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上古神獸鳳凰。
雖然不如白澤那般地位尊崇,卻也算得上百鳥之皇。
我遇上主子。
輾轉輪回。
經曆了不少考驗。
我的羽毛光鮮亮麗,五彩繽紛,可謂百鳥之中,沒有誰能與我爭鋒,對了,我素來有收集夜明珠的習慣。
其實。
我一開始喜歡收集的,不是夜明珠,而是蔬果糧食。
而那時候的我,隻是一隻有著灰色羽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鳥兒了。
可能我運氣好吧。
那一年,九州大陸大旱。
因為我素來的癖好,拯救了那一年百分之八十的鳥類。
那時候。
它們為了報答於我。
就將身上最鮮麗的一根羽毛都摘了下來,送給了我。
我的五彩羽衣。
也正是由此而來。
對此。
我尤為珍惜,也覺得它是我榮耀的象征,自那以後,我還受著百鳥的供奉,一躍成了百鳥之皇。
可我從沒想到。
我會遇到她——洛緋煙。
她也是我以後的主人葉淩。
亦是趙書寧。
她或許不知道。
我的複蘇,正是因為她。
所以。
在帝尊指派她為我主人的時候,我表麵雖不屑,心裏對此,卻是有些竊喜的。
這個女人。
身為葉淩的時候。
狂傲霸氣,一身紅衣驚豔絕倫。
可就是那腦子,貌似不怎麼靈光。
竟然被身邊最親近的人害得那種下場。
可也就是這個腦子不怎麼靈光的女人,在戰台之上,寧願拚著魂飛魄散,靈力散盡,也要送我逃離那四大家族所啟動的獵殺陣。
說實話。
本鳳凰活了這麼多年,一直覺得人類最是無情,唯獨這女人,讓我心甘情願的臣服於她身後,我甚至想過,為了這個女人,哪怕是讓我犧牲一切,失去我那最引以為傲的五彩戰衣,我也絕不會後退。
這一天。
還真的到來了。
這場大戰。
集合了九州大陸之上大部分有名有望,靈力出眾的修煉者。
她演了一場好戲。
一場讓眾人將她當成妖星的“好戲”。
她演的可真好啊。
絲毫不像葉淩那個笨女人。
她成為趙書寧之後,腦子也變得清明了許多。
甚至很多時候,她葫蘆裏賣的什麼藥,我都猜不透了。
她很聰明。
可是,我不喜歡這樣聰明的趙書寧。
她為了帝尊,為了天下,甘願放棄自己的生命。
這樣是很偉大,可是對我來說,除了悲傷哀戚之外,再無其它。
我不能阻止她。
有著兩個原因。
一來。
我太了解她了,她雖是女子,可她一旦決定了某件事,就沒有人能夠左右她,別說我不能,就連帝尊,也勸服不了那樣執拗的她。
二來。
我是她的契約神獸,她所做的決定,任何人都可以反對,我不可以,哪怕我知道,這對她無益,我也隻能站在她的這一邊,無條件的支持她。
她需要的。
也是我的支持。
我成全她了。
她成功了。
在她的氣息完全消失之後,我身負重傷,對這世界,也再沒了半分眷戀,羽化,也是我的選擇。
我看著自己的身體化為灰燼。
我的精神力從那灰燼裏完全抽離出來。
我鳳凰這一生。
是真正的完了。
陪著她。
走完了三生三世。
我不怨,更不恨,我隻是慶幸,慶幸這三世裏,我都遇到過她。
她身為洛緋煙的時候。
我方才出生。
她將夜明珠留在了我的洞內。
這是緣起。
身為葉淩的時候。
我受著帝尊的召喚,成了她的契約神獸。
這是緣中。
身為趙書寧的時候。
我陪著她浴血奮戰,看她幾番生死邊緣掙紮,看著她崛起,也看著她隕滅。
她死。
我們之間的緣。
也便斷了。
我本想,自己能在黃泉路上快點追上她的腳步。
這樣的話。
我們還可以一起攜手走過最後一段路程。
可黃泉路上空蕩蕩的。
我尋不到她。
倒是遇到了一個光頭和尚。
那個和尚。
身著袈裟,眼神清明,他是地府冥界的地藏王。
他帶我入輪回的時候,問我可有什麼念想?
我淡淡一笑。
“她已不在,世間於我而言,無半分留戀。”
地藏王道:“如你所願。”
我不知道他這話是何意。
可是當我醒來的時候。
便是躺在一個女子的手心。
我蒙了。
這副相貌,是主子前前世的模樣。
我以為。
我回到了六百年前。
可是。
主子身後。
還跟著兩個小粉團。
他們?是主子的孩子。
我的記憶沒有被抹去,反而重新成為了一隻鳥兒,雖然這鳥兒,並不好看。
不過。
這不重要了。
我看著主人將我送回了樹上的鳥窩。
是她。
我能百分百的確定是她。
盡管她沒了修為,我也不會認錯。
她沒有認出我。
大概是她沒想到,我竟會變成這模樣吧。
也罷。
要是讓這女人知道我如今生得這般醜,隻怕更會嘲笑我。
所有的一切。
既然能夠重新開始。
那麼。
無論再要經曆何種困難,我也必將涅火重生,再次回到她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