覺得這個案件其實處理的挺好的,真真正正的把他控製在了單純的知識產權糾紛之內,沒有牽扯出他和柯少辰之間的私人恩怨這層意思,這是李想覺得比較滿意的地方。
而柯少辰通過這次官司,則策劃了一次成功的媒體宣傳,對整個審判過程中的情況,進行了全程的報道,聘請一些資深娛樂評論家進行評論。
包括顧波老師等等都在邀請之列,把一個本來普普通通的知識產權訴訟案,弄得跟美國大片一樣,一下子賺夠了大眾的眼球,也讓他的媒體公司火了一把。
李想這才明白了,其實一審之後,一切都已經非常明朗了,可是柯少辰還是不願意承認敗訴,非得進行二次上訴,目的無非就是想拖延時間,製造輿論,為他的公司贏得更多的眼球。
讓李想感到意外的是,柯少辰敗訴之後,竟然以星辰公司的名義,立即對外發了一份道歉信,道歉信的內容如下。
粉絲們:
我公司對一個劇本和李想先生的劇本存在高度的類似,對此,我們公司向李想先生表示誠摯的道歉。
作為一家有責任的演藝公司,我們一直非常重視對我們公司信譽的維護。這件事情反映出了,我們公司在管理方麵,特別是稿件審理等方麵還存在漏洞。對於事情的責任人,我們已經進行了及時的處理,其他的補救工作,我們將認真的改正。
知識產權維護是一個公司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李想先生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這是對我們演藝界樹立的好榜樣,值得我們公司認真學習。
隻有爭論,才能產生出更好的作品、更有責任的公司,讓我們共同努力,為演藝圈的健康發展拚搏。
最後,向李想先生致敬,向所有關心我們星辰發展的粉絲們致謝!
讓我們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看看這份道歉信,儼然一個業界良心的感覺,原本還是一個抄襲者,經他們這麼一弄,搖身一變,一下子把自己公司的高大形象樹立了起來,這一招可真算得上乾坤大挪移,真應了那句話:一句頂一萬句。
柯少辰玩了這一手,讓李想深為佩服,雖然輸了官司,但是樹立的公司的形象,現在的輿論就是,不怕你出事,關鍵看你能否有一個陽光的心態,看你能否有巧妙處理。
所以從這角度上來說,柯少辰其實並沒有輸多少,李想意識到,其實柯少辰不光是飛揚跋扈,還有媒體運作的頭腦,可是他那裏知道,柯少辰也有高人相助。
反觀這次的官司,柯少辰從頭到尾都沒有現身,讓自己處於一個相對超脫的位置,這些現在在李想看來,都是非常聰明的決定。
難怪盛天豪最後選擇了他作為自己的接班人,李想頓時間對柯少辰有點刮目相看了。
陪著柯少辰打了一場官司,李想是耗了時間,耗了精力,就是感覺到累。經過這次官司,一晃又是幾個月過去了。李想抓緊時間帶著法庭的判決書,再次到廣電局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