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的也是出神,竟然沒有留意眼皮底下的屍體有異樣。直到那幾個人發現了之後大叫一聲,我才注意到,這眼前的幾具屍體正在抽搐!好嘛,這是要屍變啊!
就見那幾個人當中飛身過來兩人,十分熟練的從手中掏出一疊符紙,一一鎮在那些屍體的額頭之上。而後,又念動了一陣的咒語,將其中抖動的比較厲害的屍體拿到了有陽光的地方曬了一曬,這才再放了回來。
這下子,我好像才明白過來了,這幾個人原來是趕屍匠啊!要說這趕屍匠可是大有來頭的。一般情況下,他們雖入道門確是與我們基本沒有來往,而且熟知與死人交流之法。目前來說,是一種十分罕見的一種職業!
這趕屍又稱為移靈、走影、走屍,隸屬於茅山術祝由科。發源之地位於湘西沅陵濾溪辰溪敘浦四縣。由於這些地區大多屬於山地,車輛很難通行,導致很多屍體不能及時的入土為安,這才造就了趕屍這一神秘的行業。
通常來說,所謂的趕屍,即是讓一連串客死他鄉的屍體,尾隨在趕屍者身後,穿州過省地返回故鄉。但趕屍不是把屍體一直趕回故鄉的,隻是帶領死屍穿過荒涼崎嶇的山區,回到平原地,交給來接運的鄉中親人,讓他們把屍骸放進棺木內,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把棺木運回鄉間入土安葬。
要說這趕屍匠的規矩那也是不少的。首先來說,趕屍匠是不打燈籠的,取而代之的是手中會一直搖晃著一個攝魂鈴,搖晃的目的事實上是叫夜行人避開,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
屍體若兩個以上,趕屍匠就用草繩將屍體一個一個串起來,每隔七八尺遠一個。除此之外,人們還盛傳著一種說法,那就是說趕屍匠可以趕屍的原因是因為用了苗家的一種草藥,將這種草藥塗於中陰身的屍體口鼻處,便可在夜間繼續如常人般的行走,但不能夠說話和思維,而且能乖乖的聽從趕屍人的指揮。
用通俗的話來講,就變成了一具行屍走肉。
在湘西民間,自古以來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可以說是淵遠流傳的一個職業。那麼,要想學習者行業,首先來說就得必須具備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就是膽子足夠大,二就是身體一樣要結實硬朗。
而且,除此之外,要想學得這門手藝,和我們道教一樣,首先必須得拜師。趕屍匠收徒幾位苛刻,從來不會亂收徒弟。
學徒還必須先由家長立下字據,而後者趕屍匠才會來查看。一般情況下來說,要看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相貌要長得醜一點。這對長相的要求從本質上來講是為了能夠鎮住鬼魅。
滿足了最根本的兩個條件之後,趕屍匠會先讓這徒弟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旋轉起來,接著會突然叫停下來,而後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就不會再在那土地的身上浪費功夫了,已經判定為不合格了。
因為你在此時極為混亂的情況下分不清東西南北,也就說明叫你夜晚趕屍的時候,你也會分不出方向,這就表明你不適合趕屍這一行業。如果上麵的測試通過了,趕屍匠還會接著叫你找東西、挑擔子。
這是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
這些都通過以後,就剩下最後一項測試了。到了這個時候,趕屍匠會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裏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很明顯,這是在測試一個人的膽量。隻有成功的拿到了這片葉子,才說明你有能夠勝任趕屍匠這個職業的膽量。
隻要這三關都順順利利的通過了,也就意味著你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
這才是入門檻兒,要想真正的成為一名合格的趕屍匠,起碼還得要學會三十六種功夫,才能去趕屍。
這三十六功中的第一種功,便是死屍的“站立功”,詳細的說來,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夠站立起來。
這當中的第二件功便是“行走功”,也就是能夠讓屍體停走自如的本領。第三件功就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的時候可以轉彎。
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等等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屍體停止犬吠。這是因為,死屍是怕狗叫的,狗隻要一叫,死屍就會被驚倒。尤其是有野狗來咬的時候,這些死屍是根本沒有一絲的反抗能力的。倒黴一點兒的,就會被咬得體無完膚。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比如第三十六種功,稱之為“還魂功”。這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就會更加的輕鬆自如。
在平日當中,這趕屍匠就跟農民一樣,遵循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準則。隻有在接到趕屍任務以後,他們才會將自己裝束一番,前去趕屍。
他們雖然幹的是幹趕屍這個行業,卻十分忌諱趕屍這個詞彙。因為,內行人請他們趕屍,都說:“師傅,請你去走走腳”或是“走一回腳”。
這趕屍匠若是答應,便會拿出一張特製的黃紙,讓你將死人的名字、出生年月、去世年月、性別等等寫在這張黃紙上,然後畫一張符,貼在這張黃紙上,最後將這張黃紙藏在自己身上。
當然,他們的穿著也是十分特別的:不管何種天氣,都會穿上一雙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長衫,腰間係一條黑色腰帶,頭上戴一頂青布帽,腰包藏著一包符紙。
這趕屍匠的師父教徒弟的第一節課,就是畫符。他們所畫的這種符,可以說是十分奇特的。是在黃紙上用朱筆畫上又像字又像畫的東西,途中遇到意外情況的時候,便會將這種奇特的符朝西掛在樹上或門上,有的時候也會燒灰和水吞服。
除此之外,這湘西趕屍還有“三趕,三不趕”的說法。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很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裏。
是事實上,這種橫死之人並不會被小鬼牽引,陰差接送前往陰曹,而是一直在自己死去的地方徘徊,心中的執念往往很深。故此,也好勾會魂魄。
相反,那些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卻是不能趕的。其中病死的其本人已享盡天年魂魄已經被無常鬼勾至閻羅王那裏去了,法術自然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回來。
而那些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也就是俗稱的替死鬼。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
在冥罰中其實閻羅王對於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輕生的人是非常的厭惡的,即便他生時不作惡,也一般不願同意讓他們立即轉世,因為他們並沒有珍惜閻王讓他們這世投胎為人的機會!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再讓他們轉世為人了。因此一些輕生而死的鬼魂會使一些下三爛的手段使一些人喪失心智而自殺,就是前麵借紹過的鬼找替身。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樣的屍體同樣是不能趕的。
其實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按密宗的說法。有二種人是沒有中陰身的俗稱,就是死亡的過渡時期一種是大善人,這類人的靈魂在身死之後便會即刻上天,列入仙班。
第二種呢,就是十惡不赦的大惡人了,他們的靈魂會直接墮入那十八層地獄,身受諸苦無有出期。而橫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惡報,因此,即便是施術者也是無能為力的。
但是,眼下的這幾具屍體身上的屍氣極重,看樣子一定是死於非命之人,執念很深,陰魂久久不能散去,以至於已經出現了屍變的跡象。
可是,看著他們這幫人在哪裏從棺材裏麵偷屍體我仍舊是極為困惑,如果真的是趕屍匠,為何要從棺材裏麵直接往外取啊?而且,看著陣勢,這個取自用的並不是很恰當,用偷才是最貼切不過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