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聽著怪怪的,付千臣心裏挺不是滋味的,想說點什麼也不知道。
“爸,你說什麼呢?姐姐和千臣哥哥那是一個錯誤,你怎麼能算在千臣哥哥頭上?”喬語柔伸手握住了付千臣的手。
喬毅沒回答喬語柔,隻是看著付千臣,終究還是沒說什麼。
“我去換衣服,很快。”喬語柔說完,不放心似的補充:“爸爸,你可不能再說剛才那樣奇怪的話了。”
“知道了。”喬毅衝喬語柔揮了揮手,等喬語柔上樓了,他才看向付千臣,“我們倆好好聊聊?”
“好。”付千臣點頭。
喬毅把付千臣帶到落地窗前的桌前坐下,問:“嚐嚐我新買的茶葉?”
“好啊。”
喬毅把水燒著,等水開的過程裏,喬毅問:“付總,你真決定和小柔結婚了?”
“對,婚紗已經訂好了,沒有提前告訴你,我很抱歉。”
“你們年輕人做事講究效率,不奇怪,隻不過……”喬毅嘴角勾起了一個意味不明的笑,“你確定自己放下小蒙了?”
付千臣的手指無意識的動了一下,微笑著問他:“喬叔為什麼這麼問?”
喬毅盯著付千臣的眼角看,看了好幾秒以後突然笑了,“沒什麼,隻是隨口問問,正好,水開了。”
兩個人接下來再沒繼續說話,喬毅甚至連婚期都沒問付千臣。
因為趕時間,喬語柔半小時就下樓了,風格一如既往的是走淑女風,純白色的長款真絲筒裙讓她的身材在視覺上被拉長了不少。
“這樣怎麼樣?”喬語柔問。
“挺好的。”付千臣點頭。
“那出發吧。”喬語柔伸手勾住付千臣的胳膊。
喬毅點了點頭,也站了起來。
“喬叔,一起吧。”付千臣微笑看著喬毅,就像剛才他們的對話從未存在過一樣。
“也好。”喬毅點頭。
他們三個人路上幾乎沒怎麼聊天,幾乎都是喬語柔開了個頭,又被車裏尷尬的沉默給掐滅。
他們到會所的時候,已經來了不少人了,付千臣的女伴是喬語柔,毋庸置疑,但是他們和喬毅是一起出現的,大家立刻開始猜測是不是他們好事將近。
“付總,好久不見。”一個付千臣根本想不起來是誰的男人抬著一杯紅酒過來敬他。
“好久不見。”付千臣和他碰杯,抿了一口紅酒。
“付總今天和喬總一起出現,是因為和喬小姐的好事將近吧?”男人說完,還不忘虛偽的誇獎喬語柔,“喬小姐真是越長越漂亮了。”
“多謝誇獎。”喬語柔嬌羞的笑。
很快有人也湊了過來,七嘴八舌的詢問付千臣和喬語柔的婚期,喬語柔期待的看著付千臣,付千臣隻是模棱兩可的回答了一句:“大家稍安勿躁,待會給大家答案。”
等來參加酒會的人都恭維的差不多了,一個小時都過去了,喬語柔站在付千臣身側,腳都快斷了,還得保持微笑。
“我真是忘性太大了。”喬毅突然抬手拍了一下腦門。“我沒有女伴,就讓小蒙陪我來參加酒會,順便看看有沒有合適的青年才俊能介紹給她,沒想到一下子給忘了。”
聽到喬毅這麼說,喬語柔的嘴角沒忍住勾了一下,很快還是一副著急的樣子說:“那怎麼辦?姐姐會不會還在家裏等爸爸?”
“我打個電話給她吧。”喬毅說著,拿著手機就往外走。
“喲,這不是我們的付總嗎?”左牧野也不知道從哪個角落裏鑽出來了,過來就摟著付千臣的肩膀,吊兒郎當的說:“你不是一向不喜歡這樣的酒會嗎?今天怎麼會來參加?轉性了?”
付千臣伸手把左牧野的手拿下來,沒說話。
“左少。”站在付千臣身側的喬語柔主動開口叫左牧野,“好久都沒見到你了,什麼時候一起聚聚。”
左牧野看向喬語柔,點頭,“可以。”
喬語柔原本還想再和左牧野說點什麼,畢竟左牧野是付千臣僅有的幾個朋友裏的一個,可她又不知道能和左牧野說點什麼。
左家的商業地位雖然不如付家,卻遠超喬家,當然,現在左牧野最出名的不是他左家人的身份,而是他的花邊新聞。
喬語柔總不能問左牧野,最近有傳聞說他和一個三線小明星走的很近的,這事是真的還是炒作?
“千臣,據說舉辦這次酒會的主人是譚思嬈,是不是真的?”
“你都來了,還不知道誰是主人?”付千臣拿起杯子,不客氣的去碰了一下他手裏的果汁杯,“不喝酒?”
“不能喝酒,待會還得換尿布,熏到孩子就不好了。”左牧野說完才想起來喬語柔還在,咳了一聲說:“那啥,我今天是陪程諾那小妞來的,譚思嬈居然邀請了她,你說奇不奇怪?”
“是挺奇怪。”付千臣回答完,揚了揚下巴,示意他看門口,“左叔叔也來了。”
“……”左牧野的嘴角抽了抽,迅速的把手裏的果汁杯塞給付千臣,一溜煙就消失在了人群裏。
程諾來了,那喬語蒙估計也來了。
這話付千臣悄悄藏在心底,找了個不顯眼的位置坐下,等待譚思嬈出現。
譚思嬈和程諾能有什麼交情?居然會請程諾出席,隻怕今天這場酒會不是表麵上那麼簡單。
等待了大概半個小時,譚思嬈一個人來了,她老公Steven 沒出現。
“讓大家久等了。”譚思嬈穿著一襲黑色的燕尾場擺禮服,直接走到舞池中央,“這次邀請大家來呢,是想宣布一件喜事。”
喜事?付千臣抬起紅酒抿了一口。
“小諾,來。”譚思嬈突然衝入口處揮了揮手。
程諾抱著孩子站在入口處,完全一臉茫然。
“來。”譚思嬈走過去,牽住程諾的手,把她帶到舞池中央,微笑著說:“大家都知道,我和Steven 一直沒要孩子,可belief這麼大一個攤子不可能撒手不管,所以我們決定收養一個孩子。”
收養子是很多富商常用的手段,大多數人是自己的親生孩子沒有商業天賦,找個人來管理公司,實際上就是多個心腹罷了,繼承人還是他們自己的孩子。
當然了,人家一般都會選擇男性作為養子,而且是有商業天賦的佼佼者,像譚思嬈這樣奇怪的決定,還是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