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取下一套掛在牆角的黑色長衫,走到幕簾後,換好出來在鏡子前看著,挺合身也挺好看。
“多少金幣?”
老板伸出五根手指。
沈君付了金幣,在街上走著。賣包子的老板在擦桌子,酒館隻有三五個客人。
飯店,有的客人在碰杯說著胡話,什麼牛皮都敢吹,有的一個勁兒地夾花生,‘嘎嘣嘎嘣’吃得津津有味,沈君推開門進去。
肩上搭著白毛巾的小二笑眯眯地過來,“要點什麼?”
“一盤熟牛肉,一盤辣椒炒肉,一碗老火湯,一壇酒。”
“好嘞。”小二屁顛屁顛地下去。
沈君臨窗而坐,夜色淒冷,飯菜酒上來,吃一口牛肉喝半碗酒,一壇酒喝完,再要一壇也喝完,腦袋暈暈乎乎的,看什麼都是模糊的,站起來又渾身無力地坐下,偌大的店裏,隻有沈君一個客人,桌上的飯菜已經被吃光。
沈君結了賬,噴著濁酒氣打了個酒嗝在街上晃蕩,除了一條狗,沒別人,幾家燈火還亮著,沈君晃蕩到一家客棧門口吐起來,在台階上趴著一動不動。
胖老板用肥手指戳了戳沈君的背,沈君還能動,懸著的心落下,對夥計使眼色,兩個夥計抬起沈君,把沈君抬到離客棧比較遠的地上。
沈君站起來扯住一個夥計的衣服,“我要住店,我有金幣,哈。”濃濃的酒氣噴到夥計的臉上,夥計的臉皺得像核桃仁。
肥胖的老板奸詐地笑著,肥手在沈君身上亂摸,連屁股胳肢窩都沒放過,甚至脫了沈君的破鞋,在鞋裏腳上摸了幾遍,除了摸到一手臭味,連一個子兒都沒摸到。
兩條眉毛倒豎,狠狠‘呸’了一聲轉身就走。
“別走。”沈君抓住胖老板的胳膊。
“放手,再不放手我要動粗了。”肥胖的老板的眼裏寒芒閃爍,抬起腳對著沈君的肚子踹去,沒踹到沈君,腳卻收不回來了,這是怎麼回事?冷氣襲身,盯著腳,就算使出在老婆身上日夜耕作的力氣都收不回來。
兩條眉毛斜著,臉皺起來,要多難看有多難看,“大爺,大爺,求你,求你放了我。”
“哈哈,你要我放了你,你是誰呀?”沈君的眼睛閃閃發亮,推了一下肥胖的老板,‘咚。’肥胖的老板很不情願地坐在了地上。
沈君一腳踏在肥胖的老板的肚子上,拿出刀把玩著,偶爾貼到肥胖的老板臉上,嚇得肥胖的老板哇哇亂叫,眼淚從眼眶裏滾出來,鼻涕濺到嘴裏。
“你不是大爺嗎?怎麼,現在我是大爺了?”沈君笑嘻嘻地道。這時的沈君哪像醉了。
“我是大爺,我是大爺。求你放了我。”肥胖的老板流著鼻涕眼淚哀求。
“剛才你嚇著我了,你要給我精神損失費。”
肥胖的老板聽沈君這樣說,覺得有戲,“要多少?”
“不要金幣,隻要在客棧住幾天,住最好的,吃最好的給我最好的服務。”
“好好好。”肥胖的老板連聲答應。
沈君樂開了花,沒想到這種好事被自己遇到。從飯店出來後身上已經沒有幾枚金幣,想住店故意搞這一出。
兩人都很高興,一起說說笑笑勾肩搭背地回到客棧。
肥胖的老板吩咐夥計給沈君安排最好的房間,給沈君最好的服務。
三樓,沈君躺在寬大的床上,被子很滑,床周圍有花,很香,太爽了,一會兒就和周公約會去了。
早晨推開窗,街上人流如織,沈君穿戴洗嗽完畢,坐在椅子上在鏡子前整理頭發,嘴巴周圍長毛了,兩道劍眉,眼神清澈如水,少了青澀。
站起來優雅地抻了抻黑色長衫,從這裏出去,將要麵對的是花城的城主。自己逾期而來,無論遇到多少艱難與凶險都不後退,屠魔劍是誌在必得。
下樓,胖老板等候多時,佳肴已備好,給沈君倒酒,沈君揮手,酒立馬被撤掉。
從現在起滴酒不沾,保持頭腦清醒,體能維持在最佳狀態,絕不在無用的事情上多浪費一絲一毫精力。
城主府在花城中心,四麵有高牆,難攻易守,遍布守衛,死士、刺殺者、劍奴、刀王、箭神。‘而花夢、花淩雪的修為更是深不可測,貿然前去可能有去無回。
先要確定屠魔劍在哪?那是自己的劍,誰都不能奪去不能占有。
沈君在商店買了地圖,搞清位置,直奔東北方的花魂山,屠魔劍應該在花魂山裏。
幾個時辰後,一身黑衣的沈君到有幾千階的石階底,踏著石階上去,石階高聳入雲,上到一半花氣濃鬱白霧環繞,朝下望去如山大的建築隻有螞蟻大小。
台階極滑極陡,一不小心就會掉下去粉身碎骨。
一襲血紅長裙拖地美豔不可方物的花夢輕扶著欄杆,凝望著盛開的花花如海如浪,七種顏色的花極美。
風拂過,許多花在空中飄舞,美豔了這世間。
女人如花,雖美到極致,卻極短暫,若無人欣賞呢?隻能獨自飄零,獨自淒苦的過一生。
眼裏若有所物,若有故事,若有情,那不能忘懷,令人斷腸的情。
秦懷,那個為自己執著一生的人啊,第一次相見,他在雪地裏狂舞狂醉,以劍馭情,那時他舞的不是劍是故事。
白雪覆蓋了他的身,他的發,他斑駁的人生。
他為自己抵擋千軍萬獸、抵擋所有的風霜,用盡一生的力氣。
而自己呢?“哈哈。”花夢譏諷地笑起來,自己為他做了什麼?永遠是一副拒人於千裏之外的神色,永遠在利用他,為了花城,不惜讓他屠族血流成渠,他是自己的刀、自己的劍、自己的殺人工具。
他倒在自己懷裏的時候,頭發已經全白,望著自己時的淒哀眼神永遠也忘不了。他用血手摸著自己的臉,告訴自己不要哭,要堅強地活下去。
那一刻,為什麼自己的心無聲?為什麼自己無淚?為什麼自己生若死去?為什麼那時才懂?才懂他的愛。
我不要城,隻要和他在一起,可是一切已經晚了。
他被葬在千裏流荒、他的魂歸故裏,而自己呢?自己的魂早已隨他而去,在世間飄飄蕩蕩。有著絕美的容顏,心卻是空的,行屍走肉般地活,有時甚至連痛苦是什麼滋味都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