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一下,淩寒記得自已在十六歲的時候,還和同學一起摸魚逮蝦,可人家孫妙妙十六歲時,已經成立了自已的公司。
而且她在國外也相當有名,每年至少去幾次國外進行演講。
在國內的大學也曾多次演講,她年紀輕輕,已然成為當下年輕人學習的榜樣。
孫妙妙還是個老煙槍,一會功夫,她已經抽了三支煙。
淩寒看向孫妙妙,很認真的問道:“孫小姐,我想問一下,國內有這麼多明星,你為何選中了劉燦?難不成你是個拉拉?”
(拉拉的意思大家腦補一下,就是兩個女人互相喜歡,也被稱之為蕾絲~!)
孫妙妙正抽著煙,被淩寒這樣一說,不禁咳嗽幾聲,差點沒被煙嗆死。
“咳咳……淩少,你……你說什麼?我孫妙妙是個再正常不過的人,哪裏是什麼拉拉?”
淩寒看到了孫妙妙如此可愛的一麵,不禁笑出聲。
“那我一直搞不懂,你為何選中了劉燦,她並不是當紅,雖說有發展的潛力,但還是沒有辦法與一線紅星相比。”
淩寒說的是實話,劉燦在他們宜城當地還是比較紅的,但是放在國內,她還是無法與一些當紅的明星相比。
畢竟劉燦是車模出身,後來又拍了電視劇,問題就出了宋天義身上。
這小子一直把劉燦當成賺錢的功夫,基本上把大部分的精力全部放在陪酒和約見大客戶上,這才導致劉燦一直處在不溫不火的狀態。
所以,淩寒簽下劉燦後,合同的第一條便是,拒絕劉燦參與任何酒局。
這不僅是為了尊重劉燦,更重要的是為了她以後的發展考慮。
孫妙妙原來正在發呆,被淩寒這樣一問,一張完美的小臉瞬間紅了,羞澀地對向淩寒說道:“哎,怎麼說呢?當然不是我了,我是個商人,隻想做生意,做公益,卻從沒想過追星。”
“那……那是因為什麼?難不成,你們公司想與劉燦合作,想讓她作代言,不過,我們這邊沒有接到任何的邀請函。”
“是……是因為我爸!”
孫妙妙最後還是說出了實情。
淩寒意味深長的看向孫妙妙,越發感覺此事有些怪異。
“啥?你爸?”
“是的,今天是我爸生日,他告訴我,什麼也不要,隻想和劉燦吃飯,隻吃一頓飯,所以說,我為了滿足他的願意,隻好這樣做了。”
淩寒一聽,下一秒拍打著自已的腦袋,一陣自責。
“孫小姐,你,你怎麼不早說,早知道是伯父過生日,我一定會讓劉燦來的,我的天,你看我把這事鬧的。”
淩寒一臉慚愧。
他看著孫妙妙一副正氣凜然的模樣,而且還是如此的優秀,他不難想像,孫妙妙的爸爸一定是優秀的人。
孫妙妙聽罷連連擺手,滿是不好意思的開口說道:“罷了,罷了,你也不必把此事放在心上,這隻是小事。”
“孫小姐,這怎麼是小事呢?是你爸的生日,一年隻有一次,再說了,他這麼喜歡劉燦,我們總應該滿足人家老先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