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節

徐家人啞口無言。

蘇音坐著餘家車過來時,剛好看到這打臉的一幕,整個人樂不可支。

車子停好,兩人走下來。跟楊玉蘭打過招呼後,走到徐雯雯身邊,一左一右安撫著身形僵硬的小姑娘。

“我沒事。”

徐雯雯神色極為複雜,輕輕搖頭,“媽,舅舅舅媽,我們先進去吧。”

第172章、官司(中)

楊玉蘭的律師是省城一位很有名氣的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放眼全國也有一定的知名度。

本來以她的能力絕對請不來這麼好的律師,能請過來,還是因為前麵她認真救治了一位八旬老人,而老人的兒子恰好是平城法院一名高官,而且極為孝順。

而徐家母子……一個老一個殘,老的為人尖酸、殘的性格暴躁,連普通人都不願意幫他們。

絕對的實力差距下,原告方如遼闊原野上的遊騎兵,高歌猛進,一路攻城略地、大殺四方。

對方律師一個照麵便被KO,毫無還手之力。

“在婚姻存續期內,你是否與第三者保持不正當關係?”

徐立群吞吞吐吐,“這個……”

“被告,你隻需要回答,是或不是。”

“19XX年X月X日,也就是十六年前,醫院下鄉發生山體滑坡。當時你是否為救同行的第三者,才發生危險導致殘疾。”

對於此點徐立群堅決否認,徐老太太也一改先前心虛,一把鼻涕一把淚,一張刻薄的長臉竟然帶出些可憐的味道。

可有些事,並不是他們想否認就能否認。

“法官,我方請求傳喚證人。”

法官準許後,證人依次登台。

他們都是當年隨醫療援助隊一起下鄉之人,如今分布在平城醫療係統各單位,好多與楊玉蘭並無聯係。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但那麼驚心動魄的事,好多人提起來仍是記憶猶新。

“當時楊玉蘭就跟我挨著,她懷孕剛滿三個月,還沒顯懷。而且一直堅持上班,身體好得很。發生危險時,我們兩個很快就下車,躲開了危險地方。當時我隻忙著害怕,後麵的事也記不太清楚……”

“我們男同誌坐在一塊,事發時也很快逃離危險區域。不過有人搭便車下鄉的幾位群眾還沒出來,徐立群就又衝進去了。”

“對,我記得徐立群扶著個大肚子的女人出來。當時我們都很感動,畢竟危急關頭大家都顧著自己,隻有他在照顧老弱病殘孕。為這事,後來醫院還特意表彰過他。真沒想到,他們竟然是這層關係。”

“那次事故死了好幾個人,其中還有個小姑娘。我到今天還記得,那是個很可愛的小姑娘,跟著搭便車一塊回鄉,路上還給我們唱歌……”

最後一位登場的證人,一位稍微上了歲數、麵容慈祥的老人紅了眼眶,神色憤恨地看向徐立群,“當時小姑娘就坐那孕婦身邊,你光顧著救小三,怎麼不順便撈下孩子。”

最後一點,連律師和楊玉蘭之前都不知情。

整個法庭嘩然。

“你還是人麼?”

老人神情激憤,指著徐立群鼻子罵。

法官及時從三觀崩塌的震撼中清醒過來,敲下法槌,“請證人注意情緒,法庭上不要有過激言論。”

憤憤不平的老人離場,至此,事實已經不能再清晰。

出軌以及腿傷來源已經很清楚,接下來是經濟糾紛。

徐老太太很聰明,這些年她管家,楊玉蘭每個月一號發工資,當天就全額提出來,花多少剩多少都攥自己手裏。如果去查銀行流水,肯定看不出任何問題。

家裏還有病人,日常開支大,有毛病?

當然有!

這種情況正常人束手無策,可他們遇到的是專業離婚律師。這位律師水平,連那些找專業財會轉移資產的富豪都能挖出證據,對付這麼個沒念過書的農村老太太完全小菜一碟。

這麼糙的手段,她都沒放在眼裏。

徐立群這些年常用藥物,每個月用量,折合當時物價算出來。正好楊玉蘭在醫院工作,治療方麵都經她手,根本不用再去麻煩別人。

然後是平城當地曆年消費水準,這事……大街上隨便找個本地人打聽下就行。

再高,又能多幾個錢?

鮑魚海參是貴,你想吃,那也得這地方能買得到啊!

所有證據擺在麵前,最後統計結果,差額遠比徐老太太拿去給大孫子買房那幾萬要多。

“被告不僅在婚姻存續期內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產下非婚生子女,且將喪失勞動能力的原因歸咎於我當事人,欺騙懵逼長達十六年。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用我當事人合法所得養育第三者及非婚生子女,並將家中資產非法轉移於第三者及非婚生子女,此舉已經構成事實婚姻。這些行為,觸犯了《刑罰》第XX條……,《婚姻法》第……”

原告席上,氣場強大的離婚律師字正腔圓,一條條念著法律。

審判席上的法官忍不住點頭,要不是台下那麼多人看著,他都恨不得拿筆記下來。

都不用再費心改,直接可以拿來當宣判詞。

“現住宅由原告所屬醫院分配,且由原告全額支付……”

“被告身體殘疾,並無扶育子女能力……”

“法官大人,我方請求法庭立刻強製解除其婚姻關係,追回非法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財產皆歸屬原告;未成年子女由原告撫養,且被告不得擁有探視權!”

