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燈光昏昏暗暗,低沉的似乎讓人窒息。
冷展顏的肌絡分明的大掌危險十足的遏製在林夏初的喉嚨,林夏初明明知道他是在恐嚇她,並不會現在殺了她,但是這個男人此時此刻眼眸裏的血腥和陰暗讓她感覺到了更加的刺痛和難過。
她死死的咬唇蒼白無血色的唇,顫抖的看他,眼眸裏幾乎絕望,哪怕是抱有一絲一毫的希望,她還是辛苦的堅持說完:“收手好不好?就到這裏停止吧,冷展顏,不要繼續下去了。”
冷展顏卻一把放開手,眼神裏都透露著嫌惡,退後一步,陰霾的眼底閃動著嗜血冰寒:“別一意孤行,不然我可不會放過你。”
頓了頓,他繼續冷嗤的開口道:“還有,林夏初,你這麼盡心盡力幫冷昊天求情是為什麼?我的記憶裏,你跟他好像並不熟悉啊,還是……”
冷展顏的唇邊笑意充滿嘲諷:“還是……你想在勾搭一個冷家的男人?我怎麼忘記了,你這樣一連嫁了兩任丈夫的女人,身邊根本缺不了男人。”
林夏初的臉色瞬間變得死白,她怎麼都沒想到冷展顏竟然會這麼想她,他的言語之間滿是諷刺,那些一字字驀然化成了匕首,一刀刀的狠狠切割著自己的心髒。
林夏初眼眶忍不住奪眶而出,一滴滴的落下充滿著絕望,唇齒發抖的開口道:“冷展顏,我一直以為,我們之間還有相愛,還有信任,還有對彼此最基本的依賴,這些東西曾經我認為就算風雨在怎麼變遷,都不會改變……可是……”
林夏初的聲音已經變得哽咽。
冷展顏站在麵前,握緊了拳頭看她,心裏是潮湧一樣極其喧囂又憤恨的情緒!
眼前的女人蒼白瘦弱的如同一個紙片人,那雙本來澄淨的大眼睛裏此刻寫滿了絕望和痛徹心扉,看到這樣的她,他哪怕是在陰暗的心裏,在銅牆鐵壁的心裏也硬生生的被鑿開了一絲裂縫。
他強烈的克製著自己沒有上前,拳頭死死的捏緊,內心低咒,該死的!
不能心軟,一定不能心軟,眼前的這個女人,包括冷昊天,包括冷家的每一個男人,都是推他人深淵的人,他該恨他們的,該恨他們每一個人!
林夏初身子輕顫,當看到眼前的男人真的毫無反應時,生生的擊碎了她最後的一絲希望。
她還要說什麼,說她這麼多年一直為他守身如玉?
她說了,他不信啊。
不僅不信,還狠狠的侮辱了她,那種痛感,她真的沒有勇氣在重新來一次,也真的沒有勇氣在告訴他,悠悠是他的女兒。
就算說了,又能如何。
按照這個男人已經被仇恨蒙蔽了雙眼的黑暗程度,他斷然不會相信的,或者,還會有很難聽的說辭。
她不願意放下所有的自尊跟他說可以血緣檢測,她從來沒有做錯什麼,也從來沒有對不起他,為什麼這些辛苦和心痛,她要一個人去承受?
如果冷展顏真的已經對她失望到了如此地步,已經恨到如此地步,哪怕再多的事實都無力回天他們之間的關係。
那麼……還是算了。
一切……都不重要了。
林夏初忍耐著這一切想說出來的話,到了嘴邊的時候隻是無力的,虛弱而又蒼白的吐出一句:“原來……我們已經不在相愛了。”
這樣脆弱的一句話帶著心碎的決絕,緩緩的傳遞到了冷展顏的耳朵裏。
他渾身一震,但是沒有開口說一句話,眼睜睜的看著林夏初緩緩的轉過身,緩緩的打開門,緩緩的走出去。
冷展顏死死的盯著那個蒼白嬌小的背影,咬牙忍住此時的心如刀絞。
他知道,這一回的林夏初,是真的絕望了。
他跟林夏初,到底還是走到了這一步。
命運的結局,還是如此薄情。
…………
夜幕的光輝已經緩緩的鋪陳下來,距離這座城市很遙遠的某處深山老林之中。
唐果果一個人十分著急的在一個矮矮的山洞前。
她坐在山洞的入口,抱膝看著四周,十分警覺的看著身邊的一切事物,生怕從哪個黑暗角落裏竄出什麼東西來。
一邊看一邊十分憂愁的看著不遠處,黑耀爵離開的方向,一邊自言自語的小聲念叨著:“怎麼還不回來嘛。”
唐果果更加的抱緊了緊膝蓋,滿臉憂愁。
兩個人一直在這座山林裏找路找了一天也沒看到通往外麵的路,然後一直夜幕漆黑的時候,黑耀爵找到了一個山洞,然後把她放在這裏,給她點了一個火堆,讓她乖乖在這裏,他去找吃的。
她想跟過去,可是又怕黑耀爵察覺到自己的膽小。
現在她真的後悔沒有跟過去,讓他瞧不起自己的膽小又怎麼樣,算個球,至少現在自己不用這樣害怕的跟個孫子似的啊。
唐果果愁眉苦臉的想著,心裏噗噗的加快心跳聲就從來沒有緩下來過。
好害怕,真的好害怕。
黑耀爵,你到底在哪裏?
唐果果暗惱的咬著蔥白的手指,越來越懊惱沒有跟在他身邊。
就在這時,路的那頭終於有了些許動靜,唐果果渾身一個激靈,連忙站起身,當看到那個挺拔高大的身影時,她的心裏頓時溢滿了一種無可比擬的情緒。
溫暖又安全。
她怔怔的看著緩緩而來的黑耀爵,也真的從來沒有覺得,黑耀爵竟然這麼好看。
她握緊小拳頭,強忍著撲進他懷裏的衝動,故意盡快的隱藏著心裏的一切情緒,隻是靜靜的站在那裏。
黑耀爵走過來,看著唐果果,桃紅色的薄唇噙著一抹不易擦覺的微笑:“嗯,竟然沒害怕的跑掉,還算乖。”
唐果果小手雙在衣擺上,紅唇幾不可查的嘟起,明明這男人帶著些許取笑,可是她竟然還覺得小小自豪和得意。
好吧,她就是認為黑耀爵在誇她的膽量。
她可是戰戰兢兢的這麼久,好不容易才盼到他回來。
她抬起頭看著他,從上到下的打量他。
他渾身的裝扮絲毫沒有淩亂,黑色的風衣整齊又有型,更加映襯著挺拔的身材,他左手提著麻繩編起來的幾隻魚,右手拎著兩隻兔子。
這個樣子就好像從菜市場逛了一圈回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