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用推理小說補償

“你的保證,就跟你吃的屎一樣,我能信嗎?”李樹鵬撇嘴嗤笑。

但是。

伊藤俊雄不能提屎這個字。

提到就會想到不可描述的畫麵。

“李桑,那你想讓我做什麼?”

“我說?”

李樹鵬似笑非笑。

伊藤俊雄竟覺得毛骨悚然,蠕了蠕唇,不敢吭聲。

“明天再談。”李樹鵬嘴角翹起。

“不行!李桑,隻要你說,我盡量滿足你!”伊藤俊雄可不想在華夏呆了,這裏的人都是變態!

“盡量?”李樹鵬摳字眼。

“全部!”

伊藤俊雄畢竟見過大風大浪,不至於這點小場麵就弄得心態崩潰,而是蓉城華洋堂傳來消息,有商人打算買下房子,讓蓉城華洋堂搬遷。

這事隻有李樹鵬幹得出來!

“算你識相!”

李樹鵬撇嘴一笑:“第一,償還動漫版權是必須的,偷我的還回來可不行,我還要集英社的版權!“

“可以!”

抱著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想法,伊藤俊雄直接答應:“我回去就開始挖集英社,把一橋出版集團的漫畫家全部挖過來!”

“你附和得很快啊!”李樹鵬目光一閃。

我不是配合你嘛!這也不行?

伊藤俊雄吐血。

“版權放在你手裏,我實在不放心,你回去想個辦法,將版權移交到樂士漫畫社。”

這話伊藤俊雄沒聽明白。

等等,李樹鵬指的樂士漫畫社是華夏的!

“李桑……”伊藤俊雄正要辯駁。

“拍著你的良心問問自己,你還值得我信任嗎?”李樹鵬嗤笑。

可樂士文化也背叛了你啊!

“如果伊藤君不認可我的決定,可以,送客!”

李樹鵬懶得廢話!

“我同意!”

以前伊藤俊雄還有保護本國文化資產的想法,但刀橫在脖頸上,他也顧不了許多了。

“辦好了,再談第二條!”

這絕對是因禍得福。

在日國開設動漫社,李樹鵬的終極目的,是挖空日國動漫人才。但伊藤俊雄一直橫檔豎攔,保護日國動漫文化。想借李樹鵬的錢,培養日國本土動漫人才。

這次李樹鵬出事後,伊藤俊雄更是直接將日國樂士漫畫社據為己有。

授權出去三四部動漫版權,完全沒經過李樹鵬的同意。

現在。

日國樂士動漫社的版權,將全部收歸華夏樂士所有。

絕對是最大的進步。

但是,李樹鵬的目的絕對不止動漫,日國三大文化,動漫推理和那啥,那啥就算了,推理文學也是李樹鵬垂涎的。

兩個小時後,伊藤俊雄搞定了日國樂士漫畫的轉讓權。

當然是秘密進行,畢竟主權變更,可能會打擊漫畫家的積極性。

李樹鵬和伊藤俊雄簽訂秘密協議。

如果市麵上出現相關消息,伊藤俊雄全權負責。

難點點說,李樹鵬又培養一位日間。

“我打算在日國成立樂士文化,下轄漫畫社和出版社。”

伊藤俊雄臉色一變,李樹鵬這是在打推理小說的主意啊!

“伊藤君,我打算斥資一個億,舉辦推理小說征文活動。”李樹鵬笑眯眯道。

“那版權方麵?”

“自然歸樂士文化。”

這個樂士文化,指的是華夏樂士文化。

伊藤俊雄臉色一變,李樹鵬這是打算把日國文化挖斷層啊!

“伊藤君,你意下如何?”

李樹鵬笑眯眯道:“等征文舉辦成功,我打算和華洋堂合資,在滬市、京城等發達城市,開設華洋堂。”

“真的?”

和文化相比,家族生意才是伊藤俊雄安身立命的根本。

“樂士願意出資兩個億,和華洋堂成立合資公司。”

為了推理小說,李樹鵬真的瘋了。

其實,九十年代日國推理小說已經完全成型。

因為日國推理小說最早要追溯到1920年,大體分為四個時期:以江戶川亂步為主的新青年時期;第二個時期是以橫溝正史、高木彬光、島田一男為代表的寶石時期;第三個時期是以鬆本清張為代表的社會派時期;第四個時期則是以綾辻行人、法月綸太郎、歌野晶午、我孫子武丸、京極夏彥、森博嗣等代表人物的新本格時期。

但是!

發沒發現,九十年代還有滄海遺珠可以撿漏。

東野圭吾!

沒錯,出身於中產家庭的東野圭吾卻是1999年才火起來的。說句托大的話,日國推理小說紅遍世界,主力軍就是東野圭吾。

李樹鵬辦征文活動,就是想把東野圭吾綁上戰車。

但是。

岸本齊史的前車之鑒,畫一半跑路了,美其名曰回國做貢獻,,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最好讓華夏誕生自己的東野圭吾。

“那華洋堂分店什麼時候能開業?”伊藤俊雄問。

“今年年底。”

“好!”

穩定住家族地位,比什麼都重要。

“第三條,從今往後,樂士和711簽訂的訂單,一律先款後貨,必須使用美金支付!”李樹鵬冷冷道。

伊藤俊雄臉色一變:“這……”

李樹鵬彈個響指,崔波濤送進來一份文件。

看見崔波濤,伊藤俊雄渾身打個寒顫:“我同意!”

“把今年的供貨協議簽了,貨款到賬,日國食品將繼續在華夏銷售。”李樹鵬很狂。

這也是實力的展示。

你華洋堂能阻止樂士產品在日國銷售,我樂士,也能左右日國產品能否進軍華夏市場!

“我要簽一份補充協議,這份協議的有效期,是你李樹鵬是樂士董事長的前提下。如果再發生之前的事情,我方有權終止合作,樂士必須全額退還貨款。”

伊藤俊雄說的十分認真。

“可以。”

“好吧!”

李樹鵬的大餅畫得夠好。

再說了,有了這個補充協議,伊藤俊雄也不怕李樹鵬再坑他一把。

不得不承認,李樹鵬掌管樂士,手段層出不窮,的確能讓華洋堂最大程度獲利。

雙方簽訂1997年5月到98年5月,共40億美金的供貨協議。

711便利店先款後貨。

雙方簽字同意。

“第四!”

還有啊!

伊藤俊雄吞了吞口水,李樹鵬實在太狠。

“我要將盜版貨全部告上法庭!”

伊藤俊雄老臉一紅。

樂士飲料的盜版都是伊藤俊雄弄的,為了賺錢,影響了樂士口碑。

“李桑,其實盜版的口味也不差,不如樂士和711合資成立子公司,收益你我雙方平分。”伊藤俊雄就差明說了,盜版貨是華洋堂的。

李樹鵬豈會輕易放過他。

“完了?”李樹鵬眯了眯眼睛。

合作眼看 達成,伊藤俊雄可不想陰溝裏翻船。

“合資公司,樂士一分錢都不用出,而所產生的全部收益,平分如何?”伊藤俊雄自認為十分有誠意了。

但是,李樹鵬是差錢的人嗎?

“我需要華洋堂賠償我一億美金!”

絕對獅子大開口!

盜版飲料上架半個月,賺的錢都不夠零頭,李樹鵬卻要一個億美金,當美金是紙片子呀,不值錢呀!