離婚律師終於念完。

雖然法庭內開著空調,且空調溫度還很低,可此時此刻,被告方律師已是出汗如漿。

對麵那娘們也太厲害啦!

不會是省城傳說中那位吧。

越看越像,被告律師神色沮喪,那位可是他大學導師都不敢麵對的存在。

通常離婚官司肯定會一波三折,畢竟清官難斷家務事。

中場休庭,徐老太太堅決表示不服。

“沒了她,我們母子倆可怎麼辦,這婚不能離!”

律師:你們不是來逗我的吧?

不想離婚,就別做那麼不要臉的事。

他也沒再忍,而是把原告律師的強大給這對還在做白日夢的母子科普了下。

“這要別的律師,我還能再努力下。可這位,我勸你們別白費功夫,上訴一次就是一份訴訟費,還有律師費。”

徐老太太拉長了臉,“人家行,你就不行?”

律師也火了,“你們要有本事,也花十萬二十萬去請個這樣的律師?”

人家什麼身價?他要這仨瓜倆棗,伺候他們倆月,已經很給力了好不好?

要不是專業素質擺在那,律師現在保準扭頭就走。

稍顯漫長的休庭後,再次開庭,法官正式宣布判決。

第173章、官司(下)

審判結果基本滿足了原告各項請求。

法官判定徐立群不僅婚內出軌,而且在事實上犯有重婚罪。

以此為基礎,當場判決,強製兩人解除婚姻關係,房子歸楊玉蘭,徐雯雯也歸女方撫養,且男方不經允許不得探視。

判決書基本就是照著原告律師訴訟詞念得,法官雖然嘴上說著不要,身體還是很誠實。▓▓

不過法律之外,還有人情。考慮到徐家母子老的老、殘的殘,所以在房子判給原告的基礎上,家庭存款等流動資產都給被告。

整個家如今的流動資產:外債5000。

當初徐老太太一分不剩地把多年存款交給孫麗梅,楊玉蘭被選拔入省大“濟世班”進修,連必要的路費和生活費都拿不出來,隻能問哥嫂先借五千。

親兄妹,明算賬,楊玉蘭給哥嫂打了欠條。

楊家哥嫂本不打算計較,可現在上了法庭,自然是要盡可能幫自家妹妹追。

按判決書,徐老太太給出去那筆錢,也就是非法轉移的資產必須得追回來。追回來的部分還完債後,剩餘部分歸徐家母子所有。

全體起立,判決結果念完,原告陣營長舒一口氣。

被告陣營中,律師滿臉“就知道會如此”,徐立群臉色灰敗,徐老太太呆如木雞。

短暫的震驚過後,老太太直接跳腳。

“怎麼能這麼判?你們肯定收了那賤女人錢,我不服!”

法官也火了。

蒼天可鑒,雖然知道頂頭上司最孝敬的親媽是楊玉蘭搶救過來,但他還是本著不偏不倚的態度公平審判。

甚至還出於人情道義,判給他們點錢。

然而被照顧的一方非但不領情,還反咬他一口。

“被告如果不服,可在15天之內提起上訴。”

法官板著臉說道,心裏巴不得他們上訴。

看看他們那一樁樁一件件,人幹事?再開庭,遇到的法官可不一定有他這幅心腸,指不定一毛錢都不給他們!

楊玉蘭的律師也是這麼個說法。

“這法官已經算不錯。換我遇到的有些法官,這麼惡劣的情節,一分錢都不會留給他們。再上訴,判決結果隻會更不利。”

這句話讓楊玉蘭吃了定心丸。

看看對麵輪椅上的前夫,她內心沒有絲毫溫情。

結婚十七年零兩個月,新婚僅僅四個月後徐立群便出事。這場維係了十六年零十個月的噩夢,至此終於徹底結束。

楊玉蘭長舒一口氣,隻覺整個靈魂都輕鬆。

與之相反,徐立群則是無比沉重。這三個月足以讓他認清事實,少了楊玉蘭,他一個廢人,生活都成問題。

提筆懸於判決書上,筆尖顫唞,他遲遲沒有落下。

真正沒有看清楚狀況的是徐老太太,帶著判決書出法庭後,她就開始罵起來。罵楊玉蘭外麵找野男人,罵徐雯雯白眼狼,罵法官肯定收受賄賂……總之全世界沒一個人對得起她。

“娘,行了!”

徐立群不耐煩地打住她,扶著輪椅的手青筋暴起。

“立群,咱找人上訴。律師呢,趕緊給我們上訴。”

被告律師:剛在法庭裏沒當場掀桌,已經是他職業素養好。現在判決已經下達,雙方都出法庭了,他也沒必要再忍下去。

“剛休庭期間,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這案子本來你們就是徹頭徹尾的過錯方,以我能力,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想上訴,您另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